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营主体除名工作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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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营主体除名工作办法(征求意见稿)为贯彻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市场主体注销条例(以下简称注销条例),聚焦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通过清理经营主体虚数,提升存续经营主体质量,不断净化市场环境,促进海南自由贸易港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办法。一、工作原则立足现有的涉企信息归集和信用监管工作基础,按照注销条例的具体要求,完善登记监管与依职权注销的衔接,建立便捷、高效的除名工作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二、工作程序(一)依法确定拟除名名单。根据业务系统数据,将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两年的经营主体形成拟除名名单。L征求意

2、见。省局将拟除名名单分别向税务、人社、工信、商务部门征求意见。2,筛选分类。省局对拟除名名单进行经营主体类型、行业类型、是否涉及前置许可、近两年是否有变更记录进行分类。3.确定名单。省局综合征求意见反馈结果和筛选分类情况后,分批次向各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拟除名名单,各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可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向市县招商部门、重点园区等机构复核拟除名名单。(二)及时公告拟除名信息。各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向社会公告拟除名名单(2024年5月1日海南自由贸易港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正式施行前由省局公示),公示期为三十日。公告内容应当包括拟除名的经营主体名称,拟作出除名决定

3、的事实、理由和依据,除名的法律后果以及该经营主体依法享有的权利。(三)妥善做好异议处理。公示期内,各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要主动回应辖区内经营主体诉求,有当事人对拟除名决定提出异议的,应积极开展核实工作,对拟除名经营主体符合注销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剔除条件的,从拟除名名单中剔除。对拟除名经营主体已变更地址或通过原登记住所可以取得联系并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可从拟除名名单中剔除。(四)准确作出除名决定。公示期届满,相关单位、利害关系人未提出异议的,各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除名决定(2024年5月1日海南自由贸易港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正式施行前由省局作出除名决定),被除名期间经营主体存续以统一社会信用代

4、码代替经营主体名称,并向社会公示。(五)衔接依职权注销。完善退出机制,将被除名届满六个月的经营主体信息及时推送至省局登记注册局,推动经营主体从除名到依职权注销的顺畅衔接,实现被除名主体的有效退出。附件:L除名告知审批表;2 .除名决定告知公告;3 .除名异议信息申请表;4 .除名异议信息处理表;5 .除名决定审批表6 .除名决定书。市场监督管理局除名告知审批表除名事由XXX公司等户经营主体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两年。经查,XXX公司等户经营主体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两年,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市场主体注销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

5、,拟决定将上述经营主体除名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30日。承办人意见签名:年月H负责人意见签名:年月0分管领导意见签名:年月0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除名决定的告知公告市监除告字()号经查,XXX公司等XX户经营主体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两年,本局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市场主体注销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拟决定将上述经营主体予以除名。如对上述决定有异议,可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经营主体所在辖区的市场监管部门提出异议申请。逾期未提出异议的,本局将依法作出除名的行政决定。被除名的经营主体,其名称将终止使用,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代替。联系地址:

6、(载明辖区市场监管部门科室、监管所的联系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XXo市场监督管理局年月日附:除名决定告知公告名单除名异议信息申请表经营主体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记住所(经营场所)经办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通讯地址联系手机电子邮箱异议信息描述信用承诺本单位(本人)承诺所填写内容和提交的相关材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内容填写不实或提交虚假材料等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申请人签名:盖章:日期:备注除名异议信息处理表经营主体名称异议申请编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记住所或经营场所经办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通讯地址联系手机电子邮箱异议信息描述处理决定单位盖章日期:备注市场监督管理局除名决定审批表除名事由XXX公司等

7、户经营主体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两年。承办人意见经查,XXX公司等户经营主体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两年,除名告知公告已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向社会公示满30天,期间未有相关当事人提出异议。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市场主体注销条例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决定将上述经营主体除名。签名:年月0负责人意见签名:年月0分管领导意见签名:年月0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决定书市监除决字(2024)XXXX号经查,你单位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两年,符合海南自由贸易港市场主体注销条例关于适用除名情形的规定。本局已于2024年XX月XX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公告告知拟将你单位除名的事实、理由、依据和依法享有的权利,公告之日起30日内你单位未向我局提出异议或提出异议理由未能成立。现本局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市场主体注销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决定将你单位予以除名,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代替名称。你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自本决定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XX月XX日附:行政决定告知公告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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