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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院教学能手评选暂行办法为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的教学积极性,激励教师投身教学改革和研究,形成优秀教师脱颖而出的机制,促进广大教师的专业成长和学院教学整体水平的提高,学院决定定期举办院级教学能手评选。为使评选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参照省级教学能手评选有关文件,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规定。一、参加评选的范围符合评选条件的学院教学一线现任专、兼职教师。二、评选条件(一)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热爱职业教育事业,模范履行教师职责,积极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师德。工作认真负责,团结协作,开拓进取,与时俱进,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教师中享有较高威望,深受学生爱戴。(二)具
2、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和学历,已获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按学历达标对待;技能性强的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已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学历要求适当放宽。到评选年度从事职业教育教学连续二年以上。(三)教学思想先进,教学基本功过硬,对所教学科(专业)具有系统、坚实的理论知识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能熟练地掌握课程标准、教学大纲和教材,认真遵循各项教学原则,灵活运用各种教学方法,教育教学成绩突出。(四)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教学研究成绩突出。坚持学习,不断更新知识,及时把握与本学科相关的现代科学知识的发展动态,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进步明显。能使用普通话和运用现代教育技术进行教学。(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3、。(六)兼职教师参加评选,其任教学科必须是课程设置中的一门系统课程,并且每周上课不少于4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推荐:1.师德表现不良者;2.有违法违纪或教学违规行为者,或根据教学工作失误与事故认定处理办法,受到相应处分者。三、评选办法(一)教学能手每两年评选一次,评选时间为评选年的上半年,由学院教学能手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发布技术文件。(二)采取自下而上、分级评选的办法。通过个人申报,教学部门、学院分级评选的程序产生。评选时要坚持考核平时的德能勤绩与直接听课评选相结合,评选采用量化评分的办法进行,实行百分制。(三)各教学部门初选、推荐人数不超过本部门现任教学一线专兼职教师人数的5%o院级教学能
4、手名额不超过各教学部门推荐总人数的50%o(四)学院成立教学能手评选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教务处牵头组建评审组,负责评选的具体工作。评审组由院内外教学专家组成,通过查看课件或教案、现场听评课、学生评教等方式进行综合评价。评审组要严格按照评选程序和条件进行评选。(五)经学院教学能手评选委员会审核通过的人选名单,在校园网公示7天。无异议后,认定为最终结果。四、评选具体程序(一)成立学院教学能手评选委员会,学院教学能手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发布评选通知和技术文件。(二)个人申报教师向教学单位提出参评申请,上交教学能手申报表。(三)教学部门审核材料,组织部门内评选1 .教学部门根据评选条件对
5、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2 .教学部门组织部门内评选,根据分配的推荐名额评选出优胜者,作为参加院级教学能手评选的候选人。各教学部门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民主”的原则,做到评选条件公开、成绩公开、评选结果公开,要在全面考核、综合评议、广泛征求民主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推荐人选。3 .各教学部门将本部门评选结果及相关材料报学院教学能手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四)院级评选学院教学能手评审组组织参赛人员进行公开业务竞争,初步确定获奖人员,学院教学能手评选委员会对评审组上报的人选及材料进行审核。(五)院内公示五、奖励与考核办法(一)学院对评选出的教学能手予以通报表彰,颁发“学院教学能手”证书。(二)“教学能手”荣
6、誉称号作为教师晋升职称、职务的重要依据之一。(三)教学能手管理期为二年。管理期内学院择优推荐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有关教学评比活动。(四)各教学部门建立教学能手业务档案,对本部门的教学能手进行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报学院教学能手评选委员会,取消其荣誉称号。对发生教学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制。教学能手如在管理期内不再担任教学任务或调离本校的,其荣誉称号自动取消。六、有关要求(一)各教学部门要充分认识评选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认真组织,精心安排,实事求是,规范操作,严格把关,客观、公正、公平、公开地进行推荐和评选,真正将教学能力强、业务水平高、工作效率高、教学效果好的“教学能手”评选出来。(二)要通过评选“教学能手”树立教学典型和榜样,切实保护和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教学积极性,全力营造学先进、赶先进、争做先进的良好教学氛围。(三)对于推荐评选工作中违规操作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该部门的分配名额;对在上报材料中弄虚作假者,实行“一票否决制”。七、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