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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福建省“水乡渔村呛IJ建标准“水乡渔村”是指利用渔业资源、设施、产品等要素,按照旅游业的运营规律,发挥渔业所固有的休闲和旅游功能,形成集渔业生产、休闲活动、文化体验等为一体的休闲渔业示范基地。一、基本特征“水乡渔村”需符合休闲渔业的三个基本特征,即利用各种形式的渔业资源开展生产和服务活动、满足人们的休闲需求、包含“渔”的要素,包括渔村、渔业、渔文化、渔法渔具、渔业产品等。二、项目休闲渔业主题项目包括休闲垂钓、渔村风情旅游、渔家乐、休闲度假、渔事活动体验、渔文化旅游、水族馆及展示、渔业科技展示、海上运动等。“水乡渔村”应具有2个以上的休闲渔业主题项目或观光活动景点,突出“水、渔、休闲”主题,展示
2、渔业文化、渔区特产、渔村风貌,体现出较高的渔业产业融合度和景观特色。三、选址“水乡渔村”的选址应符合城乡规划及相关规划的要求,具有合法的土地(水域或海域等)使用手续。避开地质灾害威胁区、洪水淹没区等危险地带,远离污染源。四、规模基地面积应达到50亩以上,其中水域面积不少于30亩,或依托水面200亩以上;养殖水域水产品产量达到亩产200公斤以上(纯海上“水乡渔村”除外)。五、设施服务设施能一次性容纳100人以上参加相应的休闲渔业活动及休憩、餐饮、游乐等活动。水、电、路等市政设施完善,基地内各种标识规范、醒目、完备。基地内道路通畅,停车位充足。水上交通工具完备、安全。接待设施完备,应有至少20间(
3、套)可供出租的客房,常备一定应急医疗救护条件。各类建筑宜采用绿色环保和乡土材料建设的“小木屋”等风格,应与周边景观相协调,并适当融入当地文化与渔业特色。六、环境基地内布局合理、绿化美观,达到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水产品产地环境(GB/T18407.4-2001)要求。水功能区划分明确,水体洁净。地表水达到或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中的In类水质,海水达到或高于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中规定的II类水质,养殖水质符合无公害食品养殖用水水质(NY5051-2001和NY5052-2001)规定。垃圾分类收集,清扫及时。污水排放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4、)o七、卫生餐饮场所应达到饭馆(餐厅)卫生标准(GB16153),食品卫生符合国家规定,餐饮服务配备消毒设施,不使用对环境造成污染的餐具,残渣废料必须专门集中收集储存和处理,不随意排放或丢弃。饮用水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o公共场所干净整洁,无污物、无污水、无异味。垃圾箱布局合理,地面无秽物。厕所设置合理,卫生设备设施齐全完好,管理到位。八、安全消防、防盗等设施设备齐全、功能完好、时间有效。游览、娱乐等设施具备相关合格证书并定期维护以保证运行正常、无安全隐患。电力线路宜埋地铺设,如有架空线路,须避开游客主要活动区,架空线须采用绝缘线。安全警示标志规范、醒目,防护设施坚固
5、有效。对接待游客人数过多、过频和过密的区域,采取分时段、分区域控制游客规模,以及轮值开放等措施。九、管理集体经济组织、渔民专业合作组织或企业等都可成为“水乡渔村”经营主体,生产经营严格执行渔业、公安、劳动、质量监督、旅游、食品卫生等有关规定。有健全的管理机构、完善的管理制度(办法)。全面落实安全保卫制度和安全责任制度。休闲服务优良,员工素质良好。设置游客信箱或意见薄,并公布监督电话,有专人负责处理服务质量投诉与咨询。十、效益经济效益较好,市场影响力较强,在周边地区有较高的知名度,成为当地旅游休闲的重点线路和主要目的地。社会效益显著,能直接或间接提供就业岗位,辐射带动周边渔农户。每年至少在基地举办一项休闲渔业主题活动,对推广“水乡渔村”品牌、推动休闲渔业发展起到积极的示范作用。生态效益明显,未对周边环境造成破坏,达到“百姓富、生态美”的良好成效。H一、认定由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和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评审认定的“水乡渔村”有效期为五年,并实施动态管理,不定期复查。对授牌后放松管理、质量下降,不再符合“水乡渔村”标准的,提出限期整改,若仍无法达标,则取消授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