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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学督导工作条例学校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和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加强教学督导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学校以提高教学质量为核心的内涵建设,充分发挥教学督导在规范教学行为、加强教学管理、监控教学质量等方面的主要作用,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效益,特制定学校教学督导工作条例。一、目的与作用(一)确保人才培养的规格质量教学督导是一项对教学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的重要工作,建立教学督导工作制度,是现代教育管理体制的重要标志。通过教学督导对学校教学工作全过程的组织与实施进行监督、检查、评价与指导,能够保障教育活动遵循教育规律,
2、依据教学规范健康有序的进行,确保人才培养规格和质量。(二)促进形成良好的教风和学风加强教学督导工作,能够提高广大教师的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促进教师进一步加强师德修养,加强教学研究,增强改革意识和创新意识,在教学实践中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和教学能力,有利于促进形成良好的教风;加强教学督导工作,能够规范学生的学习、生活行为,促进学生追求进步,努力学习,不断提高他们的文化素养和职业能力,有利于促进学校形成良好的学风。(三)形成教学管理长效机制推行教学督导工作制度,是学校强化教学管理、健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使教学检查与评估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的一项重要举措,有利于形成教学规范化管理的长效机制。教学督导
3、是依据教育教学法规、制度、规范、标准,引导教育教学行为,督查教学过程及结果,查找问题和差距,分析与解决问题,提高教学质量的过程,它有利于形成教学管理长效机制,提升教学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和现代化水平。(四)及时准确了解教学状况对加强学校素质教育,确保落实在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的主渠道中实施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具体措施,促进教学工作和教学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都具有重要意义。二、组织机构(一)教学督导工作实行校系两级组织机构学校设立校级教学督导室,在校长的直接领导下,相对独立地开展教学督导工作,行使对教学管理、教学活动及教学质量的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职责。校级教学督导人员原则上不少于
4、3人。(二)各系(部)设立教学督导员在学校教学督导室的指导下,各系(部)设立教学督导员,进一步加强对本系部教学管理和教学质量的检查监控工作。(三)教学督导人员选拔标准教学督导人员由长期从事教学工作,具有较为丰富的教学经验、教学效果好,责任心强、办事公正、作风正派、身体健康并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人员担任。校级教学督导人员还应具有行业及企业的实践经历,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三、校系两级督导组织的职责(一)学校教学督导职责1 .在校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全校教学督导工作。2 .负责制定年度和学期教学督导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学期末对教学督导工作进行总结,提出改进教学工作的建议。3 .定期向校
5、长汇报教学督导工作情况,为学校教学工作相关决策提供参考意见。4 .负责教学督导员队伍和学生信息员队伍建设及管理。5 .深入一线检查教学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组织全校性的教学管理工作检查,对教学工作中存在和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6 .负责组织各项教学督导活动,监控教学运行情况和教师教学基本情况,检查教学管理规范、教师教学常规、学生学习常规及教学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向有关领导及部门及时反馈督导结果。7 .参与系部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及学生代表座谈会,听取师生对教学与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反馈至教学管理工作各部门。8 .负责学生评教、教师评学工作。9 .参与学校教学评优、教学改革、课程建设
6、和其他专项教学检查与评估工作。10 .负责组织召开督导工作会议。11 .参与学校考试巡视和试卷检查分析工作。12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二)系(部)教学督导职责1 .负责制定本系(部)学期教学督导工作计划。2 .负责本系(部)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教学指导工作手册、教师行为规范、教学管理制度及有关教学文件等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确保本系(部)教学秩序的稳定、基础工作的规范、教学资料的完整及教学任务的完成。3 .负责本系(部)教学工作的动态管理,加强与学生和任课教师的沟通,了解和跟踪教学实施过程,掌握每天的教学工作状况,发现问题会同相关部门及时解决。4 .以教学指导工作手册为依据,开
7、展教学管理基础工作建设,并指导教研室及教师进行教学质量管理,对学生的学习活动进行有效的指导、督促和检查。5 .坚持每周检查性听课,督查系(部)教师同伴互助性听课,对课程教学教材、内容、方法、手段等开展督查,认真做好记录、评价与统计,并把意见及时反馈给有关老师和相关部门。6 .对本系(部)教师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教学水平等作出综合评价,为考核教师的教学质量提供参考依据。7 .按教学指导工作手册要求定期组织本系(部)的教学检查,掌握本系(部)教学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参与学校组织的教学检查周和综合性教学质量检查。8 .定期组织召开学生座谈会和教师座谈会,广泛听取教师、学生对学校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8、写出总结分析报告,提出加强学风建设和改进教学工作的建议。9 .帮助、引导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进一步提高教学能力,对本系(部)各专业师资队伍建设工作提出建议,保证教学质量。10 .检查学生上课情况,了解学生课内外学习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学生在教学中的信息,并对本系(部)各专业学生进行专业教育。11 .负责安排学校领导、部门领导和系部主任等随堂听课。12 .做好本系(部)学期教学督导工作总结。四、教学督导的主要工作方式通过建立健全教学督导管理的组织机构,建立校、系教学督导工作制度,开展多元化、分层次、全方位、立体化的教学督导与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对教学全过程的组织与实施进行监督、指导,促使教学活动
9、在遵循职业教育规律和教学规范的框架下健康有序地进行。主要采取“一听二视三检查”的工作方式。(一)常规教学听课是最主要的督导方式,校系两级督导通过检查指导性听课,了解教师的责任心和业务水平等情况。所有任课教师每学期通过同伴互助性听课,互相监督、互相学习。(二)日常教学检查和巡视主要由校(系)组织实施,学校和系(部)每天安排专人值班,对教师和学生的出勤、课堂教学秩序和教学纪律等情况进行检查巡视。(三)教学工作专项检查主要由教学督导室、教务处和系部组织实施,如检查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执行情况;教师队伍、教材的建设情况、教师教案和学生作业等情况。并通过与学生座谈、评教等多种方式,及时了解教师的职业道德、
10、学术水平、执教能力和教学效果等情况,并以适当的方式向教师反馈,不断改进教学工作。五、教学督导的相关要求1 .教学督导室每学期初须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制订出本学期的教学督导工作计划。2 .督导工作必须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科学和谐。3 .教学督导人员要加强学习,探讨高职教学督导工作的规律,不断提高教学督导工作水平。4 .教学督导人员要遵守工作纪律,未经同意,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督导评估意见。5 .教学督导人员不得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打击报复、包庇他人、侵害他人权益。督导人员违反纪律,视其情节,给予警告、撤职直至行政处分。6 .督导室工作、督导人员工作均需按规定作好书面记录,积累相关资料。7 .对于因教学经验不足,教学方法有待改进的青年教师要热情帮助,重点指导,使其尽快胜任工作,保证教学质量。8 .教学督导评估资料应随时汇总、定期归档,逐步建立完整的教学评估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