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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2申请人现场确认应携带资料(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申请人员网上报名时下载,正反面打印,并本人签字。(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或户籍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3)学历证书和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下载打印)。不能提供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原件的,由存档单位在复印件签署“复印件与原件相同”的说明意见,复印人署名并加盖公章。取得后期本科学历的,如果专科是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则必须提供专、本科毕业证、专科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如果专科是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后期本科是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
2、则必须同时提供专、本科毕业证、后期本科毕业生成绩登记表。(4)体检表一份(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提供)。(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6)思想品德鉴定材料一份。要求:社会人员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人事档案在工作单位的由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7)非师范教育专业申请人,提供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原件、复印件。无法以学历证书确认师范教育专业者需提供学历证书颁发学校该专业的招生考试说明或在校学习成绩单和教育实习档案复印件(档案管理单位须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8)提交照片。申请人提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与网上申请照片一致)一张。(9)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提交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IO)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公办学校正式教师,须提供能证明其身份的材料,如编制本、工资审批表等原件、复印件和近一年的教学业务档案。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整齐上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