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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清廉医院创建资料汇编妇幼保健院清廉医院建设责任分解与责任追究办法一、责任分解院长责任范围:对全院的清廉医院建设负总责,对领导班子的清廉医院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责任内容:1、负责研究部署全院的清廉医院建设工作,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2、负责领导班子的清廉医院建设责任制的落实,负责抓班子成员廉洁自律的教育,落实廉政规定情况的检查监督与管理,发现问题及时谈话、批评,对违纪问题及时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并安排纪委、监察部门进行初核。3、负责组织对医院中层骨干廉洁自律教育,考核考评。支部书记责任范围:对全院的清廉医院建设负领导责任,对全院的党务工作和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责任内容:1、
2、研究部署全院的清廉医院建设工作,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2、负责领导班子的清廉医院建设责任制的落实,负责班子成员的廉洁自律的教育,落实廉政规定情况的检查监督与管理,发现问题及时谈话、批评,对违纪问题及时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并安排纪委、监察部门进行初核。3、负责组织对医院中层骨干廉洁自律教育、考核考评。副院长责任范围:所分管科室和部门负直接领导责任。责任内容:1、负责研究部署分管工作范围内科室的清廉医院建设工作,督促拟定廉政措施和完成年度清廉医院建设目标。2、严格教育、监督和管理分管范围内科室的干部和工作人员遵纪守规、廉洁自律、讲究职业道德,树立良好的行业作风。3、实施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职能
3、,督促监督院务公开制度的落实。4、参与院党政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制度、规定,参与分管范围内科室的清廉医院建设有关学习活动,帮助指导解决存在的问题,秉公办事。5、对分管科室违反清廉医院建设规定的问题进行批评教育,并提出查处意见。二、责任考核与追究办法1、责任考核与责任追究的组织领导与实施医院成立清廉医院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对全院中层以上干部执行清廉医院建设责任制情况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院长担任,其他院级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行风办担任,医政科为办公室成员。对清廉医院建设责任制,实施责任考核与责任追究。在院长统一领导下,由清廉医院建
4、设责任制领导小组负责部署、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医院党政领导成员执行清廉医院建设情况的考核与责任追究由市卫生健康委党组、卫健委清廉医院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负责实施。2、考核的对象与考核办法院级党政领导班子和成员作为清廉医院建设考核的主体,是责任制考核的首要对象。全院中层以上干部是责任制考核的主要对象。考核办法:清廉医院建设领导办公室负责实施,按照“一岗两责”的要求,每个考核对象年终向党支部写出“执行清廉医院建设责任制的报告”。结合年终工作总结对清廉医院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综合性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干部奖励、选拔录用的主要依据。3、责任追究的原则与方式凡违清廉医院建设责任制规定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参有关细则实施组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