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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镇创建国家卫生镇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经营暨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提升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水平,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行为管理,根据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结合辖区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活动目的。为提升生产加工源头食品质量安全卫生管理水平,规范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原料和食品添加剂采购、使用、记录、公示管理,总结全镇食品生产企业管理及小作坊整理整治工作经验,食品小作坊进行集中规范提升,引导全镇食品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升我镇国家卫生镇创建水平,决定开展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二、活动目标。为保证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务必做好以下
2、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正确认识食品添加剂的作用。食品添加剂是指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质。食品加工小作坊必须按照“三小”条例和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标准的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二)加强食品添加剂的采购和使用记录管理。采购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在正规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单位采购,按照国家标准使用,如实记录生产加工中原料投入量、食品添加剂名称和使用量、成品数量和生产日期,配备相应设施,按照食品品种及添加剂的最大使用量和残留量规范使用,如实制作生产加工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一年。食品品种
3、和常用食品添加剂及最大使用限量或者残留量,可在“食品伙伴网”下载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检索参照执行Q(三)落实食品添加剂使用公示要求。表一为本辖区部分食品小作坊常见食品品种、食品添加剂名称及最大使用量或者残留量,仅作参考,各单位在本店小作坊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食品添加剂”情况进行公示。表一:常用食品添加剂及其最大使用量(残留量)限值序号食品名称食品添加剂名称最大使用量(残留量)功能备注1熟肉制品亚硝酸盐(钠)0.15g/kg(30mg/kg)护色剂、防腐剂CNS号09.001,09.003INS号251,252山梨酸及其钾盐0.075g/kg防腐剂、抗氧化剂、
4、稳定剂CNS号17.003,17.004INS号200,2022糕点、面包山梨酸及其钾盐1.0g/kg3其他复合添加剂参照GB2760-2014(四)如实公示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按照表二样日制作表三(公示表),在本店小作坊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进行公不O三、步骤要求。整治过程分为无照无证治理整治阶段、自查自纠问题整改阶段、总结经验规范提升阶段和迎接考核考评奖惩等四个阶段。(一)无照无证治理整治阶段(4月底至6月10日)。对全镇摸底业户无照无证经营情况进行详细排查,通过电话通知、下达书面责令改正通知书和行政处罚等方式,实现95%以上的小作坊实现持有效许可证照规范经营。(二)自查自纠问题整改
5、阶段(6月11日至7月20日)。对已取得营业执照和小作坊登记证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集中检查,通过微信群学习交流、答题考试和现场抽查等方式对食品小作坊从业人员进行专题学习培训考核,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经营场所防蝇、防鼠、防尘等“三防”设施不齐全、不到位,经营场所(门前、屋后和食品加工销售)内外物品摆放不整齐,卫生环境不清洁,食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采购、使用、记录、公示落实不到位,等等一系列问题,通过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明确预期拒不改正的法律责任)或者警告行政处罚等方式,责令限期整改,现场指导重点区域、重点单位落实问题整改。(三)总结经验规范提升阶段(8月1日至9月30日)。对落实创建责任到位或者按照规定期限进行问题整改到位,表现较好单位的经验进行宣传,总结先进经验在业户中推广。(四)迎接考核考评奖惩阶段(10月1日至11月底)O对于创建过程中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在创建国家卫生镇技术评估验收中作出贡献的单位报镇党委、政府参与全镇年度考评,对先进单位予以表彰。xxxx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