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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葫芦岛市天达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浓缩果汁项目建设单位(盖章):葫芦岛市天达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4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葫芦岛市天达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浓缩果汁项目项目代码2212-211421-04-01-709340建设单位联系人梁瀚联系方式13804293500建设地点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东戴河新区高岭园区滨海公路南侧、兴盛街东侧地理坐标(120度0分52.517秒,40度5分33.552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1523果菜汁及果菜汁饮料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十二、酒、饮料制造业一26
2、饮料制造建设性质0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0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绥中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绥发改字(2022)74号总投资(万元)4000环保投资(万元)87.5环保投资占比()2.18施工工期8个月是否开工建设0否口是:用地面积(H?)18652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1、葫芦岛市绥中滨海经济区开发建设总体规划,辽宁省城乡规划设计院,2010年;2、关于葫芦岛市绥中滨海经济区开发建设总体规划的批复,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辽发改规划2009310号,
3、2009年4月9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1、葫芦岛绥中滨海经济区开发建设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辽宁省环境科学研究院,2010年5月;2、关于葫芦岛绥中滨海经济区开发建设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原辽宁省环境保护厅,辽环函2010288号,2010年6月12H;3、葫芦岛绥中滨海经济区开发建设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葫芦岛昊华环保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2020年12月;4、关于葫芦岛绥中滨海经济区开发建设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的审核意见,2020年12月31Ho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与葫芦岛绥中滨海经济区开发建设总体规划相符性分析绥中滨海经济区成立于200
4、8年,绥中县滨海经济区委托辽宁省城乡规划设计院编制了胡芦岛绥中滨海经济区开发建设总体规划,并于2009年4月9日取得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该规划的批复(辽发改规划2009310号,见附件6)。规划提出将葫芦岛绥中滨海经济区建成北京中关村飞地型生产加工区、东北地区休闲疗养胜地、辽宁沿海经济带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和滨海旅游胜地。重点发展数字高新技术产业,旅游及房地产业,能源、灯具制造和建材等传统产业。严格项目准入,避免技术落后、污染大的项目入驻。规划范围西起辽冀交界,东至疏港路附近,北抵京沈铁路,南达海岸线,规划面积100平方公里。规划紧紧抓住“东北振兴和沿海开放”双重机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
5、市场为导向,以绥中滨海经济区产业基础为依托,合理构建该区的产业结构,实现跨越式、高起点发展,把握产业发展趋势,确定绥中滨海经济区的产业定位为:北京中关村飞地型生产加工区、东北地区休闲疗养胜地、辽宁沿海经济带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和滨海旅游胜地。规划绥中滨海经济区产业布局采取组团式的结构,以便设施配套、产业集群的形成和开发管理等。规划重点产业发展为数字产业、旅游业和传统产业,数字产业重点发展软件及外包、微电子及电子专用设备、数字游戏和网络服务等,打造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基地。重点开发休闲度假类、商务会议类和专题类旅游项目,积极发展旅游房地产业,使其成为绥中滨海经济区、绥中县乃至辽宁沿海经济带新
6、的经济增长级。传统产业应立足经济区的现状条件,明晰传统产业未来的发展趋势,规划确定绥中滨海经济区传统产业重点发展能源产业、灯具制造业和建材业,未来成为辽宁沿海经济带传统产业优化发展的示范区。本项目位于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东戴河新区高岭园区滨海公路南侧、兴盛街东侧,在葫芦岛市绥中滨海经济区规划范围内,规划用地为二类工业用地(附图1)o本项目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土地证见附件3,符合用地要求。本项目车间布局合理,生产设施布置紧凑。厂内污水处理站加盖全封闭,定期喷洒除臭剂,恶臭气体无组织排放。生活污水排入厂区防渗化粪池(20n?)停留后,由厂区废水总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辽宁东戴河新区高岭
7、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由厂区废水总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辽宁东戴河新区高岭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单位承诺在高龄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成投入使用前,本项目仅建设不投产,承诺书见附件11。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经建筑隔声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达标排放,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固体废物合理贮存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建成后,运营期各项污染物可满足达标排放要求,不会改变区域环境质量,符合环境质量底线相关要求。本项目属于“C1523果菜汁及果菜汁饮料制造”项目,属于饮料制造业,为园区非主导产业。对照工业园区非主导产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细则(施行)中相关要求,本项目
8、总体符合葫芦岛绥中滨海经济区开发建设总体规划及其批复要求;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远远小于园区规划的重点发展的能源产业、灯具制造业和建材业等,与园区重点发展产业或主导产业定位总体相容,符合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总体符合葫芦岛绥中滨海经济区开发建设总体规划要求;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订)及经中滨海经济区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不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及园区建设项目禁止、限制、控制名单内,不属于“两高项目”,产品不属于列入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环办综合函2021495号)的高污染、高风险产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监管要求须执行最
9、严格标准,故符合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文件工业园区非主导产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细则(施行)中相关要求。2、与葫芦岛绥中滨海经济区开发建设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2010年5月,绥中县人民政府委托辽宁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了葫芦岛绥中滨海经济区开发建设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10年6月12日取得原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对该项目的审查意见(辽环函2010288号,见附件7)。2020年12月31日由辽宁东戴河新区管理委员会组织召开葫芦岛绥中滨海经济区开发建设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的审核会议,并出具审核意见(见附件8)。规划范围为西起辽冀交界,东至疏港路附近,北抵京沈铁
10、路,南达海岸线,规划面积100平方公里。重点发展数字高新技术产业、旅游及房地产业、能源灯具制造和建材等传统产业。2012年1月绥中滨海经济区改名为辽宁东戴河新区。辽宁东戴河新区位于辽宁省的最西端,是辽宁沿海经济带的西部起点;定位于建成北京中关村飞地型生产加工区、东北地区休闲疗养胜地、辽宁沿海经济带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和滨海旅游胜地;重点发展数字高新技术产业,旅游业及房地产业,能源、灯具制造和建材等传统产业。严格项目准入,避免技术落后、污染大的项目入驻。规划形成以中部片区为城市功能核心,东部产业片区、中部城市集聚区、西部产业片区为三个片区,海岸中关村、现代服务产业组团、城市中心组团、居住生活组团和能
11、源港城区为五个组团,滨海景观轴、城市发展轴和工业发展轴为三轴,以及依托九江河、强流河、金丝河、铁路专用线及其沿线绿化形成的四条生态景观廊道的“一心、三区、五组团、三轴、四廊”的布局结构。规划紧紧抓住“东北振兴和沿海开放”双重机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市场为导向,以绥中滨海经济区产业基础为依托,合理构建该区的产业结构,实现跨越式、高起点发展,把握产业发展趋势,确定绥中滨海经济区的产业定位为:北京中关村飞地型生产加工区、东北地区休闲疗养胜地、辽宁沿海经济带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和滨海旅游胜地。本项目位于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东戴河新区高岭园区滨海公路南侧、兴盛街东侧,在葫芦岛市绥中滨海经济区规划范围内,
12、规划用地为二类工业用地(附图1)o本项目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土地证见附件3,符合用地要求。本项目属于“C1523果菜汁及果菜汁饮料制造”项目,属于饮料制造业,为园区非主导产业。对照工业园区非主导产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细则(施行)中相关要求,本项目总体符合葫芦岛绥中滨海经济区开发建设总体规划及其批复要求;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远远小于园区规划的重点发展的能源产业、灯具制造业和建材业等,与园区重点发展产业或主导产业定位总体相容,符合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总体符合葫芦岛绥中滨海经济区开发建设总体规划要求;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订)及经中滨海经济区管控单元
13、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不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及园区建设项目禁止、限制、控制名单内,不属于“两高项目”,产品不属于列入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环办综合函2021495号)的高污染、高风险产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监管要求须执行最严格标准,故符合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文件工业园区非主导产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细则(施行)中相关要求。其他符合性分析一、选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位于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东戴河新区高岭园区滨海公路南侧、兴盛街东侧,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东侧为空地,南侧紧邻闲置厂房,南侧约117m为辽宁茂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西侧约45m为圣戈班高新科技材料(葫芦岛)有限公司,西北侧
14、约47m为换热站泵房,北侧约125m为大架子村居民,东北侧约31Im为大架子新村居民),土地证见附件3。项目占地范围内及周边无文物单位、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等环境敏感点分布,项目选址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用地符合国家供地政策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选址合理可行。二、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属于“C1523果菜汁及果菜汁饮料制造”项目,经查阅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订),该建设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或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且葫芦岛市天达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8日取得绥中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葫芦岛市天达技术开发有限公
15、司年产1万吨浓缩果汁项目项目备案证明,绥发改字(2022)74号,项目代码为2212-211421-04-01-709340,项目备案证明见附件4。综上,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三、与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相符性分析根据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葫政发(2021)4号)的要求,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辽政发(2021)6号)精神,促进全市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出相关意见。本项目与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相符性分析见下表。表1与葫芦岛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符性分析分区管控该项目具体情况判定结果划分环境管控单元。全市共划定环境管控单元151个,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1)划定陆域环境管控单元93个。其中:优先保护单元53个,主要涵盖生态保护红线、一般生态空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区域,面积约5340平方公里,占全市陆域总面积的5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