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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西青区望湖路(博桦道枣林大道)道路工程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简本)项目单位:天津市西青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报告编制单位:天津鸣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二。二。年十二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要求土地出让或用途变更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确保土地安全开发利用,拟定本项目。项目场地位于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北起博桦道,南至枣林大道,东临融侨方圆(在建),西面为现状空地,全长1020m,宽约30m,面积为30600m2,项目场地最初为农田,停止耕种后长期处于空置状态。场地未来规划城市次干路,属于第二类用地中的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类型,为保证用地安全,项目地块将按照第二类用地
2、进行调查评估,地块属于非敏感用地类型。首先,在第一阶段场地调查工作中,对该地块进行了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及水文地质调查确定了地块基本情况,调查结果显示项目地块可能存在环境污染,污染来源可能是历史上的农业生产、周边建筑施工、周边居民生活排放等途径引入的污染。综合考虑生产工艺及检测可行性,确定场地关注污染物包括:重金属、石油烧、PH值、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农药类等指标。建议开展第二阶段场地调查。第二阶段场地调查布设了土壤采样点10个,其中场内土壤采样点6个,场外土壤采样点4个,地下水采样点3个,场外地表水采样点2个。经过选最终选择了29个场内土壤样品、4个场外表层土壤样品、3个地
3、下水样品、4个场外地表水样品送检。检测结果显示:土壤中除六价铭外,其余重金属均有检出;土壤中有机物指标仅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和石油燃有检出,其余有机指标均未检出,各检出指标均未超过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样品中除六价铝、汞外其余重金属、氯仿、12二氯乙烷、二氯甲烷、1,2.二氯丙烷、苯指标有检出,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检测结果均不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V类标准;石油燃含量低于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风险可接受。综上所述,地块环境风险可接受,满足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开发利用环境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