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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官渡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持续优化产业发展环境,加快培育市场主体,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按照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政策。一、促进产业发展第一条助推总部经济做大做强1.引进和培育高质量总部企业。对入驻官渡辖区重点楼宇的新认定或新迁入的总部企业,给予3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其中为近两年度权威机构发布认定的世界500强、中国500强和民营企业500强、中国行业100强、云南民营企业100强企业地区总部(及以上)的,再分别给予企业50万元、40万元、3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对
2、已认定总部企业,年度综合评价均较上年增长10%及以上,且不低于近两年最高值的,按照综合评价增量部分的40%给予最高不超过800万元的补助,其中20%可由企业分配给管理团队。(责任单位:官渡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2 .打造总部经济生态圈。鼓励总部企业吸引关联企业聚集,对入驻官渡辖区内楼宇办公的关联企业营业收入总额达5亿元以上,且当年企业综合评价不低于上年度,具备较好的产业示范带动能力的产业集群,按照其关联企业综合评价,给予总部企业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总部企业在官渡辖区新设立或迁入1家及以上分支机构的,按照分支机构综合评价,连续两年给予总部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补助。(责任单位:官
3、渡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3 .支持总部产业链对接和场景应用支持。总部企业在官渡辖区酒店或会议中心举办具有全国影响力的供应商、采购商大会,对参会企业150家(含)以上、实际会期2天及以上,且达成合作协议超10亿元的会议,给予10万元一次性补助,单家企业年度内限申领一次;支持开展总部企业专场产业链供需对接、场景对接活动,为总部企业新技术、新产品应用提供场景机会,支持快速落地推广。建立总部企业区级联系制度,设立总部企业服务专班,在项目落地、生产经营、研发创新等方面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保障,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总部企业申报人才、金融等各类专项政策资金,并依托全媒体平台对总部企业进行广泛宣传推介。(责任单位:
4、官渡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4 .支持楼宇定制化建设。根据项目需求,对待建、在建楼宇进行项目定制建设,在该项目入驻、成为专业特色楼宇后,按官渡辖区重点发展产业入驻的实际使用面积进行补助,以35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项目运营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一次性补助。(责任单位:官渡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第二条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1.积极培育数字经济企业。对首次纳入统计的规模以上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由行业主管部门认定后给予10万元一次性补助。(责任单位:官渡区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5 .鼓励产业数字化转型。鼓励数字产业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对官渡辖区内企业投资建设并自持的项目,按照“
5、先投后补”的方式给予扶持。以纳入数字经济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核算的实际投资金额为基数,按照5%的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补助。(责任单位:官渡区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6 .支持数字经济场景应用。支持企业开展数字会展、数字文旅、健康医疗、智慧零售、智慧城市等典型场景示范应用(政府投资项目除外),对形成规模商用并入选省、部级应用示范的项目,分别给予20万元、50万元一次性补助。(责任单位:官渡区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第三条提升对外贸易发展水平1 .扩大市场主体规模。支持内贸企业开展外贸业务,对首次开展外贸业务,年进出口总额达到一定标准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促进外贸增长。优化出口结构,稳定磷化
6、工、有色金属、烟草制品等传统优势产品出口;扩大花卉、蔬菜、水果、野生菌、咖啡、中药材等特色产品出口;支持和鼓励高新技术产品、自主品牌机床、成套设备等高附加值产品出口。对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的企业给予资金支持。扩大周边国家水果、蔬菜等农产品进口规模,鼓励企业进口先进技术和设备,加快传统产业技术改造升级。(责任单位:官渡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2 .提高产业外向度。支持跨境电商发展,巩固壮大一批跨境电商龙头企业和优秀产业园区,新认定一批市级跨境电商园区。鼓励跨境电商企业布局海外仓,对投入运营满1年以上、面积100O平米以上、服务跨境电商企业5家以上的跨境电商公共海外仓运营企业,给予相应补助。支持外贸综合
7、服务平台发展。大力培育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服务平台,探索新型易货贸易方式,鼓励企业与南亚东南亚国家开展易货贸易。支持企业建设外贸综合服务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通关、退税、物流以及保险等“一站式”综合服务,帮助中小企业降低经营成本。(责任单位:官渡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3 .支持企业参展开拓市场。对企业参加境外举办展会、自办展会、开展经贸推介活动的展位费、展位配置费、场地费、国际航班往返经济舱和住宿费统筹给予补助。对参加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的国内航班往返经济舱和住宿费统筹给予补助。(责任单位:官渡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4 .促进服务贸易集聚发展。发挥服务贸易要素集聚优势,对省级认定的服务贸易园区、基
8、地,给予一定补助。(责任单位:官渡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5 .鼓励外贸企业提升品牌实力。对提升国际品牌实力所发生的费用,给予相应补助。大力培育本土企业获得AEo高级认证,对首次获得海关AEO高级认证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责任单位:官渡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第四条促进文旅康养协同发展1 .发展特色文创产业。支持官渡辖区内工艺美术大师、非遗传承人和文博旅游企业开发文创产品,对创意产品/项目获得政府奖项的企业,对国家级、省级、市级奖项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补助;支持官渡辖区内文化创意企业或机构自主研发销售的具有云南、昆明、官渡元素的文化旅游商品打造“官渡礼物”,对当年“官渡礼
9、物产品销售收入超过100万元的文化创意企业或机构给予5万元补助,产品销售额每增加100万元,补助增加5万元,最高补助10万元。(责任单位:官渡区文化和旅游局)2 .活跃旅游消费市场。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新业态文旅品牌(街区)项目主体,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承办国家和省、市、区重大文旅活动、赛事的企业、行业协会与机构,在吸引游客数量、拉动消费方面成效明显的,按照活动总费用的10%30%给予承办主体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补助;对官渡辖区内企业或机构原创或授权改编的艺术性较强、有良好社会效益的舞台剧,公演当年票房收入达到100万元以上的,按照票房收入的10%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
10、演出补助;对官渡辖区内企业或机构主办的大型商演节目、演唱会、音乐节等具有良好社会效益的活动,每场营业收入超过500万元的,给予10万元补助,营业收入每增加100万元,补助增加10万元,最高不超过50万元。丰富优质旅游产品供给,打造人文历史游、研学游、亲子游、露营度假、乡村游等精品旅游线路,吸引游客人数达到一定规模的旅行社,每开通一条线路年接待旅游人数1万人次以上的给予10万元补助。大力扶持“露营经济”发展,对有20个以上“营位”且各类证照齐全的露营企业每家给予5万元一次性补助。(责任单位:官渡区文化和旅游局)3 .加快高品质酒店建设。以酒店带动目的地旅游,打造新的消费增长力和区域竞争力。参照国
11、际酒店业公认的STR酒店品牌等级划分标准,凡项目引入达到奢华(luxury),超高端(UPPerUpscale)、高端(UPSCaIe)的酒店品牌,给予300万元一次性补助、200万元一次、10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新评定为云南省半山酒店(精品酒店)的给予K)O万一次性补助;推动民宿多元文化融合发展,对新评定为甲级、乙级、丙级旅游民宿主体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10万元一次性补助;被纳入云南省等级旅游民宿培育库名单的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补助。(责任单位:官渡区文化和旅游局)4 .鼓励品牌连锁(管理)酒店企业做大做强。对新增限额以上品牌连锁(管理)酒店企业,其所属酒店达3家(含)以上,在官渡
12、辖区实行“统一管理、统一结算、统一报送数据”等经营模式,年度销售额达到IOoo万(含)以上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补助。(牵头单位:官渡区文化和旅游局)第五条推动新型工业迈上新台阶1.鼓励升规纳统。对首次纳入统计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年产值达2000万元(含)一5000万元的,给予20万元一次性补助;年产值达5000万元(含)一1亿元的,给予30万元一次性补助;年产值达1亿元以上,或投产当年达规上限的给予40万元一次性补助。(责任单位:官渡区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2 .促进增产提效。对产值较上年度同比增速达10%且年度产值增量在2000万元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年产值1亿以下的,按照产值增量的
13、1%。给予补助;年产值1亿(含)一5亿的,按照增量的3%。给予补助;年产值5亿(含)一10亿的,按照增量的5%。给予补助;年产值10亿以上的,按照增量的7%。给予补助。每年对单家企业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责任单位:官渡区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3 .支持技改扩能。对企业实施管理创新、技术进步的入库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年度累计完成设备和信息化投资500万元以上的,给予设备和信息化投资额8%的补助,主导产业项目提升至10%o单个项目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50万元,单户企业当年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责任单位:官渡区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4 .绿色低碳发展。对首次成功申报
14、并通过绿色制造认定和清洁生产合格单位、省绿色食品排名前十、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能源管理体系认定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20万、10万、5万、3万元一次性补助。除省绿色食品排名外,再次申报成功上述认定的企业,给予首次补助金额的50%作为再次申报补助。申报企业不限于制造业企业。(责任单位:官渡区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5 .支持产业园区建设。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引导行业龙头企业、园区开发运营商等市场主体参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及土地连片开发,对为省、市重大工业和信息化产业项目配套和有利于加快重点产业集群培育的园区内“七通一平”(供电通、供水通、燃气通、排水通、道路通、排污通、通信通,土地平整)的基础设施项
15、目,以及为主导产业、重点企业、重大项目配套的“园中园”、“孵化园”等项目。按不超过上年度实际投资额(工业和信息化投资入库数)的3%给予年度内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补助。工业标准厂房和工业大厦建设方面,对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0平方米、两层及以上、统规统建的工业标准厂房和工业大厦(不含企业自建自用部分),按不超过100元/平方米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一次性补助。(责任单位:官渡区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第六条加快现代金融业提质增效1.鼓励基金业聚集发展。对新设立或新迁入昆明金融小镇的公募基金管理机构,按其实缴注册资本的1%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对新注册或新迂入的独立基金销售机构,首
16、次缴纳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含)一1亿元、1亿元(含)以上的,分别给予200万元和50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存续期超过1年,管理规模达10亿元以上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实际募集资金规模(以申报的上一年底计算)0.3%。,给予其基金管理机构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租赁办公用房自用的,按照实际缴纳租金的50%给予补助,连续补助3年,补助累计金额不超过300万元;首次购置自用办公用房并承诺5年内不对外出售的,按照购置实际费用的10%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对基金机构的高管,按其对市、区两级的经济贡献给予补助,前3年按年度综合评价结果的80%,之后2年按年度综合评价结果的40%给予补助。存续期超过1年、完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基金管理机构,按其上一年度市、区两级综合评价结果的新增部分的50%给予补助,连续补助5年。(责任单位:官渡区财政局)2 .鼓励金融机构落户。在官渡辖区新设立或新迁入的持牌金融机构总部或区域总部,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