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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学公文处理制度规范公文处理,落实中央“基层减负年”精简文件的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制度。一、收文办理主要程序是:1 .签收。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接收电子政务平台及公文交换的文件,并统一进行登记、编号处理。2 .传阅批示。办公室负责人呈请院领导阅示,院领导根据分管权限按照公文内容、要求和工作需要确定承办部门。重要文件或有完成时限要求的文件,第一时间送分管院领导及业务部门,并及时办理。特别重要的文件要立即报院长、党委书记。3 .承办。根据领导批示由办公室及时将公文送由承办部门办理,不得延误。不能及时处理的非涉密纸质公文,承办部门负责人应在公文登记薄上登记明确领取公文时间及字号,以便了解公文去向
2、。4 .催办。及时了解公文办理进展情况,由办公室督促承办部门按时办结。5 .归还。非涉密纸质公文处理完结后,由承办部门负责人将公文处理状况写在收文处理标签上,并签字注明归还日期,交办公室统一归档。二、发文办理主要程序是:1 .拟稿。各部门草拟文稿,旨在格式规范,语言准确,条理清晰,内容简洁。2 .审核。填写发文纸,文件起草人将文稿及附件送由分管院领导审查把关后,呈学院主要领导审核及签发,党委文件及党委会通过的文件由学院党委书记签发,其他文件由院长签发。3 .登记编号。由学院办公室对签发公文进行登记、编号、排版、打印处理,并由办公室指定专人盖章。4 .归档。办公室登记发文字号、名称、发往单位、份
3、数,并保存发文纸、底稿及一份原件归档。三、废文办理每年对文件进行一次清理,对与上级精神不符或不适宜学院发展需求的文件及时进行废止。四、有关要求1 .精简发文数量。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和省、市委有关文件精神,严格精简以学院党委、学院等发文数量,对同类、同性质的文件合并发文;上级文件已公开的一律不再转发,做到202*年发文数同比减少10%。文件要充分体现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严格控制篇幅,文件一般不超过3000字(5页A4纸)。2 .严格发文审核。发文文字审核由办公室负责,对不符合要求的,退回承办部门修改完善。审核重点是:行文理由是否充分,行文依据是否准确;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
4、针政策,是否完整准确体现发文意图,是否同现行有关公文相衔接,所提政策措施和办法是否切实可行;文种是否正确,格式是否规范;人名、地名、时间、数字、段落顺序、引文等是否准确;文字、数字、计量单位和标点符号等用法是否规范;其他内容是否符合公文起草的有关要求。3 .涉密文件收发文。按照学院保密工作制度,涉密文件不得在非涉密计算机操作、存储,不得擅自复印、拍照,签批一律通过纸质呈报,通过互联网办公(含邮件、微信、QQ、协同办公系统等互联网平台)不得含有涉密内容。涉密文件不得通过非保密渠道传递。在本地采取直接传递方式,发送外地涉密文件,必须通过机要保密专用渠道传递,并做好登记。4 .限时办理收文。按照市政府办关于协同办公系统启动“限时办理”机制的通知精神,通过协同办公系统流转的市政府公文,需要承办部门办理并反馈办理结果的,急件按照限定时间办结,平件一般57个工作日办结。通过其他形式流转的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主管单位公文限时办理,参照执行。5 .本制度自20*年3月5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