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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质原则实行细则资质原则实行细则,这是我国针对被审产品资质等级原则的实行细则!每个领域都会有一套专属的资质原则评估细则!如下是:建筑业资质原则实行细则,欢迎大家阅读!建筑业资质原则实行细则一、资质申请和许可程序(一)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应依法获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二)企业申请住房城镇建设部许可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应按照规定第十二条规定的申请程序提出申请。军队所属企业可由总后营房部工程管理局向住房城镇建设部提出申请。(三)企业申请省级住房城镇建设主管部门许可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按照省级住房城镇建设主管部门在其门户网站公布的申请程序提出申请。(四)企业申请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
2、镇建设主管部门许可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按照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镇建设主管部门在其门户网站公布的申请程序提出申请。(五)企业申请资质升级、增项的,其资产、技术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有职称人员应当满足既有所有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原则规定。(六)企业申请资质升级不受年限限制。(七)资质许可机关应当在其门户网站公布企业资质许可成果。(八)资质许可机关对建筑业企业的所有申请、审查等书面材料应当至少保留5年。(九)企业申请资质升级、资质增项的,资质许可机关应当核查其近一年内有无规定第二十三条所列违法违规行为,并将核查成果作为资质许可的根据。(十)原则中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包括的建筑物纠偏平移、构造加固、特种起重
3、吊装、特种防雷等内容,可由各省级住房城镇建设主管部门根据企业拥有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负责人个人业绩状况,同意其对应的资质内容。省级住房城镇建设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区特殊状况,需要增长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原则的,可参照“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原则”的条件提出,报住房城镇建设部按法定程序同意后,由提出申请的省级住房城镇建设主管部门予以颁布实行,并限本省级区域内实行。(十一)企业初次申请或增项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其资质等级按照最低资质等级核定。已获得资质的企业可以增项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施工劳务资质三个序列的各类别资质,数量不受限制。(十二)已获得工程设计综合资质、行业甲级资质,但未获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
4、企业,可以直接申请对应类别一级施工总承包资质,其他工程设计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应按照初次申请的规定办理。工程设计资质与施工总承包资质类别对照表见附件4。已获得工程设计综合资质、行业甲级资质,但未获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直接申请对应类别一级及如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完毕对应规模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可以作为工程代表业绩申报。(十三)住房城镇建设部负责许可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以及除波及到公路、水运、水利、通信、铁路、民航等专业部门资质的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审核,由企业工商注册地省级住房城镇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其中通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管部门直接管理的建筑企业直接申报的
5、,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管部门直接管理的建筑企业审核;省级住房城镇建设主管部门以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管部门直接管理的建筑企业将审核成果与企业申报材料一并上报,住房城镇建设部将审核成果与企业基本信息一并在住房城镇建设部网站进行公告,不再组织审核。(十四)企业若发生合并、分立、改制、重组以及跨省变更事项,按住房城镇建设部有关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状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告知(建市79号)有关规定办理。二、申报有关规定企业初次申请资质,申请资质升级、增项、延续、简朴变更,以及发生合并、分立、改制、重组、跨省变更等事项后申请资质的,分别按照如下有关规定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材料清单(附件2)的规定,
6、提交对应材料。(十五)企业不具有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按初次申请规定提交材料。(十六)下列情形按升级规定提交材料:企业已获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同类别高一等级资质叽企业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行业甲级资质直接申请一级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十七)已具有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增长其他类别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的,按增项规定提交材料。(十八)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申请延续证书有效期的,按延续规定提交材料。(十九)企业若发生合并、分立、改制、重组、跨省变更事项,按住房城镇建设部有关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状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告知(建市79号)中所列情形提交材料。(二十)企业因企业名称
7、、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本省级区域内)等发生变化需变更资质证书内容的,按简朴变更规定提交材料。简朴变更办理程序和时限规定按照有关建设部同意的建设工程企业办理资质证书变更和增补有关事项的告知(建市函375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十一)资料规定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附件1)一式一份,附件资料一套。其中波及到公路、水运、水利、通信、铁路、民航等专业部门资质的,每波及一种专业部门,须另增长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份、附件资料一套。 2.资质受理机关负责查对企业提供的资料原件,查对后退还企业。资质受理机关受理后,申报资料不得修改更换。 资质许可机关对企业申报材料有质疑的,企业应当提供有关资
8、料原件,必要时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实地调查。 3.附件资料应按“综合资料、人员资料、工程业绩资料”的次序排列装订,规格为A4(210X297mm)型纸,并有标明页码的总目录及申报阐明,采用软封面封底,逐页编写页码。 4.企业申报的资料必须使用中文,资料原文是其他文字的,须同步附中文译本并翻译精确。 5.申报资料必须数据齐全、填表规范、印鉴齐全、字迹清晰,附件材料必须清晰、可辨。 6.如实行电子化申报资质,详细申报规定,另行制定。三、资质证书(二十二)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分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住房城镇建设部统一印制;如推行电子证书的,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十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实
9、行全国统一编码,按照有关启用新版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的告知(建市资函90号)有关规定编制。(二十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中应当注明每项资质现等级初次获得时间;同一许可部门许可的资质打印在一套证书上;不同样许可部门做出许可决定后,分别打证。(二十五)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包括1个正本和6个副本(特级12本)。企业因经营需要申请增长资质证书副本数量的,应持增长申请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到原发证机关办理,最多增长3个副本(特级6个副本)。(二十六)企业遗失资质证书,可以申请补办;申请程序和规定按照有关建设部同意的建设工程企业办理资质证书变更和增补有关事项的告知(建市函375号)执行。(二
10、十七)企业因变更、升级、注销等原因需要换发或交回资质证书的,由原资质许可机关负责收回并销毁。(二十八)资质证书有效期为5年。证书有效期是指自企业获得本套证书的首个建筑业企业资质时算起,期间企业除发生合并、分立以及改制重组等需要重新核定资质的事项,证书有效期不变;重新核定资质的,有效期自核定之日起重新计算。 (二十九)资质证书的延续: 1.企业应于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3个月前,按原资质申报途径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企业净资产和重要人员满足既有资质原则规定的,经资质许可机关同意,更换资质证书正本,并在其资质证书副本上签发有效期延续5年的意见。2.企业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内申请资质延续的,资
11、质受理部门应受理其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之日至同意延续之日内,企业不得承接对应资质范围内的工程。 3.资质条件不再满足资质原则规定的,资质许可机关不同样意其对应资质延续,企业可在3个月内申请低于原资质等级的同类别资质。超过3个月仍未提出申请,从最低资质等级申请。 4.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企业仍未提出延续申请的,其资质证书自动失效。如需继续开展建筑施工活动,企业从最低资质等级申请。四、监督管理(三十)各级住房城镇建设主管部门应对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建筑业企业建立信用档案,制定动态监管措施,按照企业诚信状况实行差异化管理,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对建筑业企业实行监督管理。各级资质许可机关应当对许可的建筑业
12、企业的资质条件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核查。监督管理重要是对企业获得资质后其资产和重要人员与否满足资质原则条件的动态监管和市场行为的监管。(三十一)企业有义务接受资质许可机关的动态监管。(三十二)对于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违法行为发生地县级以上住房城镇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依法查处,并将违法事实、惩罚成果或处理提议告知资质许可机关,同步将惩罚成果记入建筑业企业信用档案。企业工商注册地不在本省区域的,违法行为发生地县级以上住房城镇建设主管部门应通过省级住房城镇建设主管部门告知该企业的资质许可机关。(三十三)对住房城镇建设部许可资质的建筑业企业需要处以停业整顿、减少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等行政惩罚的,县级以上
13、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镇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在违法事实查实认定后30个工作日内,应通过省级住房城镇建设主管部门,将违法事实、处理提议报送住房城镇建设部;住房城镇建设部依法作出对应行政惩罚。(三十四)各级住房城镇建设主管部门应及时将有关惩罚信息向社会公布,并报上一级住房城镇建设主管部门立案。 五、有关阐明和指标解释 (三十五)波及公路、水运、水利、通信、铁路、民航等方面资质及波及多种专业资质的界定。 1.波及公路方面的资质包括: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2.波及水运方面的资质包括: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港
14、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航道工程专业承包资质、通航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港口与通航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3.波及水利方面的资质包括: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水利专业)资质、水工金属构造制作与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河湖整改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水利水电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4.波及通信方面的资质包括: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5.波及铁路方面的资质包括: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资质、铁路铺轨架梁工程专业承包资质、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6.波及民航方面的资质包括:机场场道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民航空管工程及机场弱电系统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机场目视助航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15、7.波及多种专业资质包括:桥梁工程专业承包资质、隧道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核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海洋石油专业承包资质、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十六)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建筑企业下属一层级企业是指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建筑企业全资或绝对控股的建筑业企业.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建筑企业是主业包括建筑业或下属一层建筑业企业数量较多的企业,详细名单见附件5。(三十七)对于原原则中被取消的土石方、混凝土预制构件、电梯安装、金属门窗、预应力、水上交通管制、无损检测、体育场地设施等8个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在对应专业工程承发包过程中,不再做资质规定。施工总承包企业在进行专业工程分包时,应将上述专业工程分包给具有一定技术实力和管理能力且获得营业执照的企业。既有工程的拆除作业应由具有对应资质类别和等级的企业承担。 原原则中专业工程承包资质修订状况对照表见附件6。(三十八)对于原原则中被并入了对应施工总承包资质或专业承包资质的高耸构筑物、电信、水工建筑物基础处理、堤防、水工大坝、水工隧洞、火电设备安装、炉窑、冶炼机电设备安装、化工石油设备管道安装、管道等12个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在对应专业工程承发包过程中,可按工程性质由具有对应资质等级的施工总承包资质或专业承包资质企业承接。(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