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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动自行车行车安全致学生及家长的一封信各位家长朋友、同学们:你们好!随着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道路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道路交通日益繁忙复杂,交通安全问题也日益突现,交通安全教育亟待加强。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车、机动车酿成的交通事故屡有发生,学生交通安全形势非常严峻。“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助力交通文明,关爱未成年人的成长与安全,与你我息息相关。未成年人骑行电动车具有以下危害:一、部分未成年人骑行电动车,完全是出于好奇、攀比、盲目跟风,不利于学生良好品行的培养。二、电动车虽快速、便捷,但稳定性和刹车系统的安全性能较弱,未成年人遇到紧急事件时的控制能力弱,很容易导致惨剧的发生。三、未成年人年龄小,好
2、胜心强,在骑行电动车时一般车速较快,远远超过电动车骑行规定的车速,容易引发交通安全事故。四、未成年人骑电动车经常搭载他人,这样车身重量增加,在危险时保持车辆平衡和刹车更加困难,增加了危险性。同时,如若因骑车带人引发安全事故,还会发生不必要的经济矛盾纠纷,给彼此家庭带来伤害。五、部分未成年人骑行电动车时喜欢在路上玩漂移、打角度、急速拐弯、比赛超车,做出一些非常危险的动作,危及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六、未成年人不熟悉交通法规,经常出现超速、超载、逆行、带人、随意占用机动车道、随意变更车道、不遵守交通信号灯等违规行为,造成极大的危险。七、学生自我保护意识薄弱,骑行电动车时往往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一旦
3、发生危险,很容易酿成惨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禁止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十八周岁以上需取得合法驾驶证才驾驶机动车上路。未成年人作为一个弱势群体,应该受到我们整个社会的共同保护,我们在此发出倡议:一、家长们要履行教育和监护责任,不为学生购买和提供电动车、摩托车希望广大家长要对子女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培养子女养成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同时坚持从自身做起,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相关的法律、法规,做文明出行的模范。您要坚持原则,耐心做孩子的思想工作,千万不要以为孩子已经长大而
4、盲目地满足孩子的不合理要求。家长不要给未成年子女购买和提供电动车、摩托车,不要乘坐无牌无证、违章超载车辆等非法营运交通工具,乘坐电动车、摩托车按规定佩戴好安全帽,做到一人一盔。要禁止孩子驾驶电动自行车、电瓶车、摩托车、机动车上路;时刻关注孩子出行安全,不骄不纵,家长有责;遵章守法,共建平安。二、同学们要严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电动车的速度快,但稳定性和刹车性能都比较差,未成年人由于年龄太小,反应及应对突发状况的能力还不完善,一旦遇有紧急情况,很可能出现不当的处理方法,导致交通事故。因此未满16周岁骑电动车的行为属于一种交通违法行为。希望同学们检视自身,郑重承诺遵守交通法规,不能向大人提不合理要求,出行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为家庭的平安、和睦、幸福尽义务,保自己健康平安成长!为了对同学们的安全负责,禁止同学们骑行共享电动车类交通工具,从自身的安全出发,自觉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尊重自己的生命,尊重他人的生命!交通安全关乎着千万家庭的幸福,让我们一起努力,共同守护孩子们出行安全,呵护孩子们平安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