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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岗位技能培训补贴业务指导手册(第四分册)工作流程图1第一章开班审核2第二章培训监管6第三章补贴审核7第四章资金拨付9第五章资金使用监督10附件1-1112(培训机构)开班申清培训实施申领补贴档案整理工作流程图(审核要点)要点:1.是否按计哦字;2.是否考勒打卡:上传视频及照片:3.开展现场抽查:4.发现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审核通过(Rfi三)要点:1L翊矍演MS申请表;2.培训、生活夔、鉴定花名册;3.iiH5;4.剧I机构开具收菱票据;5.代型怫议:6.培训过程照片。要点lijl机构开具的发票金热S于补W三l,按需金融付;2.公示期内反映有异议的,箍新瞬申报的,&市核后闩合条件崛温发放安忘
2、:1人讪甑功G强内部风险防控;2.墙Jl机构应妥善保管培训售环节相关奏料并及时进行归档;3.补贴对象对所提交材料的直实有效性负责;4.补贴要严格按照培训政翻!定发放和使用:5.检查档案跪是否(人社部门)开班审核培训监管过程夜莒(未发现同翅或指出的整完成整改)补贴亩核审核通过(且公示无异议)补贴拨付资金使用监督第一章开班审核第一条培训机构查验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收到培训机构在广西“数智人社”业务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开班申请时,需对以下内容查验培训机构:(一)查验培训机构在南宁市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目录内;(二)查验培训机构具备申请开班备案的职业(工种)、专项项目及等级的培训资质
3、;(三)培训机构应先于开班前5个工作日通过系统申报,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开班。第二条培训机构申请开班备案时需按以下要求提供材料:(一)开班承诺书(附件1),由培训机构填报并扫描后上传系统。审核要点:培训机构是否上传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开班承诺书。(二)南宁市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学员培训意愿需求登记表(附件2),由培训机构填报并扫描后上传系统。审核要点:1 .培训对象填报信息是否齐全;2 .培训对象是否有培训意愿及需求,意愿及需求是否与参加培训的职业(工种)相匹配;3 .培训机构是否填写核查情况。(三)学员身份证明材料(含身份证及学员身份类别证明的材料),由培训机构填报并扫描后上传系统。审核要点:1.
4、是否是培训对象本人的身份证;2 .培训对象是否符合年满16周岁及以上至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条件;3 .培训对象是否符合岗位技能培训企业职工身份,审核参保证明、工资流水、劳动合同或双方签章确认的劳动合同签订情况表(附件3)三种材料中的任意两种材料。(四)培训协议。审核要点:培训机构是否与企业签订培训协议。(五)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盖章)。审核要点: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是否有企业盖章。(六)开班申请表(附件4),由培训机构直接在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审核要点:1.填报信息是否齐全;4 .计划培训人数是否超过50人;5 .培训项目是否在南宁市职业培训补贴职业(工种)目录内。(七)学员开班花名册(附
5、件5),由培训机构直接在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审核要点:1.花名册人员信息是否完整;2 .花名册人数是否与计划培训人数一致;3 .审核学员是否符合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的条件;4 .审核学员是否符合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补贴的条件。(八)授课教师花名册(附件6),由培训机构直接在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审核要点:1.是否具有教师资格(教育)或教师上岗资格(人社);5 .是否具有相应专业职称、相关专业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6 .承担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技能培训的专业理论课教师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相关职业(工种)三级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或相关专
6、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实训课教师应具有中职(高中)以上学历,相关职业(工种)三级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其职业资格(技能等级)应高于其所执教的职业(工种)等级;7 .培训技师(二级)的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技能等级)或相关专业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培训高级技师(一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技能等级)或相关专业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年以上;8 .开设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实训课教师应具有中职(高中)以上学历以及相应的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相关(相近)职业的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九)培训课程表(附件7),由
7、培训机构直接在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审核要点:1 .培训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类的课时应不少于20课时;2 .职业资格证书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类)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的培训课时应分别不少于56课时、80课时、96课时、120课时、144课时;3 .每个课时按45分钟计(不含休息时间),连续授课90分钟必须安排不少于10分钟的课间休息(如未安排,将其中扣减10分钟算作课间休息时间);4 .每天安排课程不超过8个课时;5 .理论课时不超过总课时的30%;6 .课程设置需包括禁毒、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消防安全、生态乡村、预防艾滋病等相关知识和内容,以上课程内容累计不少于2个学时,并计入总课时;
8、7 .培训内容应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编制的各职业(工种)国家基本职业培训包(指南包课程包)相关要求设置培训课程。(十)教材审批报告表(附件8),由培训机构直接在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审核要点:使用的教材是否与培训职业(工种)相匹配。第二章培训监管第三条课程变更。课程表原则上一经审核不再变更,因培训需要须对课程表进行调整的,需提前1天向班期开班备案人社部门提交培训课程变更备案表(附件9),人社部门同意后,方可在系统上进行变更,未经人社部门同意而擅自变更的课程,算作无效课程,不算入已获得课时数。第四条培训考勤。所有培训班期须通过广西“数智人社”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完成考勤打卡,培训过程中
9、因系统问题导致考勤失败的,需第一时间保留有效的考勤审核要点,并于当天上传至系统,报班期开班备案人社部门审核。第五条培训视频。各承担任务的培训机构要严格培训管理,对培训过程实施全过程的视频监控管理,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按当年申领补贴总班期的10%抽查全过程视频录制情况,并且每个班期要求在系统上传5张培训全景照、3个短视频(每个短视频15秒),全过程视频及上传的照片、视频材料均需保存3年以上,以备检查。第六条现场监管。按照“谁审批开班、谁负责监管”的原则,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应对审批开班的培训班期进行不定时抽查,抽查内容包括人员到课率、教学计划执行情况、培训效果等,每个班期至少抽
10、查2次,并填报南宁市职业技能培训现场抽查登记表(附件10)。第七条评价管理。培训机构组织完成培训后,应于15个工作日内向评价机构提出评价申请,培训鉴定实行考培分离,即培训评价机构不能对本机构组织培训学员进行评价鉴定。若本机构评价鉴定的项目,无其他机构可承接或其他机构不对外承接的,经报市级人社部门同意后,则可对本机构学员进行评价鉴定。第三章补贴审核第八条培训机构申报补贴时需按以下要求提供材料:(一)职业培训补贴、生活费补贴、鉴定补贴申请表(附件11),培训机构直接在系统上填报相关信息。审核要点:1.填报信息是否齐全;2 .申报补贴总人数不能超过开班计划培训人数;3 .申报补贴总金额是否与补贴标准
11、及申请人数一致。(二)职业培训补贴、生活费(含交通费)补贴、鉴定补贴人员花名册(附件12),培训机构直接在系统上填报相关信息。审核要点:1 .填报信息是否齐全;2 .按培训计划完成培训;3 .培训学员个人出勤率须达80%(含)以上;4 .培训后通过技能鉴定考核取得相应证书;5 .申请金额是否与补贴标准、发票金额相一致(发票金额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发票金额拨付补贴);6 .补贴标准:初级工1800元/人、中级工2500元/人、高级工4000元/人、技师6000元/人、高级技师8000元/人、专项职业能力证书800元/人。(三)代垫协议(补贴拨付给培训机构时需提供),由培训机构扫描后上传系统。审核要
12、点:1.协议是否签字并加盖公章;7 .协议内容是否完成规范;8 .上传清晰完整的协议。(四)证书(可通过证书系统查询的,不需提供)。审核要点:证书系统无法查询的,是否已提供。(五)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等符合财务管理规定的凭证,由培训机构扫描后上传系统。审核要点:上传清晰完整的凭证。第九条申领期限:证书核发之日起6个月内。第十条补贴审核人社部门应建立“培、管、审”相分离的工作机制和“初审、复核、公示、审批”四级把关的补贴申领发放审核审批机制。(一)审核。人社部门经办岗位负责对培训机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主要对培训学员出勤率、补贴对象是否在培训后取得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13、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培训视频资料是否符合要求、补贴金额的计算是否正确等内容进行审核。(二)复核。人社部门复核岗位对初审信息、培训全程监管情况等进行复核监督,确保各项补贴信息准确无误。第十一条补贴公示(一)对完成审核、复核流程后的补贴资金落实公示制度,人社部门应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享受补贴单位名称或人员名单(含身份证号码,为保护隐私应隐藏部分数字)、补贴标准及金额、培训的职业(工种)及等级、取得的证书等内容。(二)公示期内收到实名举报的,人社部门应组织调查核实,并遵循客观、公正原则进行核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发放补贴,不符合补贴申领条件的,取消补贴资格,并于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
14、知申请者。第四章资金拨付第十二条资金拨付对于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或者核查异议事项与事实不符且不影响补贴发放的,必须经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人社局或所属单位班子集体研究审批,并由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按规定及时将补贴资金支付至企业或培训机构的银行账户。第五章资金使用监督第十三条人社部门应加强内部风险防控,建立健全资金管理规章制度,强化内部财务管理,优化业务流程,建立和完善就业补助资金发放台账,做好资金管理使用的基础工作。第十四条人社部门、培训机构应妥善保管开班审核、培训监管、补贴审核、资金拨付、资金使用监督等各环节所有资料并及时进行归档,归档资料要装订成册,至少保存三年以上。第十五条补贴对象(包
15、括个人、企业、培训机构)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人社部门负责对申报材料的形式审查。对发现以不实承诺、欺诈、伪造材料等手段骗取补助资金的,责令退回违规使用、被骗取资金,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依法纳入个人征信记录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六条培训机构应规范资金使用管理,每年进行年检时应按要求提供审计报告;人社部门审核时发现审计报告存在问题的,应开展专项核查,培训机构及补贴对象应积极配合相关核查工作。第十七条人社部门要严格按照培训政策规定、财务管理规定发放和使用,主动接受各级审计监督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检查。建立“谁使用、谁负责”的责任追究机制。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工作中,工作人员存在违反规定分配资金、擅自扩大支出范围以及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行为的,按照预算法、公务员法、监察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置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