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国开电大法律事务专科《民事诉讼法学》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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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0年7月国开电大法律事务专科民事诉讼法学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 .民事诉讼当事人必须与本案有(B)。B.直接利害关系2 .第一审案件的诉讼费用要预交,预先交者是(八)。A原告3 .第二审程序的发生,是基于当事人行使(B)。B.上诉权4 .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理由是(C)。C.生效判决确有错误5 .免交诉讼费用的案件是(D)。D.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二、多项选择题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包括(ABCD)。A.海事、海商案件B.专利纠纷案件C.涉及台、港、澳同胞及其企业、组织的经济纠纷案件D.诉讼标的大,或者诉讼单位属于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

2、的经济纠纷案件2 .上诉的形式要件包括(ABC)。A.有合格的上诉人和被上诉人B.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C.必须提交上诉状3 .民事诉讼证据必须具备的条件有(ABCD)。A.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事实B.必须是与案情有内在联系的客观事实C.必须是法律允许作为诉讼证据的客观事实D.必须是依照法定程序取得的客观事实4 .免证的事实包括(ABCD)。A.众所周知的事实B.自然规律和定理C.推定的事实和预决的事实D.已为有效公证文书证明的事实5.根据双方当事人是否出庭,判决可分为(AB)。A.对席判决B.缺席判决三、填空题1 .人民法院调解必须遵循、合法原则。自愿2 .按第二审程序再审的案件,必须组成_进

3、行审理,不能使用独任制。合议庭3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0条规定: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的第一审民事案件J有重大影响4 .某一案件在起诉时按照诉讼标的金额确定了级别管辖后,不因在过程中诉讼标的金额的增加或减少所造成的对原级别管辖标准的突破而变更级别管辖,叫做O级别管辖恒定5 .抗诉的主体是具有法律监督职能的。人民检察院四、名词解释1 .陪审制度:是审判机关吸收法官以外的社会公众代表参与案件审判的制度。2 .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两人或两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经过人民法院认可和当事人同意合并审理的诉讼。3 .第二审程序:是指上一级人民法院基于当事人的上诉

4、,对下一级人民法院一审未生效裁判进行审理和裁判的程序。4 .除权判决:是指在公示催告期间届满,仍无人申报权利的,或者申报被驳回的,公示催告申请人可以自申报权利期间届满的之日起1个月内申请人民法院作出宣告票据无效的判决。五、简答题1.简述民事诉讼证据的种类。答:书证;(2)物证;(3)视听资料;(4)证人证言;(5)当事人陈述;(6)鉴定结论;(7)勘验笔录。5 .简述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与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区别。答:(1)参加诉讼的根据不同。前者参加诉讼的根据是对原被告争议的诉讼标的有独立请求权;后者参加诉讼的根据是对原告被争议的诉讼标的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与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5、。(2)诉讼地位不同。前者在诉讼中处于原告的地位;后者不是原告,也不是被告,而是和本诉讼的一方当事人站在一起,但又有独立诉讼地位的参加人。(3)享有的诉讼权利不同。前者享有原告的一切诉讼权利;后者不是原告,也不是被告,具有独立诉讼地位的参加入。参加诉讼的方式不同。前者是否参加诉讼由当事人自己决定,法院不得强制;后者可以自己申请参加诉讼,也可以由法院通知其参加诉讼。6 .简述开庭审理的程序。答:(1)开庭准备;(2)宣布开庭;(3)庭审调查;(4)法庭辩论;(5)法庭辩论后的调解;(6)合议庭评议;(7)宣告判决。7 .简述审判监督的特点。答:Q)审理的对象是生效的法律文书;(2)审理的理由是生

6、效裁判确有错误;(3)引起审判监督程序发生的主体是具有审判监督权的国家机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4)没有设置专门的审判程序,不是适用一审程序就是二审程序。六、案例分析题居住在北京朝阳区的甲从事电器修理业,其所开的电器修理铺位于北京西城区。该电器修理铺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所登记的业主是其兄乙(居住北京海淀区),乙实际上并不经营电器修理。甲雇佣的修理工丙(常年居住在北京石景山区),为客户丁(居住在北京东城区)修理一台电视机。修好后,丙按照工作程序要求在电器修理铺前试看时,不慎电视机爆炸,造成电视机报废,丙自己没有受伤。相关各方就如何赔偿该电视机损失发生纠纷,未能达成协议。现丁向法院起诉。问:1 .丁应以谁为被告?答:丁应当以甲、乙为共同被告。因为电器修理铺的实际经营者是甲,而真正的业主是乙,丁在本诉讼中有权分别向甲和乙中请诉讼权利,即可以将甲和乙作为共同被告(共同诉讼人)。2 .哪些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答:朝阳区、海淀区、西城区法院都有管辖权。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3 .若出现了管辖争议,在管辖权争议未解决之前,其中一个享有管辖权的法院对案件就作出了判决,对此判决及判决所涉及的案件应如何处理?答:当事人可以上诉,由二审法院审理。当事人不上诉,判决生效。如果发现判决有错误,可以通过审判监督程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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