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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8年7月国开电大法律事务专科刑法学(2)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一、选择题1.王某为报复上司刘某,趁刘某一人值班时在其所在店铺浇上汽油点着,致使刘某被烧成重伤,店铺被烧掉大半,损失巨大。幸扑救及时,隔壁店铺未受损失。王某的行为构成(D)。A.故意杀人罪B.故意毁坏财物罪C.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毁坏财物罪D.放火罪2.下列犯罪中,其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属于洗钱罪犯罪对象的是(ABD)。A.信用卡诈骗罪B.保险诈骗罪C.合同诈骗罪D.贷款诈骗罪3.信用卡诈骗罪在客观方面的行为方式有(全选)。A.使用伪造的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B.使用作废的信用卡C.冒用他人信用卡D.恶意透支4.刘某为追讨
2、李某所欠五万元货款,设计将李某骗至某处扣押,然后打电话给李妻,称交清十万元后放人,否则就砍掉李某一只手。二天后,李妻交给刘某十万元,刘某遂将李某释放回家。对于刘某的行为,应当以(八)论处。A.绑架罪B.非法拘禁罪C.敲诈勒索罪D.抢劫罪5.下列人员中,可以成为刑讯逼供罪犯罪主体的有(ABD)。A.公安机关的刑侦人员B.检察机关的检察人员C.纪检机关的纪检人员D.海关的缉私人员6 .民警刘某家中被盗,怀疑是叶某所为,遂将叶某强行带回家中逼问,并对其拳打脚踢,长达二小时之久,致使叶某受轻伤。对刘某的行为应以(C)论处。A.刑讯逼供罪B.非法拘禁罪C.故意伤害罪D.暴力逼证罪7 .某甲乘某乙外出之机
3、,潜入某乙家中,盗得人民币5000余元、信用卡及某乙身份证各一张,并用信用卡购买了约3500元的物品。对某甲的行为应当(B)。A.以非法侵入住宅罪论处8 .以盗窃罪论处C.依盗窃罪和信用卡诈骗罪数罪并罚D.依非法侵入住宅罪、盗窃罪和信用卡诈骗罪数罪并罚二、填空题8 .分裂国家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组织;策划9 .只有或者才能成为叛逃罪的犯罪主体。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10 .放火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的犯罪主体均是一的人。已满14周岁11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偷逃较大或者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行为,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
4、罪。应缴税额;一年12 .以为目的绑架他人或者绑架他人作为的行为,构成绑架罪。勒索财物;人质13 .过失致人死亡罪与过失致人重伤罪的根本区别在于不同。造成的危害结果14 .医疗事故罪的犯罪主体是其犯罪对象是一o合法从业的医务人员;就诊人15 .在和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构成妨害公务罪。自然灾害;突发事件16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主体是传销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17 .为谋取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不正当利益三、名词解释18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19 .假冒注册商标罪
5、:是指违反国家商标管理法规,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20 .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滋生是非、横行霸道,或者肆意骚扰和伤害无辜,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21 .窝藏、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四、简答题22 .简述拐卖妇女儿童罪的概念和构成特征。答:拐卖妇女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本罪的构成特征是:Q)侵犯的客体是妇女、儿童的人身权利。犯罪对象只能是妇女和儿童。(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拐骗、绑架、收买、贩卖、
6、接送或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4)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并具有出卖谋利的目的。23 .简述妨害公务罪的概念和构成特征。答: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履行职责,或者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本罪的构成特征是:Q)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和红十字会的公务活动。侵犯的对象只能是正在依法执行职务、履行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红十字会工作人员。(2)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人员、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
7、务或者履行职责的行为,或者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但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4)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五、分析案例24 .案情:李某,男,15岁,某校学生。李某与同学吴某因一件小事发生争吵,继而动手扭打起来。李某被吴某打倒在地,头碰到水泥地面,磕出一个大包。李某极为恼怒,从地上爬起来后便掏出随身携带的一把水果刀(刃长12Cm)猛地向吴某腹部捅去,致使吴某脾脏被刺破(法医鉴定为重伤),倒地休克。李某随后扬长而去。吴某经医院抢救脱离危险,一个月后痊愈。李某被抓获后主动交待,一个月以前在同学王某家,以过家家为名与王某之妹(13岁
8、)发生过性行为,离开时还偷拿了王某一台照相机(价值3000余元),卖后获款800余元,经查属实。试分析并说明理由:对于李某的行为应当如何定罪处罚?答:(1)李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和强奸罪,应当实行数罪并罚。(2)李某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属于刑法规定的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应当对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和强奸的行为负刑事责任。(3)李某明知用水果刀捅人会致人受伤甚至死亡,却不计后果,将吴某捅成重伤,其行为符合故意伤害罪的构成特征,因而构成故意伤害罪。(4)李某明知其同学王某之妹不满14周岁,而采取哄骗手段与之发生性行为,其行为符合奸淫幼女的强奸罪的构成特征,因而构成强奸罪。(5)李某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符合盗窃罪客观方面的构成特征,但因其不满16周岁,不符合盗窃罪的主体条件,因而不构成盗窃罪。(6)李某出于不同的犯罪故意,实施不同的3口罪行为,分别构成故意伤害罪和强奸罪,应当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鉴于李某所犯强奸罪是其自己主动交代的,属于自首,因而在对其强奸罪量刑时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7)李某犯罪时不满18周岁,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而且不能适用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