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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4年磷肥产品质量广西监督抽查实施细则1适用范围本实施细则适用于磷肥产品质量广西监督抽查,其他市场监管部门组织的及针对特殊情况的监督抽查可参考本细则执行。本实施细则依据磷肥产品相关标准以及此次监督抽查工作要求制订,监督检查产品范围包括钙镁磷肥、过磷酸钙。本细则内容包括产品种类、术语和定义、检验依据、抽样、检验要求、判定原则、异议处理。2产品种类磷肥分为钙镁磷肥、过磷酸钙。3术语和定义本细则中未列出的术语和定义同相关引用标准。4检验依据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GB/T8170-2008数值修约
2、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法GB/T10111-2008随机数的产生及其在产品质量抽样检验中的应用程序GB18382-2021肥料标识内容和要求GB/T20412-2021钙镁磷肥GB/T20413-2017过磷酸钙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5抽样5.1 抽样型号或规格抽取样品应为同一型号规格、同一批次的产品。优先抽取企业的主流型号规格产品,企业有多个品种时,抽取的品种由抽样人员现场按GB/TIOlII-2008确定。抽取生产日期为2022年5月1日之后的产品。5.2 抽样方法、基数、数量及注意事项5.2.1抽样方法在企业的成品库或
3、市场待销产品中随机抽取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或者其他形式表明合格的、近期生产的同一批次产品(特殊情况除外)。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骰子或扑克牌等方法产生。在流通领域抽取经企业检验合格或以任何方式表明合格(合格证、合格报告、企业相关人员确认等方式均可)的产品,所抽取产品的保质期(未注明保质期的按尚在保质期内处理)应能确保整个监督抽查(包含异议处理)工作的完成。5.2.2抽样基数生产领域抽样:抽查最小批量不得少于1吨。流通领域抽样:满足抽样要求.5.2.3抽样数量5.2.3.1根据标准有关规定,抽样时,若总的包装袋数不超过512袋时,抽样袋数按表2“选取抽样袋数的规定”选取的袋数抽取样品;大于
4、512袋时,按3XN”3(N为总的包装袋数)的规定计算的袋数(遇小数进为整数)抽取样品。样品选择应根据贮存情况确定,地面层和明显受潮、破袋产品不抽。表2选取抽样袋数的规定总的包装袋数选取的最少抽样袋数总的包装袋数选取的最少抽样袋数1-10全部182-2161811-491121725419506412255-2962065-81132973432182-1011434439422102-1251539545023126-15116451-51224152-181175.2.3.2严格按照相关产品的国家标准中有关抽样规则进行样品采取。使用标准要求的取样器(采样探子)采样,采样时,从包装袋的最长对
5、角线插入至袋的四分之三处,每袋抽取不少于20Og样品,每批产品采取的总样品量不得少于2kg。5.2.3.3将采取的样品迅速充分混匀,用分样器或四分法缩分至不少于IOoOg,分装在2个清洁、干燥的塑料瓶中,每瓶不少于500g。1瓶作为检验样品,另1瓶作为备用样品。5.2.4注意事项抽样人员应先在抽取的所有样品上分别签名(要确保签名部位对样品检测结果不产生影响,样品上不便签字的,在样品包装上签字),再对加贴封条前后样品进行拍照。样品加贴封条前,对样品签名部位、产品外观、产品包装及标识、产品合格证(如不破坏原包装能取到时)等方面进行拍照,拍取的照片应能够清晰反映所抽样品的相关信息,如生产企业名称、生
6、产地址、产品型号规格、产品等级、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执行标准等信息内容。样品加贴封条后,对检验样品和备用样品进行拍照,拍取的照片应能够反映出样品加贴封条完好的全貌;若一张照片无法反映样品和封条细节,需分别拍摄多张照片。照片由抽样人员传送至检验机构,检验机构出具检验报告时应将样品照片(样品签名部位、产品外观、产品包装及标识、产品合格证(如能取到时)以及加贴封条的样品等照片)纳入报告中。特别注意:因样品检测项目涵盖包装标识,抽样时需一并购买样品清晰完整的外包装并带回。样品状态应描述清楚,过磷酸钙(疏松状、粒状)、钙镁磷肥(粉状、砂状、颗粒状),尤其注意区分确认钙镁磷肥粉状或砂状。颗粒状钙镁磷肥
7、应和受检单位确认粒度项目是否有供需双方的合同约定,若有,则受检单位应提供约定的合同,抽样人员将免印件带回承检机构。5.3样品处置5.3.1对抽取的样品,在封条上分别注明“检验样品”与“备用样品”,由抽样人与受检单位相关人员签字,当场对样品的桶口或瓶口密封,为保证样品的真实性,要有相应的防拆封措施,并保证封条在运输过程中不会破损。封条上至少要有产品名称、抽样日期、抽样人签字、受检单位代表签字和盖章以及抽样单位公章等相关信息。5.3.2抽取的样品按运输条件包装好,生产领域及流通领域中抽检的检验样品、备用样品、外包装由抽样人员带回检验机构。运输时严防雨淋、日晒、受潮。装卸时轻搬轻放,严禁掷抛,确保样
8、品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污染。5.3.3凡在流通领域抽样的,检验机构应按受检单位提供的信息填写抽样单,让受检单位签字盖章。条件具备时,受检单位还要提供所抽样品的生产企业信息并盖章确认。5.3.4检验机构接收样品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记录样品的外观、状态、封条有无破损及其他可能对检测结果或者综合判定产生影响的情况,并确认样品与抽样单的记录是否相符,对检验样品加贴相应标识后入库。5.3.5备用样品及检验结束后的样品应该贮存在阴凉、干燥、避免阳光直射的安全处。应保证备用样品在整个保存期间签封完整无损。5.4抽样单5.4.1生产领域应按有关规定填写抽样单,并记录被抽查产品及企业相关信息。同时记录受检单位上一年
9、度生产的相关产品销售总额,以万元计;若企业上一年度未生产,则记录本年度实际销售额,并加以注明。对于产品检验所需的样品技术参数等信息,需要被抽企业提供的,应在抽样现场获取,并经企业确认。抽样单需有抽样人及企业人员双方签字,并加盖受检单位公章。对特殊情况,双方签字盖手印确认即可。5.4.2流通领域市场抽样:应按有关规定填写抽样单,并记录被抽查产品及受检单位相关信息。同时记录被抽查受检单位所抽产品的进货量和库存量,以对应产品的单位计;记录受检单位所抽产品的销售单价,以万元计。对于产品检验所需的样品技术参数包括被抽查产品的依据标准等信息,需要受检单位提供的,应在抽样现场获取,并经生产企业确认。抽样单需
10、有抽样人及企业人员双方签字,并加盖受检单位公章。对特殊情况,双方签字盖手印确认即可。6检验要求6.1 检验项目6.1.1 钙镁磷肥表3钙镁磷肥检验项目序号检验项目判定标准检测方法1有效五氧化二磷GB/T20412-2021GB/T20412-20216.4.1(仲裁法)GB/T20412-20216.4.22水分GB/T20412-20216.53细度IGB/T20412-20216.94粒度2GB/T20412-20216.105包装标识,GB/T20412-2021GB18382-2021注1:粉状钙镁磷肥产品检测细度、砂状和颗粒状产品不需要检测。注2:颗粒状钙镁磷肥产品检测粒度,粉状和砂
11、状产品不需要检测。颗粒状钙镁磷肥应和受检单位确认粒度项目是否有供需双方的合同约定,若有,则受检单位提供约定的合同,抽样人员将合同复印件带回承检机构。注3:包装标识检验包括以下内容:肥料名称及商标;肥料规格、等级及类别;组成;产品标准规定应单独表明的项目;产品标准编号;生产许可证、肥料登记号(只确定信息有无,不核实信息真实性);净含量;生产或经销单位名称、地址。注4:当检验项目检测不合格需要复查时,应选择仲裁方法(如果有)进行免查。执行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的产品,检验项目参照上述内容执行。若某些检验项目的检测方法与表3不一致,按照表3检测方法进行,结果不做判定。6.1.2过璘酸钙表4过磷
12、酸钙检验项目序号检验项目判定标准检测方法1有效磷GB/T20413-2017GB/T20413-20175.3.1(仲裁)2水溶性磷GB/T20413-20175.3.1(仲裁)3硫GB/T19203-20033.5(灼烧法为仲裁法)NY/T1117-20105.2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4游离酸GB/T20413-20175.5(酸度计法为仲裁法)5游离水GB/T20413-20175.66粒度IGB/T20413-20175.77包装标识2GB/T20413-2017GB18382-2021注1:粒状过磷酸钙产品检测粒度,疏松状产品不需要检测。注2:包装标识检验包括以下内容:肥料名称及商标;肥料
13、规格、等级及类别;组成;产品标准规定应单独表明的项目;产品标准编号;生产许可证、肥料登记号(只确定信息有无,不核实信息真实性);净含量;生产或经销单位名称、地址。注3:当检验项目检测不合格需要复查时,应选择仲裁方法(如果有)进行复查。执行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的产品,检验项目参照上述内容执行。若某些检验项目的检测方法与表4不一致,按照表4检测方法进行,结果不做判定。7判定原则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
14、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但应在检验报告备注中进行说明。7.1当产品全部符合执行标准要求,检验报告中的检验结论表述为:“依据桂市监函(XXXX)XX号文中2024年磷肥产品质量广西监督抽查实施细则要求,对所抽样品的XX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检验结果符合XXxx、GB18382-2021肥料标识内容和要求。综合判定:该产品本次监督抽查合格”。7.2当所检项目有一项或一项以
15、上(不包括包装标识)不符合执行标准要求,检验报告中的检验结论表述为:“依据桂市监函(xxxx)XX号文中2024年磷肥产品质量广西监督抽查实施细则要求,对所抽样品的XX个项目进行了检验,其中XX、XX项目的检验结果不符合XXXX。综合判定:该产品本次监督抽查不合格”。7.3当所检项目有一项或一项以上(包括包装标识)不符合执行标准要求,检验报告中的检验结论表述为:“依据桂市监函(XXXX)XX号文中2024年磷肥产品质量广西监督抽查实施细则要求,对所抽样品的XX个项目进行了检验,其中xx、XX项目的检验结果不符合XXxx、GB18382-2021肥料标识内容和要求。综合判定:该产品本次监督抽查不合格二7.4当所检项目合格,包装标识不合格时,检验报告中的检验结论表述为:“依据桂市监函(xxxx)XX号文中2024年磷肥产品质量广西监督抽查实施细则要求,对所抽样品的XX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标识不符合XX标准号xx标准名称、GB18382-2021肥料标识内容和要求要求。综合判定:该产品本次监督抽查产品质量合格,包装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