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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二类植物产品注释:本类所称“团粒”,是指直接挤压或加入按重量计比例不超过3%的粘合剂制成的粒状产品。第六章活树及其他活植物;鳞茎、根及类似品;插花及装饰用簇叶注释:一、除品目06.01的菊苣植物及其根以外,本章只包括通常由苗圃或花店供应为种植或装饰用的活树及其他货品(包括植物秧苗);但不包括马铃薯、洋葱、青葱、大蒜及其他第七章的产品。二、品目06.03、06.04的各种货品,包括全部或部分用这些货品制成的花束、花篮、花圈及类似品,不论是否有其他材料制成的附件。但这些货品不包括品目97.01的拼贴画或类似的装饰板。总注释本章包括由苗圃(包括园林)或花店供应的适于种植或装饰用的各种活植物以及菊苣
2、植物及其根(即使其通常不由苗圃或花店提供),但不包括品目12.12的根。上述植物包括树、灌木、植物幼苗,还包括药用植物。本章不包括种子和水果以及某些不能区别其为食用或种植用的块茎、鳞茎(马铃薯、洋葱、青葱及大蒜)。本章还包括:一、装饰用的插花和花蕾、簇叶、枝干及植物其他部分,鲜、干、染色、漂白、浸渍或用其他方法处理的。二、花束、花圈、花篮及类似的花店制品。06.01鳞茎、块茎、块根、球茎、根颈及根茎,休眠、生长或开花的;菊苣植物及其根,但品目12.12的根除外:10-休眠的鳞茎、块茎、块根、球茎、根颈及根茎20-生长或开花的鳞茎、块茎、块根、球茎、根颈及根茎;菊苣植物及其根本品目主要包括下列植
3、物的鳞茎等,不论其报验时是否装于盆、盒:孤挺花、银莲花(鳞茎类)、秋海棠、美人蕉、窄叶小草、铃兰、藏红花、仙客来、大丽花、独尾草、小苍兰、贝母、雪花莲、唐菖蒲、大岩桐、风信子、莺尾、百合花、观音兰、水仙、虎眼万年青、酢浆草、晚香玉、毛藤、茜草、老虎莲及郁金香。本品目还包括非供装饰用的植物鳞茎等(例如,大黄根颈)及芦笋根颈。本品目不包括第七章的某些鳞茎、块茎、块根、球茎、根颈及根茎(例如,洋葱、青葱、大蒜、马铃薯、洋蓟)和生姜(品目09.10)o本品目也包括菊苣植物及其根,但未焙制的可作咖啡代用品的菊苣根除外(品目12.12)o06.02其他活植物(包括其根)、插枝及接穗;蘑菇菌丝(十):10-
4、无根插枝及接穗20-食用水果或食用坚果的树、灌木,不论是否嫁接30-杜鹃,不论是否嫁接40玫瑰,不论是否嫁接90其他本品目包括:一、各种树木及灌木(林木、果木、装饰木等),包括嫁接的。二、品目06.01所列货品以外的各种供种植用植物及幼苗。三、活的植物根。四、无根插枝;接枝(嫁接用枝或芽);纤匐枝及嫩枝。五、蘑菇菌丝,不论是否与泥土或植物物质混合。本品目的树木、灌木及其他植物报验时,其根部可以裸露或用泥包成球形,也可以栽在盆、桶、盒或类似品中。本品目不包括块根(例如,大丽花根品目06.01)及品目06.01或12.12的菊苣根。OOO子目注释:子目0602.20子目0602.20所称“树、灌木
5、”,包括具有木质梗的藤本植物(例如,葡萄、杂交草莓、悬钩子属植物、猾猴桃树)及其带根插枝。本子目不包括野玫瑰(子目0602.40)o子目0602.20、0602.30、0602.40及0602.90活根应按植物归入其相应的子目。06.03制花束或装饰用的插花及花蕾,鲜、干、染色、漂白、浸渍或用其他方法处理的:一鲜的:11 玫瑰12 康乃馨13 兰花14 菊花15 百合花(百合属)16 其他90 其他本品目不仅包括插花及花蕾本身,而且还包括用花或花蕾制成的花束、花圈、花篮及类似品(例如,小花束及钮孔胸花)。这些花束等如果具有花卉商品的基本特征,即使带有其他材料制成的配件(丝带、纸饰物等),仍归入
6、本品目。带有花或花蕾(例如,木兰花及某种蔷薇花)的树枝、灌木枝可视同插花或花蕾归入本品目。主要用作香料、药料、杀虫、杀菌或类似用途的花、花瓣及花蕾,如果其报验时的状态已不适合制花束或作装饰用,不能归入本品目(品目12.11)o本品目也不包括品目97.01的拼贴画及类似的装饰板。06.04制花束或装饰用的不带花及花蕾的植物枝、叶或其他部分、草、苔葬及地衣,鲜、干、染色、漂白、浸渍或用其他方法处理的:20一鲜的90其他本品目不仅包括未加工的簇叶、树枝等,而且还包括用簇叶、树木、灌木、其他植物或由苔辟、地衣制成的花束、花圈、花篮及类似品。这些花束如果具有花卉商品的基本特征,即使带有其他材料制成的配件(丝带、金属丝框架等),仍归入本品目。归入本品目的货品可带有装饰性水果,但带花或花蕾的不归入本品目(品目06.03)o本品目包括明显不适合再栽种(例如,根被锯除或根被沸水灼死)的天然圣诞树。主要用作香料、药料、杀虫、杀菌或类似用途的植物及其部分品(包括草、苔葬及地衣)(品目12.11)或供编结用的植物及其部分品(品目14.01),如果其报验时的状态已不适合制花束或作装饰用,不能归入本品目。本品目也不包括品目97.01的拼贴画及类似的装饰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