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市长质量奖评审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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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12022年三水区政府质量奖评审实施细则为规范三水区政府质量奖的评审工作,根据佛山市三水区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特制订本细则。一、工作依据(一)佛山市三水区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二)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19580-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GBZ19579-2012)o二、申报条件(一)申报的企业必须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二)不受理已获得市政府质量奖和区政府质量奖(不含区政府质量奖培育企业奖,区政府质量奖培育企业奖以下简称“区培育企业奖”)的企业申报。三、评审程序(一)评审通知。区政府质量奖评审前,由区质量奖评委会秘书处(以下

2、简称“秘书处”)在相关媒体或网站上发布本届区政府质量奖的申报通知。(二)宣传发动。由各镇(街道)市场监管所广泛发动;区直有关单位可结合申报要求,发动和推荐企业参与申报。(三)初选推荐。由各镇(街道)市场监管所负责辖区申报企业的初审,并出具推荐意见。(四)资格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按照申报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向秘书处自愿申报。秘书处自收到申报企业申报材料当日起,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申报企业的符合性进行审查,对需要进一步完善申报材料的企业发出申报材料补充通知,申报企业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申报材料进行补充和完善。对符合申报条件的,由秘书处发函征求相关部门意见。通过相关部门征求意见环

3、节方为资格审查合格。(五)材料评审。由秘书处主办,评审机构承办,组织评审专家组对资格审查合格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形成材料评审报告,按评审分数由高到低排序,确定不多于8家参评企业进入现场评审。若出现分数相同,且会影响是否进入现场评审情况时,取上一年度纳税排名靠前的企业;上一年度纳税排名情况以区政府表彰的纳税大户企业名单为准;以集团名义申报的,按该集团上一年度区内纳税总额排名。(六)现场评审。由秘书处主办,评审机构承办,组织评审专家组对进入现场评审的企业进行现场评审。评审专家组由至少3名以上评审专家组成,实行组长负责制,评审组组长负责编制本评审组承担评审企业的现场评审计划,秘书处负责与受评审的企业

4、进行沟通并得到其确认。每家企业的评审时间一般为3天。实际评审中如需要增减评审时间,需经秘书处批准。评审专家组应严格按照计划开展现场评审活动,形成现场评审报告。现场评审期间,评审员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如遇特殊情况无法继续评审的,应报评审组长和秘书处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离开。未经批准擅自离开的,取消其在我区担任评审员资格。(七)综合评审。评审机构将评审专家组出具的材料评审报告及现场评审报告交由秘书处审核,秘书处将根据评审分值(即材料评审分值30%、现场评审分值70%)的权重得出综合分值,按照综合分值高低,并综合考虑行业代表性,拟定不超过3家企业进入区政府质量奖评审答辩环节;结合区政府质量奖拟授

5、奖企业评委会审议结果,拟定不超过2家企业进入区培育企业奖审议候选名单,候选名单应符合佛山市三水区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八)评委会审议。评委会召开拟授奖企业审议会议,参会人数应达到当届委员总人数五分之四以上(含五分之四),听取秘书处关于当届区政府质量奖评定工作报告、候选企业实施卓越绩效模式的成效,对候选名单企业进行投票表决,确定拟授奖企业名单。1 .区政府质量奖拟授奖企业:区政府质量奖候选企业首先介绍实施卓越绩效模式的成效,其次委员提问和企业答辩,最后进行记名投票。委员现场每人一票(不得代缺席人员投票),对候选企业表决是否同意,“同意”票数超过三分之二(含三分之二)的列为拟授奖企

6、业,未超过三分之二(不含三分之二)候选企业将作为区培育企业奖候选企业。2 .区培育企业奖拟授奖企业:对进入区培育企业奖候选名单的企业进行记名投票,委员现场每人一票(不得代缺席人员投票),对候选企业表决是否同意,“同意”票数超过三分之二(含三分之二)的列为拟授奖企业。表决结束,由主任公布审定结果,秘书处填写审定结论交相关人员签名后存档。(九)社会公示。秘书处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将拟授奖企业向社会公示10天。对有投诉问题的,进行调查核实和反馈,并提出处理意见。(十)区政府审定。秘书处将通过公示的拟授奖企业名单报区政府,由区政府审定。(十一)结果公布。区政府在政府门户网站或有关媒体予以公布,并对获奖企业颁发奖牌、证书及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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