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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亦畦学阮附属甲学又件赤院附中字【2022】12号赤峰学院附属中学培训费管理制度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培训工作,保证培训工作需要,加强培训经费管理,依据内蒙古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内财行2017)2091号),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各部门举办培训应当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实行单位内部统一管理,增强培训计划的科学性和严肃性,增强培训项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保证培训质量,节约培训资源,提高培训经费使用效益。第三条建立培训审批制度。各部门制订培训计划后需填写培训审批单(附件1:包括培训内容、时间、地点、参训人数等),经学校领导批准后施行。第四条培训费是指各部门开展培训直接发
2、生的各项费用支出,包括师资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以及其他费用。1.师资费是指聘请师资授课发生的费用,包括授课老师讲课费、住宿费、伙食费、城市间交通费等。2 .培训场地费是指用于培训的会议室或教室租金。3 ,培训资料费是指培训期间必要的资料及办公用品费。4 .交通费是指用于培训的人员接送以及与培训有关的考察、调研等发生的交通支出。5 .住宿费是指参训人员及工作人员培训期间发生的租住房间的费用。6 .伙食费是指参训人员及工作人员培训期间发生的用餐费用。7 .其他费用是指现场教学费、设备租赁费、文体活动费、医药费等与培训有关的其他支出。参训人员参加培训往返及异地教学发生的
3、城市间交通费,按照差旅费有关规定报销。经批准到单位驻地以外地区参加各类培训食宿自理的,时间在15天以内,按因公出差标准执行;到外地培训时间在15天以上,每人每天按以下标准发给伙食补助费:培训地点在自治区境外的80元/每天;在自治区其他盟市的60元/每天;在市内且非本人工作单位所在地的40元/每天,不再享受市内交通补助,往返途中的伙食补助和交通补助按因公出差标准执行。由培训举办单位安排伙食或在收取的培训费中包含伙食费的,不发放伙食补助。赤峰学院附属中学2022年4月1日附件1赤峰学院附属中学教师培训审批单填表时间:年月日姓名参训人数参训地点往返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参训I天数培训内容领导审批主管校长:校长签字: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