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雄市商亭经营权有偿使用协议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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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雄市商亭经营权有偿使用愤议书2022南雄市商亭经营权有偿使用愤议书正文内容甲方:乙方:为营造我市旅游商业氛围,点缀美化城市,方便广大市民,经市政府同意,对市区公共场所的商亭经营权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公开拍卖乙方获得路段的商亭年经营权。甲乙双方经平等友好愤商,制定如下条约一、商亭设立位置:二、商亭购置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对商亭统一规定样式,颜色、尺寸规格等标识。乙方可向城市管理局推荐的制造商订购商亭,也可向其他商亭制造商定购,但商亭需经城市管理局验收符合规定后方可投入使用。三、商亭的经营期限为年。自本合同签定之日一个月后起算,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四、上述商亭经

2、营权的出让总金IR(伍年期)为人民币元整(小写:元乙方对上述商亭经营权的租金分二期缴付,第一期缴纳第1、年的经营费,租金合为元,租金在签定合同书时缴纳。第二期缴纳第3、4、年的经营费,租金合f为元,租金在年月日前缴纳。五、甲方责任向乙方出让商亭位置的经营权;向乙方提供商亭位置的平面图、商亭样式、颜色、尺寸规格等标识文件;癌助乙方向有关部门辨理相关手续(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保障乙方对上述商亭的经营权在合同期间的合法经营。六、乙方责任按时如数向甲方交纳商亭经营权的租金。负责商亭各种商品的合法经营,建造、维护、安全责任和相关费用,承担一切经济与法律责任。在本合同期满后,商亭所有权归政府所有。如在商

3、亭外型做户外广告,必须报城市管理局审批,提供平面效果图,获得审批后,方可实施,并向城市管理局交取广告费。商亭经营者应依法经营,如发现经营者有违法经营,甲方有权止本合同,商亭归政府所有,租赁费不予退回,重新拍卖。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商亭的样式、颜色、尺寸规格或已确定的经营地段,不得对商亭进行改建、搭建、扩建,如有以上任何之一行为,甲方通知乙方改正,乙方拒不改正或累计有3次者,甲方有权魅止本合同,且不予乙方任何补偿,商亭归政府所有,租赁费不予退回,重新拍卖。乙方:M责商亭的维修维护工作。乙方:ft责商亭的安全和防盗工作。七、乙方应按本合同的定缴交租金,乙方未按期缴交租金,每逾期天,按当年

4、应缴总额的计缴滞纳金,延期缴租金超过,除要求乙方所欠付清的租金及滞纳金外,甲方有权止合同,并收回本合同所规定的商亭经营权。八、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按实际情况乙方可向甲方申减免期间租金或止合同。九、商亭主体损坏,乙方必须在天内修复,否则逾期一天扣罚人民币;商亭外观损坏,乙方必须在天内修复,否则逾期一天扣罚人民币。十、如因城市建设的需要而提前止合同,甲方应提前告知乙方,并负责另选地址迁移。因迁移所产生的费用和乙方的其他损失在乙方应交的商亭经营权租赁赛中扣减。十一、商亭在本合同的定的经营期结束后,乙方不得自行拆除,要保持原有的完好状态。在再次公开招租时,乙方在同等价格下可优先续租。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故意毁损商亭,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i商解泱。如出现问题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甲乙双方同意向仲裁委员会申I#仲裁十三、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后自行失效。十四、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份。甲方(签章):法人代表:委代理人:签约日期:乙方(签章):法人代表:委l代理人:签约日期:附件附件一拍卖成交确认书附件二商亭位置平面图及外观图案南雄市商亭经营权有偿使用愤议书.docx南雄市商亭经营权有偿使用l议书正文内容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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