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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明区大茶泵站重建工程用地预审与选址报告编制技术服务合同项目名称:高明区大茶泵站重建工程用地预审与选址报告编制委托方(甲方):佛山市高明区水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受托方(乙方):签订时间:2022年7月日签订地点:佛山市高明区技术服务合同委托方(甲方):佛山市高明区水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项目联系人:黄岸强联系方式:通讯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高明大道东380号受托方(乙方):住所地:_法定代表人:项目联系人:通讯地址:_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高明区大茶泵站重建工程用地预审与选址报告编制技术服务提供技术咨询,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并由双方共同信守。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的服务事项,具体内容如下:1、技术服务的目标:乙方在服务期限内协助、配合佛山市高明区水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完成高明区大茶泵站重建工程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报告,及时沟通解决报告编辑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交的工程用地预审与选址报告需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范标准和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相关要求,须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取得高明自然资源分局认定与通过的工程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批准文件)。2、技术服务的内容:(1)项目名称:高明区大茶泵站重建工程用地预审与选址报告编制。(2)阶段:规划编制。(3)
3、规模及内容:高明区大茶泵站重建工程,主要是对大茶旧站进行拆除重建,同时配套建设泵站管理楼、高标准整治站区环境等。本工程设计排涝流量为10.68m3s,总装机容量945kw,工程规模属中型,等别为HI等,工程建筑物级别划分:主要建筑物为3级,次要建筑物为4级,临时建筑物为5级。工程总投资为5894.59万元。(4)设计内容:按要求提交高明区大茶泵站重建工程用地预审与选址报告编制,含提交规划成果文字说明书、图册、成果文件电子版等。(5)采取主要设计技术标准:D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3)其它上级指导文件、上位规划及各专业技术设计规范4)国家及地方有关城乡规划编制管理法规和规章(
4、6)编制时间要求: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在20个日历天内完成并提交报告初稿,且得到甲方认可后提交报告送审,10个日历天内获得相关的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如需进行修编,乙方应无条件按要求进行修编,直至提交报告终稿。第二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具体以满足主管部门行政审批事项为准):1、协助提供相关资料,如无法提供则由乙方自行负责。2、提供工作条件:甲方负责指定专人协调相关工作。3、甲方提供上述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自合同签订且项目范围线确定后5个工作日内,以电子版或纸质版方式提供。第三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为:1、合同金额:
5、148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肆万捌仟元整。固定总价承包,本合同价款含税。2、支付方式:取得自然资源局出具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后一次性付清。注:(1)乙方收取报告编制费的银行账户名称必须与乙方单位名称一致;支付说明:本工程项目使用政府财政资金结算付款,乙方理解并已熟知甲方申请财政付款程序,付款期限由乙方提交申请付款资料之日起计算,付款资料包括:付款申请书、发票(财政部门落实支付款项时提交,乙方未交付对应金额发票给甲方的,按财政支付规定是无法发起支付手续的,因此甲方有权不履行付款义务,甲方对此不承担责任,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主张权利。)、工程进度表(如有)、结算书(如有)等。甲方在收
6、到乙方提交的申请付款资料后在约定付款期限内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办理财政支付手续,即视为甲方已完成合同约定的付款义务,资金具体到账时间以财政部门支付时间为准。如乙方未及时向甲方提交申请付款资料,导致甲方无法向财政部门提出支付手续,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第四条: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和数据。2、涉密人员范围:双方参加本项目的所有成员及可能获得本项目资料的人员(无论离职与否)。3、保密期限:直至项目审批结束。4、泄密责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赔偿责任。第五条: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一方向另
7、一方书面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也日内予以书面答复;逾期未予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第六条:乙方按以下标准提供技术服务工作成果:1、高明区大茶泵站重建工程用地预审与选址报告。2、提交报告成果文件2套。全部成果(包括收集原始材料、最终报告、附件、附表、图纸)均应制作成计算机文件,文本文件采用Microsoftword的格式文件和PDF格式文件,并提供以上计算机文件光盘一套。3、自通过高明分局及相关部门审核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提交成果文件终稿。第七条:双方确定: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利用甲
8、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3、在本合同终止后,合同所涉及之知识产权归里方所有。第八条: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1、上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条约定提交成果,应当从逾期次日起,每日向甲方偿付技术服务费总额的2%。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30日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仍应支付上述违约金、退还已收取的合同款项,同时赔偿甲方的相应损失。2、在合同履行期间,因甲方或省市有关政策等且非乙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法执行的,乙方不退还甲方已拔付的工作经费,剩余款项,甲方无需继续支付。3、因甲方提供的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迟延及政府原因导致延迟的,乙方提供工作成果的时间可以顺延,乙
9、方可免除责任。第九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需有指定的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1、负责合同的签订和履行;2、项目双方的协调、联系;甲方指定一名授权代表黄崖强(联系电话:88981196)负责与乙方的授权代表建立工作联系,若甲方更换授权代表或变更其授权时,必须提前7天通知乙方。乙方指定一名授权代表与甲方的授权代表建立工作联系,本项目乙方授权代表为(联系电话:),并指定为本检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第十条: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10、1天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双方确定,因发生不可抗力,出现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情形的,一方可以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第十一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1、提交佛山市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项目所在地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二条:服务考评根据明城建通20221号(关于印发佛山市高明区城市重建和项目代建中心服务单位考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需对该项目服务单位进行服务考评,如
11、考评结果不合格或评定为0分,我单位将根据文件规定对项目服务单位作出相应的处理。项目服务单位自愿选择是否参与考评:口参与,并服从考评制度,承担相关责任。不参与。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12份,甲方执旦份,乙方执生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四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以下无正文)乙方:(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委托代理人(签名):经办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经办人(签名):组织机构代码:公司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帐户名称:银行帐号:甲方:(盖公章)佛山市高明区水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合国签订日期2Q21L月日廉政合同发包人:(全称)佛山市高明区水利投资建设有限
12、公司承包人:(全称)根据国家、省工程建设和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为做好合同工程的廉政建设,保证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提高建设资金的有效使用和投资效益,发包人承包人就加强合同工程的廉政建设,订立本合同。1双方权利和义务1.1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1.2 严格执行一切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1.3 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诚信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1.4 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1.5 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建设规定的行
13、为,应及时给予提醒和纠正。1.6 发现对方严重违反合同的行为,有向其上级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没有上级部门的,可按施工合同通用条款第70条规定处理。2发包人义务2.1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承包人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2.2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承包人安排的宴请(工作餐除外)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承包人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2.3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2.4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
14、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发包人有关的工程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2.5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承包人购买合同约定外的材料和设备。2.6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施工队伍。3承包人义务3.1 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3.2 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或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3.3 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参加宴请(工作餐除外)及娱乐活动。3.4 承包人不得为发包
15、人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4违约责任4.1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条和第2条规定,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廉政建设规定的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4.2 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条和第3条规定,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廉政建设规定的处分;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情节严重的,给予承包人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其上级部门负责监督执行,并由双方或其上级部门相互约请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6合同生效本合同的有效期,自双方签署之日起至合同终止之日止。7合同法律效力本合同作为高明区大茶泵站重建工程用地预审与选址报告编制合同的附件,与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生效。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委托代理人(签名):经办人(签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经办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