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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立乡镇协商与城乡社区协商联动机制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做好乡镇协商与城乡社区协商联动机制工作,为我镇推进乡镇协商与城乡社区协商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不断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机制,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2022年底,基本形成协商主体广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程序科学、制度健全、成效显著的乡镇协商与城乡社区协商新局面。二、工作措施(一)建立协商机制乡镇议事协商和村(社区)的议事协商工作在各级党组织的领导和指导下开展。分层次建立协商制度,建立乡镇协商和城乡社区协商制度,完善治理制度体系,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由镇党委、政府或村(居)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组织开展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形
2、成协商成果后组织实施。(二)明确协商内容坚持广泛协商,针对不同渠道、不同层次、不同地域特点,合理确定协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重点工作部署在城乡社区的落实;2 .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的村(居)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方案;3 .村(社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4 ,村(居)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财务管理制度的制订和修改;5 ,社区服务、美丽乡村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卫生、环境、设施、物业管理等涉及村(社区)居民切身利益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6 .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方案的制定、民主选举相关事宜;7 .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集体经济项目收
3、益分配处置、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土地确权、林地开发与利用、宅基地分配、财务安排及大额资金的管理使用;8 .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要求协商的事项;9 .各类协商主体提出协商需求,经村(社区)党组织同意进行民主协商的事项。(三)确定协商主体根据协商内容涉及范围,合理确定协商主体,组织所有利益相关方参与协商,保障利益相关方合法权益。镇政府及其派出机构、村(社区)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村(居)民小组、村(居)民理事会代表以及其他利益相关方可以作为协商主体,形成社区多元主体参与社区协商的平台和机制。协商中应重视吸纳威望高、办事公道的老党员、老干部、群众代表、党代表、人大代表、
4、政协委员,以及基层群团组织负责人、社会工作者、驻村(社区)法律顾问参与,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要加强监督,确保协商依法有序进行。(四)拓展协商形式乡镇协商、城乡社区协商要根据不同协商事项的具体特点和要求,因事制宜,积极拓展协商形式,开展灵活多样的协商活动,可以采取联席会议、小组会议、村(居)民理事会、等形式进行,可以通过座谈、民主听证会、民主咨询会、民主评议、民意收集等方式进行协商。(五)规范协商程序乡镇协商、城乡社区协商要针对不同协商形式,规范协商程序和议事规程。协商的一般程序如下:L确定提出协商议题。镇党委政府、村(社区)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要畅通议题收集渠道,通过访民情问事、替群众说事
5、、理事会成员提事等多个渠道征集协商事项,研究提出协商议题,并确定参与协商的各类主体。2 .公布协商信息。协商议题确定后,镇党政府、村(社区)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通过公开栏、电话、微信等有效方式,向参与协商的各类主体提前通报协商时间、协商地点、协商形式以及议事规则等内容,同时向其提供议题相关的资料。3 .组织开展民主协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协商议事,确保各类主体充分发表意见建议,形成协商意见。议事主要有四个流程:一是由议题召集人说明议题来源、审查情况、具体内容和议事规则;二是由议题提出人对议题进行说明;三是相关人员就议题发表意见,进行协商;四是由参会的各方对协商形成的基本共识进行举手或投票表
6、决,实行民主集中制,形成协商意见。协商须按规定做好会议记录协商无法形成基本共识的,待条件成熟时,可进行二次协商;通过协商无法解决或存在较大争议的问题或事项,应当提交镇政府、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决定。4 .主动公开协商成果。议事机构要及时将协商成果通过电话、网络或书面等多种方式,将协商成果向各利益相关方通报。同时,要利用村(居)务公开栏等平台,将协商事项和协商成果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监督。三、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推进乡镇协商、城乡社区协商是不断规范镇政府、村(社区)工作议事规程的具体实践形式,要充分认识协商的重要意义,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并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办法,切实加强对协商活动的组织保障,注意研究解决协商中的困难和问题,各级党组织要抓好协商工作落实。(二)加快推进协商。注重总结和发扬乡镇协商和城乡社区协商的好经验,加快推进乡镇协商和城乡社区协商,要坚持分类指导,根据不同类型社区特点,以扩大有序参与、推进信息公开、加强议事协商、强化权力监督为重点,健全协商平台和程序,完善定期协商、协商结果应用反馈等工作机制,形成协商规范。注重通过协商解决居民关切的难点问题,让基层群众在协商实践中获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