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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安全监管局中国石化安非(2016)20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的通知各企事业单位、股份公司各分(子)公司:日前,国家以第四十八号主席令公布了对职业病防治法的修改,修改后的职业病防治法于2016年7月2日起施行。为切实落实企业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1.企业委托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应要求编制职业卫生专篇;委托编制建设项目基础(初步)设计时,应要求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2 .中国石化建设项目安全、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办法(中国石化安(2016)229号)中报政府安监部门的行政审批
2、,一律不再办理。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评审、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均由企业自主负责实施,不再按报国家、地方进行分类。3 .企业组织评审、审查、竣工验收的具体要求,仍按国家安监总局51号令的施行说明执行,相关资料存档备查。4 .一类、二类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基础(初步)设计报总部发展计划部、事业部批复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评审、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相关资料均应作为项目报批的支持性材料,一并上报。5 .企业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实用性负责,对变更内容负责,对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