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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山东第二医科大学医学研究实验中心入驻安全责任书为加强医学研究实验中心安全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实验设备和实验人员的安全,进一步增强师生的安全责任感,预防安全事故发生,对进驻医学研究实验中心从事科研工作的师生和医护员工,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指导,谁监管”的原则,特制定本责任书。责任书在师生入驻时签字备案,如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必须承担相应安全责任。一、医学研究实验中心实行“安全准入制度”首次进入实验中心从事科研的师生,必须接受中心组织的安全教育并通过安全考试方可入驻。二、指导教师是学生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学生负有安全监管责任入驻实验中心从事实验的研究生和本科生的指导教师是学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
2、学生的安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指导教师应对学生进行实验室安全教育和安全监管,保障学生严格遵守实验室安全规范。三、严格遵守实验中心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使用实验室及单件大型仪器设备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学校和实验中心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自觉接受实验中心工作人员的监督检查,提高消防安全意识,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实验者应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范正确使用仪器设备,严禁在实验室内私自拉设电线、接线板,违章使用其他电器,以免造成触电、火灾事故。四、私人药品存放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规范要求使用化学及生物药品。储物柜内严禁存放实验试剂,公共实验室(区)内禁止隔夜存放易燃、易爆及有毒等危险药品。五、危险实验废弃物收集和处置实验产生的危险废弃物必须严格按照医学研究实验中心危险废液安全管理规范和医学研究实验中心危险固体废弃物安全管理规范的规定进行合理收集和处置,不得乱倒、乱扔。六、如果实验室使用人员违反以上任一规定,实验中心有权终止其入驻和使用。七、本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实验室使用人员应对违反规定所产生的一切后果负责。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由实验室使用人员(指导教师)和医学研究实验中心各存一份。甲方(盖章):乙方(签字):使用人:指导教师: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