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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消防安全相关内容简要手册目录一、部分消防法律法规、管理条例摘要二、学校二级单位应当履行的消防安全职责三、集体宿舍防火工作“八有、八不”安全标准四、消防安全常识五、实际案例部分消防法律法规、管理条例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消防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白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轻微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中华人
2、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二)过失引起火灾的;(三)在火灾发生后阻拦报警,或者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及时报警的;(四)扰乱火灾现场秩序,或者拒不执行火灾现场指挥员指挥,影响灭火救援的;(五)故意破坏或者伪造火灾现场的;(六)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查封的场所、部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失火罪由于行为人的过失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这是一种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一)过
3、失引起火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以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1、导致死亡3人以上;2、重伤10人或者死亡、重伤10人以上;3、造成直接财产损失100万元以上;4、烧毁30户以上且直接财产损失总计50万元以上;5、过火有林地面积为50公顷以上或防护林、特种用途林10公顷以上;6、人员伤亡、烧毁户、直接财产损失虽不足规定数额,但情节严重,使生产、教学、生活受到重大损害的。(二)过失引起火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以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之“情节较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1、导致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2、造成直接财产损失30万元以上;3、烧
4、毁15户以上且直接财产损失总计25万元以上;4、过火有林地面积为2公顷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是指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谓后果特别严重,是指发生重大火灾,造成多人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的巨大损失。具体确定犯罪行为人的具体刑罚时,还可考虑以下因素:(1)犯罪行为人的一贯表现;行为人是否多次违反消防管理法规,是否经消防监督机构多次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多次拒绝执行;犯罪后的表现,如有无自首、立功表现,犯罪后是否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防止危害结果
5、的扩大,是否为逃避罪责而破坏、伪造现场;(4)犯罪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年龄和刑事责任能力;严重后果的具体情况等。学校二级单位应当履行的消防安全职责(一)落实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并落实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二)建立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考核、奖惩制度;(三)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及演练;(四)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五)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确保其完好有效;(六)按规定设置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并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七)消防控制室配备消防值班人员,制定值班岗位职责,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八)新建、扩建、
6、改建及装饰装修工程报学校消防机构备案;(九)按照规定的程序与措施处置火灾事故;(十)学校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摘自公安部、教育部第28号令消防安全常识一、灭火器的种类:按其移动方式可分为:手提式和推车式按驱动灭火剂的动力来源可分为:储气瓶式、储压式、化学反应式;按所充装的灭火剂则又可分为:干粉、泡沫、二氧化碳、水基等。手提式灭火器一般有3、4、5、8公斤4个重量型号。推车式灭火器一般有20、35、50、70公斤4个重量型号。二、各类灭火器的使用方式1、干粉灭火器适用范围:适用于扑救各种易燃、可燃液体和易燃、可燃气体火灾,以及电器设备火灾。使用方法:1、右手拖着压把,左手拖着灭火器底部,取下灭
7、火器2、除掉铅封、拔掉保险销3、左手握着喷管,右手提着压把4、在距离火焰两米的上风位置,右手用力压下压把,左手拿着喷管左右摆动,喷射干粉覆盖整个燃烧区2、二氧化碳灭火器适用范围:主要适用于各种易燃、可燃液体、可燃气体火灾,还可扑救仪器仪表、图书档案、工艺器和低压电器设备等的初起火灾。使用方法:1、用右手握着压把2、除掉铅封、拔掉保险销3、站在距火源两米的上风位置,左手拿着喇叭筒,右手用力压下压把4、对着火源根部喷射,并不断推前,直至把火焰扑灭。3、推车式干粉灭火器适用范围:主要适用于扑救易燃液体、可燃气体和电器设备的初起火灾。本灭火器移动方便,操作简单,灭火效果好。使用方法:1、把干粉车拉或推
8、到现场2、右手抓着喷粉枪,左手顺势展开喷粉胶管,直至平直,不能弯折或打圈3、除掉铅封,拔出保险销4、用手掌使劲按下供气阀门5、左手持喷粉枪管托,右手把持枪把,用手指扣动喷粉开关,对准火焰喷射,不断靠前左右摆动喷粉枪,把干粉笼罩在燃烧区,直至把火扑灭为止。1、车架总成2、喷筒总成3、保险装置4、器头总成5、筒体总成6、防沪圈北京恒泰消防三、消火栓及消防结合器:室内消火栓的使用办法:XA消火栓的使用方法4.对准水源根部灭火注意:请按时点检确保消防设施正常室外消火栓的使用办法:室外地上消火栓1、当确认发生火灾后,迅速打开消火栓盆C2、取出水带、水枪,将水带一头接在消火栓上,另一头与水枪连接,3、用消
9、火栓钥匙逆时针方向打开阀门.将水枪对准起火部位,即能喷水扑救火灾。集体宿舍防火工作“八有、八不”安全标准“八有”标准宿舍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宿舍有“三懂四会”的管理人员;宿舍有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专栏,并定期组织灭火逃生演练;宿舍有符合逃生要求的安全出口,并保持通畅;宿舍疏散走道和楼梯间有醒目的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宿舍防盗窗有逃生、救援口,并在二楼及以上窗台附近放置逃生绳和逃生梯;宿舍内有(单体式)烟感报警器,并保证完整有效;宿舍内有2具及以上灭火器,并保持完好有效。“八不”标准宿舍不得设置在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等场所内;宿舍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宿舍不得设置在地下室;宿舍不得违规采
10、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宿舍内不得乱接乱拉电线和使用大功率电器;宿舍内不得使用蜡烛、酒精炉、不得生火、烧水、做饭等;宿舍内不得用明火点蚊香,不得吸烟;宿舍不得超员住宿。解释:“三懂四会”是指懂场所的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的措施、懂扑救火灾的方法、会打119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扑救初期火灾、会组织人员安全疏散、会开展日常消防安全教育。超员住宿是指集体宿舍居室设置单人床时,每室居住不应超过4人,人均居住面积不应小于4平方米;设置双层床时,每室居住不应超过8人,人均居住面积不应小于3平方米。实际案例庭审I致2名消防警官牺牲的北京喜隆多商场大火案获法院一审判决2013年10月11日凌晨2时许,北京市石景
11、山区麦当劳杨庄餐厅甜品操作间内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在充电过程中发生电气故障,引起喜隆多购物中心发生火灾,过火面积共计3800余平方米,火灾直接财产损失估算值为人民币1308.42万元,灭火过程中2名消防警官牺牲。近日,北京石景山法院对石景山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李某某、刘某等五人重大责任事故案(“10.11”喜隆多商场大火案)依法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刘某作为喜隆多消防中控员,在发现中控主机异常时按消音键了事,发现火灾报警后,未及时将消防设置从手动变为自动状态,延误灭火时机。被告人陶某某作为火灾当日喜隆多的夜值经理,发现火情时,未有效监督和指挥中控员的行为,应急处置不及时。被告人李某某作为麦当劳餐厅总经理
12、,没有组织员工消防演练和排除消防设施安全隐患。被告人陈某某作为杨庄餐厅案发当日的值班经理,未采取及时有效的应对措施组织员工对火灾进行初期扑救,错失灭火最佳时机。被告人齐某作为喜隆多购物中心负责人及消防安全管理人,长期安排中控室夜间一人值班造成安全隐患,没有对夜值经理及中控员进行消防培训,致使相关工作人员在发现火灾后配合失当,不能有效应对。石景山法院根据五名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判决五人均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陶某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李某某有期徒刑3年,陈某某有期徒刑2年,齐某有期徒刑2年。2013年10月11日凌晨2时许,位于北京市石景山区
13、苹果园南路13号喜隆多购物中心的麦当劳杨庄餐厅内,因甜品操作间里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在充电过程中发生电器故障,引起喜隆多购物中心发生火灾。经灾后测算,该中心过火面积共计3800余平方米,直接财产损失估算值为人民币元。同时,在灭火过程中,两名消防警官死亡。5名被告人分别是北京麦当劳食品有限公司杨庄餐厅总经理李晓燕、北京麦当劳食品有限公司杨庄餐厅生产运营经理陈衍杰、北京市喜隆多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齐新、北京市喜隆多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夜值经理陶张明以及北京市喜隆多购物中心有限公司消防中控员刘波。其中,年龄最小的陈衍杰仅25岁。5名被告人均被指控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庭审现场视频还原案发情况律师称麦当劳工
14、作人员操作不当庭审中,检方出示了调取的麦当劳餐厅、经理值班室以及喜隆多消防中心的若干份视频监控录像,作为证实5名被告人案发当日相关行动的证据。从庭审中的视频可以看到,在火灾发生后,麦当劳餐厅内有白烟冒出,有员工进行了对消防控制器报警系统的操作,根据相关证据,员工进行了“复位操作”。被告人齐新的辩护律师认为,这种操作正是这起重大责任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此外,“1011”喜隆多火灾事故初期,麦当劳员工没有采取任何应急措施。根据麦当劳杨庄餐厅的现场录像和麦当劳员工的证言:2点52分闻有异味;2点56分陈衍杰发现甜品操作间内南侧柜台中部偏西下方突然冒烟,陈衍杰跑出麦当劳大门;2点58分,麦当劳的员工对
15、其麦当劳内区域消防控制器报警系统进行了“复位操作”;2点59分麦当劳店内的员工陆续逃出室内。3点12分,麦当劳餐厅南侧的亚克力灯箱、LED屏发生燃烧,后很快发生立体燃烧。庭审中刘波也称,他看到的前两次报警,都不是火灾报警,而是从机报警。辩护律师认为,这正是麦当劳员工进行了复位操作导致。喜隆多中控室的首次报警时间是2点56分,因麦当劳的“复位操作”误导,致使中控室的刘波未能及时获取火警的真实信息而发生判断失误,延误了应急处置,导致最佳的扑灭大火时间错过。麦当劳店长检方指控:未落实消防安全责任辩驳:消防培训演练不是我的职责检方认为,被告人李晓燕作为麦当劳杨庄餐厅的总经理和消防负责人,未落实消防安全职责组织员工有效开展消防培训、演练活动、排除消防设施安全隐患,应对火灾负有责任。“我并不构成犯罪。”李晓燕在庭审时回答,“消防培训演练不在我的职责范围内。”现年30岁的李晓燕身着便服坐在被告席上,可以看出已经怀有数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