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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乡镇重点工作督查制度为更好地推动上级部门和镇党委、镇政府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及领导重要批示件的贯彻落实,提高机关工作效率,使党委、政府督查督办工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整体推进全镇各项工作,特制定本制度。一、督查督办范围1.重大部署。按照市县要求,镇党委、政府研究形成的决策、实施的重大部署,要求镇属站所和各村迅速组织实施的事项。2 .重点工作。镇党委、政府根据本镇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年初确定的重点工作进情况及临时性重要迎检接待工作。3 .重点工程。本镇组织实施的各类重点项目工程及县委、县政府招商引资建设任务,按照项目要求组织实施的程序、进度和效果。4 .重要矛盾纠纷。涉及征地拆迁、救灾扶
2、贫等引发的重大矛盾纠纷及全镇范围内事关治安稳定的重特大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处理进度和效果。二、督查方式全镇重点工作督查督办由镇党政主要领导主抓,各分管领导牵头,镇党政办和纪检监察室负责实施。具体督查工作实行“月汇报、季督查、半年测评、年终考核”制度。1.月汇报:镇分管领导对各项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后形成汇报,由镇纪检检查室汇总整理后形成综合督查报告,每月在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通报。2.季督查:镇纪检监察室每个季度对各项重点工作进行督查,将督查结果及整改措施于3、6、9、12月25日前报主要领导审批后下发。2.半测评:镇党委、政府半年时限,定期召开领导班子会议,按照季查及整改情况,对各村、社区、单位和责任人在履行职责、依法行政、服务水平、工作失误、创新工作和工作落实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季度评议、肯定成绩、指点不足、同促共效。3、年考核:镇党委、政府根据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按照镇考核办法进行考核,考核时季测评的成绩要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三、督查反馈镇党委、政府根据“月汇报、季督查、半年测评、年终考核”督查情况,适时进行通报,并根据华藏寺镇机关干部效能问责办法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