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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吴忠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1月24日)按照会议安排,现就吴忠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定)起草情况作如下说明:一、起草背景为了加强吴忠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实施管控,实现我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标准化、规范化和法治化,保障我市详细规划的顺利实施,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和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落实国土空间规划管理职责严格规划许可管理的通知以及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结合我市实际,起草该规定。二、主要内容规定明确了我市城市规划设计和规划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和法制化相关内容,提高了国土空间规划、设计与实施等相关活动推进的质量与效率。本规定共分十六章。主要内容有:总则、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建筑间距、建筑退让、建筑物高度控制、公共服务设施、道路与交通设施、绿化与景观、环境卫生设施、市政管线工程、城市安全与防灾、乡村建设管理、证后管理、规划变更管理、附则。三、征求意见情况2023年10月至12月,我局先后两轮以书面方式征求市发改,民政、住建、教育、城市管理、交通运输等18个部门意见建议并充分吸纳了各部门提出的建议并修改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