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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质量隐患排查制度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潼荣高速总包指挥部四分部XX年十二月质量隐患排查及预防制度一、编制目的为了避免质量事故的发生,根据设计图纸及相关规范要求,定期排查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存在的质量隐患,并制定整改措施,为质量事故的有效预防和控制提供保障。二、合用范围本制度合用于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潼荣高速项目对质量隐患的排查、整改。三、组织领导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部总工程师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隐患排查及预防领导小组,明确责任的内容,严格执行质量隐患排查及预防措施。质量隐患排查及预防领导小组组长:朱勇副组长:江中勇组员:戚小磊杨耀华李海平刘燕四、排查内容在施工过程
2、中由于人、机、料、法、环等方面的影响因素,导致施工过程中存在潜在的质量问题,影响工程质量。对容易产生质量隐患的工序、部位作为重点控制对象进行排查。主要内容为:1、测量复核情况,各种误差在否在容许误差范围内。2、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等是否按施工方案实施。3、工序交接的验收情况。4、混凝土浇筑施工缝的设置情况是否符合要求。5、施工过程中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预防控制措施方面是否存在质量隐患。五、整改措施对施工现场存在的质量隐患问题,一律停工整改,停工整改的项目必须经项目逐项复查合格后方允许复工;复查仍不合格的从严处罚。六、排查时间安排质量隐患的排查工作应结合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一同开展,由质量
3、隐患排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具体实施并对排查结果进行跟踪,落实整改。七、工作要求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到施工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强化对施工质量的监督管理,根据排查工作分工,精心组织,精密安排,按时完成排查工作任务。2、各部门根据项目管理权限,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进行排查,并将排查结果按要求报质量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3、工程部按照排查工作内容认真进行自查整改,全面清除整改隐患。4、排查工作要做到工作落实、检查细致、严格要求。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严格按照整改措施的要求进行整改。5、检查人员要严格按照“谁主管、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认3真履行质量职责。对不认识履行质量职责,检查不
4、到位、走过场或者因检查不到位造成重大事故的责任人,严肃追究责任。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潼荣高速总包指挥部四分部XX年12月1日第二篇:隐患排查制度隐患排查制度为全面掌握危(wei)险源、危(wei)险区域和危(wei)险因素风险隐患,及时整治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使应急管理关口前移,把突发事件化解在基层、泯灭在萌芽状态,有效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自贡市隐患排查制度,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制度。一、总体要求和工作原则(一)总体要求。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应急管理工作,扎实做好全区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各类风险隐患,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应对,最大程度地减少突
5、发事件及其造成的危害。(二)工作原则。坚持“属地管理、部门配合,集中排查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的原则。二、合用范围本制度所称隐患共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四大类。(一)自然灾害类。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火灾等。(二)事故灾难类。主要包括企业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交通运输事故、火灾事故、危化品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放射性污染事故、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件等。(三)公共卫生类。主要包括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等。(四)社会安全类。主要包括各类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
6、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和舆情事件等。三、责任分工各乡镇政府(含新城区管委会,下同)和区级各单位是本地区、本单位(系统)隐患排查管理的责任主体,行政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各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隐患排查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各牵头部门负责采集、整理责任范围内的隐患信息,跟踪督查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区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行业内隐患排查管理的指导、催促和监管。各专业技术机构负责定期对隐患排查工作的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等工作。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礼聘有关行业专家组成专家组,为隐患排查管理工作提供科学咨询与建议,必要时参预现场处置工作。隐患排查管理工作由区政府统一组织领
7、导,按照“属地管理、部门配合”的原则,由各乡镇政府和牵头单位分工负责,相关部门共同实施。(一)自然灾害类隐患。由区民政局牵头,区国土资源局、区水务局、区农牧林业局、区防震减灾局等相关单位及各乡镇政府负责排查管理。(二)事故灾难类隐患。由区安监局牵头,区经信局、公安分局、区卫生局、区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局、区交通运输局、区人防办、区农牧林业局、区国资委、区环保局、区质监局、区外事侨务旅游局、区供电局、区消防大队等相关单位及各乡镇政府负责排查管理。(三)公共卫生类隐患。由区卫生局牵头,区农牧林业局、区商务局、区工商局、区质监局、区食品药监局等相关单位及各乡镇政府负责排查管理。(四)社会安全类隐患。由区
8、公安分局牵头,区发改局、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国土资源局、区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局、区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区商务局、区司法局、区国资委、区环保局、区群工局、区民宗办、区消防大队等相关单位及各乡镇政府负责排查管理。四、工作方法(一)排查登记。各乡镇和部门(单位)实行定期排查、日常排查和特殊时期排查,采用资料分析、实地调查、勘察、走访、鼓励群众报告和听取专家意见等多种方式,动员各方面力量参预本地区、本部门(系统)内的隐患排查,确保应查尽查,不留死角。对各类隐患逐一建立档案,全面登记隐患名称、类型、成因、主要问题、可能造成的危害、专家评估意见、整治措施和进度等情况,并形成动态台账,随时更新。档案台账要落实
9、专人管理,随时备查。(二)分析评估。各相关单位要对普查出的各类隐患的成因、易发时间、地点及发生概率,可控性和紧急程度,可能造成的直接危害及次生危(Wei)险,受其影响区域内其他风险隐患情况、多灾种耦合的可能性,需要整改管理的内容,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及落实情况以及应对该类风险隐患的应急资源和应急能力储备等情况,全面深入地进行分析评估,并及时拿出评估意见。(三)分类处置。对排查出来的各类隐患,能及时化解处理的,应即将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对隐患情况复杂、短期内难以解决的,要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和应对预案,防范突发事件发生。整改方案主要包括化解处置的目标任务、方法措施、物质保障、责任单位和人员、处
10、理时限和要求、日常管理规范和应急预案等;对问题较多、隐患较严重、危(Wei)险较大的,要采取停产、停业整顿或者住手使用等措施,防止较大及重特大突发事件的发生。(四)落实整改。要边查边改,把整改管理工作贯通于风险排查全过程。各乡镇政府和部门(单位)要子细分析,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和应对预案制订措施,落实责任,认真整改,防止各类突发事件发生;各牵头部门要定期或者不定期组织力量对责任范围内的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情况定期进行全面督查,确保隐患整改效果。(五)统计上报。各乡镇政府和部门(单位)要认真做好隐患排查管理的信息汇总和统计上报工作,对隐患信息进行分类汇总,建立健全各级隐患动态数据库,并及时将排查管理情
11、况和有关信息统计报表报各行业主管部门和牵头部门备案。对可能引起较大以上突发事件的隐患,经各牵头部门组织相关单位联合核查(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可邀请专家共同参预)确定后,由各牵头部门将信息情况进行梳理,统一报区政府应急办备案。各乡镇和部门(单位)应于每年年初集中开展隐患排查,并分类报送各牵头部门,牵头部门将排查信息汇总后于每年3月10日前报区政府应急办。五、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隐患排查工作的重要性,将隐患排查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切实加强组织指挥和科学调度,认真落实各项预防和应对措施,确保隐患排查工作取得实效。(二)明确任务,密切配合。各牵头部门应根据
12、各乡镇实际情况和各部门职责分工,按照隐患排查工作要求,分解目标,进一步明确隐患排查工作任务,研究完善隐患排查机制,及时跟踪催促,确保整改落实。各级、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搞好衔接配合,共同做好隐患排查工作。(三)强化责任,抓好落实。各乡镇政府和相关部门(单位)要建立完善隐患排查工作责任制,抓好隐患排查工作的落实。区政府将对可能引起较大及重特大突发事件的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对未定期排查上报隐患和不积极管理消除隐患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因工作失误或者不作为,导致可以处理消除的风险隐患转化为重特大突发事件的,要严肃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第三篇:隐患排查制度
13、篇一: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安全隐患排查制度为建立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管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职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根据XX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制定本制度。第一条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Wei)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事故隐患分为普通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普通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即将整改排除的隐
14、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管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导致公司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第二条公司主管安全工作的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管理工作全面负责。第三条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公司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安全管理部门和所在车间部室报告。各级领导或者部门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即将组织核实并组织整改。第四条公司主要负责人以及财务部应当保证事故隐患排查管理所需的资金,将事故隐患排查管理资金列入安全投入费用。第五条公司建立和完善隐患排查工作制度1、公司建立隐患自查制度,全公司隐患自查每月不少于1次,生产车
15、间隐患自查每周不少于1次,班组(工段)每班检查岗位、工艺设备和安全防护设施完好情况。2、公司建立专家定期排查隐患制度,由工艺、设备、电气和安全管理等方面专业人员组成的专家组,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工作。专家组普通不少于5人,其中外聘安全技术专家不少于1人,专家组名单应报上级安监部门备案。专家排查应采用表格式(检查表式另行印发),对照企业现状逐项如实记录,检查结束后向公司主要负责人汇报检查情况,提出隐患整改意见,并及时报上级安监部门备案。3、重点部位“十必查”制度,在隐患排查中应突出重点,做到“十必查”:一是重要生产车间、原料和产品库区、供电、供水、供气、供风等部位的安全运行状况必查;二是工艺技术管理
16、、仪表联锁管理、“工艺变更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必查;三是设备维护保养、主体设备、特种设备等设备安全制度执行情况必查;四是生产装置正常开、停车和紧急停车安全规程执行情况必查;五是设备检修作业、厂内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破土作业、起重作业、高处作业、暂时用电作业环节的防火、防爆、防中毒、防跑(串)料制度执行情况必查;六是公司防雷、防汛、防火、防构建造物崩塌、防静电、防粉尘爆炸等管理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必查;七是岗位操作人员接受安全技能培训、安全教育、持证上岗、劳动保护、自觉执行操作规范和应急处置技能情况必查;八是公司应急救援预案、救援物资储备、与当地政府部门应急联动机制、“清洁下水”防止环境污染措施情况必查;九是新改扩建危化品建设项目设立批准、安全防护设施设计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