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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好“交叉执行”化解执行难近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对执行工作作出专题部署,2024年将在全国范围内有序推进“交叉执行”工作,更好发挥这一制度效能,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化解执行积案难案。执行是确保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及时兑现的根本保障。交叉执行,是指通过指定、提级执行,执行法院交互将本院部分难以执行的案件移交其他法院执行。这一制度能够形成有力监督,防止权力、关系、人情干扰,遏制滥用执行权以及执行腐败问题。近年来,全国各级法院攻坚克难,不断加大民事执行力度,初步实现了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但也要看到,执行难问题的解决依然任重道远。在此情况下,最高法决定有序推进“交叉执行”,有助于推动解决执行难题。解决执行难,既需要营造尊重法律、尊重裁判、尊重执行的良好氛围,也需要法院内部工作机制的完善及其作用的充分发挥。我国民事诉讼法和与执行有关的司法解释都规定了指定执行、提级执行等制度,为“交叉执行”提供了依据。2023年10月最高法部署开展了“交叉执行”工作试点,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共提级、交叉执行案件8782件,执行到位金额193.76亿元,攻克了一批大案要案和“骨头案”,为切实解决执行难提供了可借鉴的成功经验。各级法院要以“一分部署九分落实”的执着,全面有序推进“交叉执行”工作,让其释放出激活解决执行难、及时兑现公平正义的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