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教育“去小学化”的制度基础及对策建议.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幼儿园教育“去小学化”的制度基础及对策建议.docx(8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幼儿园教育“去小学化”的制度基础及对策建议作者:李相禹/康永祥作者简介:李相禹,康永祥,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原文出处:教育科学研究(京)2014年第20147期第5-10,15页期刊名称:幼儿教育导读(幼教版)复印期号:2014年10期一、影响幼儿园教育去小学化”的制度成因分析当前,关于幼儿园教育教学去小学化”的研究大多集中在对幼儿园教育中的各类基本要素(如教师、课程、教学方式等)进行“技术变革,视为解决幼儿园教育小学化”问题的主要方式。但需要指出的是,这类具体措施如果缺乏相应的制度规范,极易在实践中走样。作为制度化教育体系的一部分,幼儿园教育教学改革不只是各种教育要素技术性运用的结果,更需要
2、相关的教育制度对各教育要素进行规范与协调。(一)有关幼儿园培养目标的制度缺失,导致目标的功利化和短视性幼儿园教育去小学化就是要回归幼儿园教育的本来目的。教育目的是为受教育者设定,并期望在受教育者身上实现的心理素质;教育目的也对教育者的行为提出了一系列规范性要求,但并不要求教育者如何具体行动。通常各阶段的教育目的都会在国家政策层面予以明确,但一般而言,国家层面提出的教育目的比较笼统,需要进一步细化为教育目标,以使教育目的具有可操作性。目前,我国有关幼儿园培养目标和办学质量的政策文件,如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等,多为一些原则性建议,大多针对的是幼儿园的
3、软硬件建设,在培养目标、课程设置等方面没有一套相对明确、详细、可操作的执行标准和程序,由此导致一些教育行政部门在纠正幼儿园教育小学化”问题时,不仅对现有政策文件中传递的幼儿教育理念存在误读,而且纠正方式也缺乏规范性和科学性。比如,将儿童快乐学习”同“知识教育”相对立,在幼儿园实施禁教,一刀切式地禁止任何内容和任何形式的知识教育,这无益于从根本上解决幼儿园教育小学化”问题。并且,在幼儿园评价管理与监督制度中,由于缺乏明确的关于幼儿园培养目标和办学质量的规范,幼儿园在面对民众的功利性的教育期待、“幼升小不正当的考试评价以及由此带来的市场竞争压力时,很容易迎合民众的功利性的教育诉求,不仅在培养目标上
4、以追求噱头”来吸引生源,而且也倾向于选择并实施见效快”的小学教学内容和教育模式。目前,幼儿园教育在培养目标、课程目标和教育教学等方面的“小学化”倾向,恰恰表明了幼儿园教育目的在分解、细化的过程中出现了偏差。由于缺乏具体、明确、可操作的相关标准作为参照,以及缺乏相关的制度规约,因此幼儿园教育容易向应试教育以及各种功利性教育理念妥协。(二)幼儿园课程制度缺失且与小学缺乏有效衔接,导致课程面临合法性危机课程制度是学校共同遵守的、落实课程计划和课程方案、有效促进学校课程实施与课程开发、课程管理与课程评价的一系列规范和行为准则。其中,国家性课程制度往往还具有鲜明的规范性、规定性和强制性,能使地方和学校层
5、面的课程运行体现共同的教育价值和目标。在学前教育领域,目前我国尚无国家层面的幼儿园教育课程制度。2001年以来,教育部颁布实施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施纲要(试行)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虽然对幼儿园教育的内容、目的和实施等提出了一系列要求,但这些要求多属于原则性和导向性的倡议,对各幼儿园实际的课程建谢口实施难以真正起到有效的指导、规范作用。虽然地方教育部门和幼儿园因此被赋予了极大的课程开发自主权,但由于缺乏具体的制度设计,尤其是制度上对“幼小衔接”问题的忽视,面对应试教育理念的向下传导,幼儿园课程的建设与实施常常在应然的幼儿园教育目标和实然的民众教育需求之间摇摆,由此一方面造成幼儿园课程开
6、发和实施质量参差不齐、小学化”倾向突出;另一方面,由于缺乏具体的、可操作性的指导性建议,一些地方教育部门去小学化时采取“一刀切”,或将教材视为“小学化”的重要表现而一律加以禁止,甚至连教师的教学用书也列入了黑名单;或不允许幼儿园开设任何所谓的兴趣班“特长班等对儿童提前进行识字和算术的技能训练等教育。事实上,幼儿园教育去小学化”是要纠正不合理、不规范的课程内容及教学组织方式,明确哪些课程知识和教学方式在幼儿园教育中是合法”的、科学的,而不是武断地去消除某种课程的表现形式(如教材)或某类教育内容(如识字)。无论是教育行政部门、幼儿园管理者、幼儿园教师,还是幼儿的家长,都迫切需要了解什么是合法的幼儿
7、园课程知识,而课程知识的合法化又需要相应的制度保障,即所谓的课程知识供应制度的保障。课程知识供应制度是在课程知识的选择、组织、分配和传递过程中必须遵守的、正式的、定型化了的行为规范体系。不仅控制着课程知识的选择、组织和分配,同时还影响着课程知识的理解与解释。从世界范围看,构建国家性学前教育课程制度是各国保障学前教育质量的重要举措。如:瑞典早在1998年即颁布了第一部全国性的幼儿园课程标准;2000年,英国颁布了针对35岁儿童的基础阶段课程指南,并专门成立课程设置委员会,制定了相应的课程大纲,规定了具体的课程设置;澳大利亚的维多利亚州也在2000年修订了课程标准框架,明确了儿童在各个学习领域的课
8、程标准。这充分表明,由国家主导制定课程制度来保证幼儿园课程质量具有可行性。(三)幼儿教师培养培训、职业准入和保障制度的不完善,导致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偏低目前,在幼儿园教育中普遍倡导的主题教学、探究式教学、游戏教学等教育模式,不仅对幼儿教师的教学技能有一定要求,而且还考验教师对幼儿教育课程的理解、整合和创生等能力,对教师的综合素质要求更高。但当前我国的幼儿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不适应这种要求,导致不少教师直接将小学化”的教育模式移植到幼儿园。为此,提升幼儿园教师专业素质就成为幼儿园教育去小学化”的迫切需求,但在这方面仍存在诸多制约因素,亟须从制度层面加以破解。首先,幼儿教师职前培养和职后培训制度的不完善
9、,是造成幼儿教师专业素养不足的重要原因。一方面,目前政府主管部门对各级各类幼儿教师培养院校的人才培养方案缺乏有效监督与评价,幼儿教师职前培养存在培养目标定位不准、层次不清晰、去向不明确、培养目标雷同等突出问题,所培养的教师在专业技能?口理论素养等方面不能很好地适应幼儿园教育的需求;另一方面,有关幼儿教师职后培训的监督、管理和评价制度不完善,培训机构资质缺乏认证,职后培训多为学历补偿教育,培训内容难、与实践联系不密切、缺乏针对性,培训方式陈旧单一等问题十分普遍,职后培训对幼JIZ教师专业素养提升的作用十分有限。其次,幼儿教师资格认证和准入制度不健全、执行不严,造成幼儿教师职业准入门槛偏低,严重影
10、响了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目前,无论是在城市还是农村地区的幼儿园,普遍存在大量未获得教师资格证、甚至没有经过任何相关专业培训的幼儿教师,其中以民办幼儿园和农村地区的幼儿园最为普遍,而有关部门对此却缺乏有效的监管。除此之外,幼儿教师招录措施缺乏规范性和科学性,不少地方政府为应对幼儿教师短缺问题,让中小学富余教师接受简单培训后即转岗上任,这在某种程度上强化了幼儿教师队伍专业素养的先天不足。再次,幼儿教师工资待遇保障制度的缺失,抑制了高素质幼儿教师的流入。目前幼儿教师职业的整体工资待遇、专业发展机会和前景等,相比于中小学教师明显偏低,且存在非常明显的城乡差别、有编无编的差别、公办民办的差别。由于长期缺
11、乏相关制度保障,幼儿教师工资待遇问题不仅阻碍了高素质人才向幼儿教师岗位的流动,而且还加剧了幼儿教师队伍的不稳定和人才流失,进T影响幼儿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四)不公平的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制度制约着幼儿园教育质量的提升幼儿园教育去小学化对应的是要保证幼儿园教育的基本质量,而一定质量的教育离不开相应的教育投入。保证幼儿园教育质量的最基本的条件至少包括要维持一定的生师比和班级规模,有相应的活动空间和材料支持等,而这都需要相应的经费投入。限于目前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普通民众的教育支付能力还不高,让普通民众完全承担幼儿园办学成本并不现实,因而政府不仅需要为公办园提供充足、必要的经费支持,而且也需要为质量
12、有保障的民办幼儿园提供财政补贴,以降低其办学成本。尤其是在经济发展落后、民众教育购买力低的地区,更离不开政府的主导性投入。但目前我国政府财政经费实际分配的不均衡、不公平,导致很多幼儿园办学经费紧缺,对必要的办学条件缺乏投入,加速了幼儿园教育小学化”问题的产生。目前,学前教育财政投入主要流向了全额财政拨款的公办幼儿园,很多公办性质的幼儿园(如事业单位办的幼儿园、集体办的幼儿园等)只享受差额拨款或自收自支,但在收费标准上却被要求与全额拨款的公办园一样只能收取很低的保教费用。得不到足够的经费支持,却要维持一定的办学质量,很多公办性质的幼儿园普遍面临严重的收支不平衡问题。为维持幼儿园生存与发展,一些幼
13、儿园除了采用收取“赞助费、开设“特长班”等形式进行“创收外,还常采用扩大班额、低工资聘用不合格幼儿教师、缩减教学材料的配置等方式,以此来降氐办学成本,加剧了幼儿园教育的“小学化”问题。一些很少受到财政支持的经济欠发达、民众购买力有限的农村以及城市地区的民办园更是小学化”问题突出的“重灾区。因此,如何构建合理的幼儿园办学成本分担机制,确保政府在基本办学条件上的经费投入,以实现科学保教,是政府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制度改革的重要目标。二、幼儿园教育去小学化”的对策建议(一)以制度建设强化对幼儿园培养目标、课程建设、办学质量等的规范与监首先,基于对国家层面的幼儿园教育目的分解和细化,以相关制度明确各类幼儿
14、园在办学方向、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方面必须满足的相关要求和贯彻的相关内容,遵守基本培养目标建设框架,体现科学的保教理念。其次,构建国家性的、权威的幼儿园课程大纲和课程操作指南,提供与各年龄段儿童成长目标相配套的课程内容和教学指导意见,并说明主要教学模式的实施方式和注意事项,为幼儿园选择、组织和加工相应的教学内容,设计并实施科学的教学活动提供明确指引。再次,建立幼儿园课程开发与教材编制管理制度,在鼓励各地开发地方性课程和园本课程的同时,对幼儿园课程教材、教师用书等的编制进行严格审查和管理,以保证幼儿园课程编制的规范性和科学性。最后,从幼儿园培养目标、课程体系建设与实施、办学条件等方面,完善现有的
15、幼儿园等级评定制度,将幼儿园办学目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课程实施质量作为幼儿园等级评定的核心内容,细化质量评价的标准与程序,并建立相应的公示、监督与举报机制,不定期对幼儿园办学质量进行抽检,并将幼儿园等级评定的标准、结果等相关情况定期公示,接受社会的广泛监督。(二)探索并系统构建幼儿教师培养培训I、待遇保障、资格准入等保障制度,提升幼儿教师队伍的专业化水平首先,在幼儿教师职前培养和职后培训方面,各级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幼儿教师培养院校的幼儿教师培养方案以及幼儿教师培训机构办学质量的评价与监管,实施幼儿教师教育机构资质认证和准入、退出机制,在幼儿教师职业准入方面,需要基于幼儿教师专业标准,对当前幼儿教
16、师资格认证制度进行完善和规范,提升幼儿教师准入的专业性。其次,需要通过保障并提升幼JL教师待遇来增强幼儿教师的职业吸引力,稳定幼J檄师队伍,在制度层面要集中解决两类问题:一是幼JIZ教师的专业身份问题。二是幼儿教师的工资待遇问题。一方面,应根据国家现有政策文件要求,打破编制藩篱,着重解决公办幼儿园教师同工不同酬的问题,利用编制预算来保证公办幼儿教师的待遇;另一方面,制定统一的幼儿教师职级工资评定制度和相应的绩效工资结构,要求公办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参考并切实执行,规范幼儿园对教师工资的给付。(三)完善以普惠和有质量为导向的财政投入制度,为各类幼儿园实现科学保教提供财政支持首先,为保证幼儿园教育实现科学保教,应基于幼儿园科学保教的基本办园成本和普通民众对幼儿园办学成本的分担能力,政府应构建持续、稳定的财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