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4-2:项目改造方案参考范本1(适用于不需完善用地.docx

上传人:p** 文档编号:809556 上传时间:2024-03-08 格式:DOCX 页数:4 大小:15.2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附件4-2:项目改造方案参考范本1(适用于不需完善用地.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附件4-2:项目改造方案参考范本1(适用于不需完善用地.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附件4-2:项目改造方案参考范本1(适用于不需完善用地.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附件4-2:项目改造方案参考范本1(适用于不需完善用地.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附件4-2:项目改造方案参考范本1(适用于不需完善用地.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附件4-2:项目改造方案参考范本1(适用于不需完善用地.docx(4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中山市西区旧城改造项目(马山片区)东大街沿线地块“三旧”改造方案根据中山市城市更新(“三旧”改造)专项规划,中山市人民政府西区街道办事处拟对位于中山市西区后山东大街沿线的旧城镇用地进行改造,由中山市人民政府西区街道办事处主导改造,采取全面改造的改造方式。改造方案如下:一、改造地块基本情况(一)总体情况。改造项目位于中山市西区后山东大街、东上街、东下街、东中街等沿线。用地面积2.9799公顷(29799.2平方米,折合约44.70亩),地块上建筑已全部完成征收及拆除平整,地块为储备用地。(二)土地现状情况。改造地块原用途为居住用地,涉及原后山社区居民等土地权利人261户,自上世纪70年代前至20

2、00年前后开始使用。本次改造地块范围内涉及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根据2015年2月12日发布的中山市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书,决定对马山片区内的国有土地上房屋进行征收。另外,根据2018年6月8日发布的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中山市2017年度第七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士审(13)(2018)9号),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征收我市西区后山经济联合社集体所有土地16.6483公顷为国有土地。2018年6月25日,中山市人民政府发布了中山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中府征(2018)136号)。2018年7月16日,原中山市国土资源局发布了中山市国土资源局政府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中征补安工(2

3、018)17号)。2019年10月11日,原中山市国土资源局发布了关于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中征补安公)2018)17号)的补充公告。2019年12月16日,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山市2017年度第七批次中山市西区后山经济联合社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的批复(中府函(2019)394号),对西区后山经济联合社16.6483公顷集体土地实施征收。根据上述文件,西区办事处已对本次改造地块范围内的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相关权利主体落实了征收补偿,涉及的土地、房屋及地块上建筑已全部完成征收及拆除平整,现有建筑面积0平方米,现状容积率为0,改造前年产值为0万元。(三)标图入库情况。改造地块面积2.9799公顷

4、(29799.2平方米,折合约44.70亩),于2018年12月纳入“三旧”标图建库,图斑编号44200041004。(四)规划情况。改造地块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已纳入市城市更新(“三旧”改造)专项规划的面积29799.2平方米。其中,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属城镇建设用地29799.2平方米;在城市总体规划中,属建设用地29799.2平方米;控制性详细规划方面,我街道会同市自然资源局于2022年8月启动了中山市中心城区马山片区(西区服务业综合改革试验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0)调整工作。目前改造地块所在的04、06街区已通过规委会审议,正在整理材料报市政府审批

5、。在调整后控规中,二类城镇住宅用地29799.2平方米。二、改造意愿及补偿安置情况中山市人民政府西区街道办事处于2015年至2022年期间分别与各原土地使用权人签订了协议,约定征收补偿等事宜。地块涉及土地面积29799.2平方米用地(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均由中山市人民政府西区街道办事处根据相关规定实施征收补偿。截至目前,该宗地的补偿等问题未引发纠纷,原土地使用权人对补偿也无不同意见。三、改造主体及拟改造情况该改造项目属于全面改造项目,拟采用政府收储模式,通过公开出让确定改造主体,由改造主体筹措资金实施建设。改造项目应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管控要求实施建设。四、开发时序该改造项目属于政府收储后公开出让项目,项目开工、竣工时间以届时公开出让方案约定的时间确定。五、实施监管该改造项目用地公开出让后,应根据中山市城市更新管理办法(中府(2020)93号)中山市居住用地配套公建设施管理办法(中山自然资函(2022)425号)相关规定,无偿移交不少于总住宅建筑面积的2%作为项目配套公建设施。上述内容纳入项目履约监管合同,并明确违约责任。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解决方案

copyright@ 2008-2023 1wenmi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2022001189号-1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第壹文秘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第壹文秘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