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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食品安全综合整治攻坚战工作方案为进一步提高全区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切实解决我区食品安全突出问题,确保全区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根据2022年株洲市食品安全综合整治攻坚战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和国家、省、市食安委的工作部署,坚持“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的理念,以“确保食品安全、加快改善民生”为已任,以“突出专项整治、创新管理手段”为抓手,以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感作为食安工作的使命感,全面履行职责,全力抓好“四大战役”,不断提升我区食品安全监管水平,为建设“幸福天元”而不懈努力。二、工作目标2022年将继续狠抓治理整
2、顿作为食品安全的中心工作,以“三大重点专项整治”(放心食堂专项整治、放心农贸市场专项整治、放心食品油专项整治)作为治理整顿重点突破口。针对问题多发场所、单位和大宗食品品种,深入开展风险大排查、隐患大治理、问题大整改,坚决遏制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违法违规问题,依法严厉惩处违法违规企业和相关责任人。通过整治,使食品安全各环节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食品行业自律显著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得到有效规范,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案件得到及时查处,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得到切实保障,确保全年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三、整治内容本年度专项整治由区食安办统一组织、协调,区食安委各成员单位按照
3、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原则,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具体任务和工作目标逐级分解落实。区政府对本辖区食品安全负总责,统筹部署、调度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牵头做好各项食品安全集中整治。今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要在巩固去年专项整治成果基础上,按照市食安办要求,突出三大重点整治每个季度安排一次主题行动,每个主题行动包含2-3个专项整治,突出重点时段、重点季节、重点场所和重大节假日的食品安全监管特点,集中力量、集中时间,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做好四大主题行动:第一季度:“春雷行动”主要内容:(一)学校食堂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牵头部门:区食药分局,责任部门:区工商分局、区卫生局、
4、区教育局、区城管局、区公安分局等。工作目标:1、学校食堂、饮食摊点及周边餐饮企业餐饮服务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特证率100%,从业人员有效健康证持有率100%,“五病”调离率100%,量化分级管理实施率95%以上,食品和原料进货记录可追溯率100%,餐饮具消毒合格率100%;2、学校食品商店(或小卖部)及周边食品经营门店的营业执照持证率100%,食品抽检合格率95%以上,食品经营者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建立率1。%;3、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原料、商店(小卖部)的食品、饮用水、配送的营养食品(特别是乳品及乳制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4、涉及学校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查处率100%o主任任务:1、将学校
5、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教育行政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特别对于外包的食堂、商店、配送的营养餐要开展食品质量安全的日常自查,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加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升学生食品安全意识。2、开展托幼机构、中小学、高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各部门要加大日常监管和巡查力度,严格市场准入和食品经营行为。加强对各级各类学校食堂、饮食摊点及周边的餐饮企业餐饮服务许可、卫生环境、食品留样等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使用“湘水油”、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肉品、过期、霉变和腐败食品及原料加工制作食品的违法行为;加强学校食品商店(或小卖部)及学校周边食品经营门店的
6、资质、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和购销台账等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销售“三无”食品和假冒伪劣、过期变质及其他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重点清理学校周边流动饮食摊点,引导其进入正规市场经营;严查食品生产企业向学校提供不合格食品的行为。3、学校开展“放心食堂”工程建设,逐步实现学校食堂管理规范化和标准化,强化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演练,确保学校全年不发生重大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患等食品安全事件。(二)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责任部门:区工商分局、区农村工作局、区食药分局、区公安分局等。工作目标:1、食品添加剂经营户工商营业执照持证率100%,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建立率100%,经营户教育培训率
7、100%;2、餐饮企业采购、使用食品添加剂索证索票和台账建立率100%,企业培训率100%;3、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犯罪案件查处率100%;4、建立新增食用添加剂备案和公示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新增信用添加剂品种。主要任务:1、加强对食品添加剂使用知识宣传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大对食品添加剂知识和可能违法添加非法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目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开展法律法规培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食品添加剂使用安全意识。2、持续开展“一非两超”(即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严打行动,整顿规范食品、食品添加剂和相关化
8、工产品的使用,严厉打击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一非两超”违法行为。3、规范食品添加剂经营行为。清查食品添加剂经营户的经营许可、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进销台账的建立等落实情况,严查销售产品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等不合格的食品添加剂的行为。4、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行为:按照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办公室印发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五批名单,对辖区内食品添加剂使用单位全面开展专项检查,严厉查处未按照规定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及使用非食用物质的违法行为。(三)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含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牵头部门:区农村工作局,责任部门:区工商分局、区食药
9、分局、区公安分局等。工作目标:1、全区本地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IO0%纳入监管范围,本地生产基地上市农产品抽检要求:茶叶、水果、蔬菜等种植类农药残留合格率达90%以上,生猪瘦肉精合格率达98%以上,水产品药物残留合格率达90%以上,杜绝养殖环节使用违禁药物的现象发生。2、涉及农残、兽残、违禁药物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查处率100%o3、农业投入品经营户的经营许可、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进销台账等合格率100%o主要任务:1、开展种植环节专项整治。开展农药等农业投入品质量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对标准茶园、果园和蔬菜园开展农药残留监测,全面查禁在农产品中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和磷胺5种高毒高残
10、有机磷农药的违法行为。2、开展养殖环节专项整治。开展兽药及兽药残留专项整治和违禁药物专项执法检查,加大畜禽产品兽药残留监控力度,重点监测磺胺类等抗菌剂类药物残留,严惩在养殖过程中使用瘦肉精、孔雀石绿、硝基吠喃类等违禁物品的违法行为。3、推进蔬菜及畜禽、水产品的产销对接工作。加大对蔬菜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畜禽水产品的监督抽检力度,对不合格的产品,按照“第一次黄牌警告、第二次责令退出市场”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对外埠产品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4、清查农业投入品经营户的经营许可、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进销台账的建立等落实情况。第二季度:“夏威行动”主要内容:(四)农贸市场专项整治牵头部门:区商务局,责任部门
11、:区工商分局、区农村工作局、区城管局等。工作目标:1、全区已经改造的主要农贸市场100%纳入监管范围,农贸市场检测室覆盖率100%,由专人负责对进入农贸市场的蔬菜等种植类农产品进行检验,检测结果必须用电子显示屏公示;蔬菜等种植类农产品农药残留合格率达96%以上,生猪瘦肉精合格率达98%以上,水产品药物残留合格率达95%以上,杜绝养殖环节使用违禁药物的现象发生。2、农贸市场的蔬菜农药残留监管和抽检以及检测人员的培训均由农村工作局负责,培训率达100%,蔬菜农药残留检测率达100%,不合格的销毁率达100%o3、涉及农残、兽残、违禁药物食品安全违法案件查处率100%。主要任务:1、加大对蔬菜批发市
12、场、农贸市场、畜禽水产品的监督抽检力度,对不合格的产品,一律销毁;2、实行农副产品准入制度,履行农副产品安全责任,按照规定建立农副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并保持进货的原始发票、凭证、产品质量合格证明。3、商务局负责农贸市场建立专门的检测室;农村工作局负责对进入农贸市场的蔬菜等种植类农产品的检测进行指导,并按规定建立检测制度和检测记录台账等;区工商局负责依法监督市场食品经营者,履行食品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区城管局负责对市场周边的零担管理。(五)米粉和豆制品专项整治责任部门:区工商分局、区食药分局、区城管局、区公安分局等。工作目标:1、米粉生产加工企业“三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从业人员健康
13、证)持有率100%,豆制品小作坊的备案率90%以上;2、米粉、豆制品逐步推行规模化生产经营和销售配送制;3、流通和消费环节的米粉、豆制品违法案件查处率100%。主要任务:1、加强全区米粉、豆制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日常监管和整治工作。区食安委要将此项整治工作纳入全年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内容,并协调督促好辖区内米粉、豆制品小作坊整治工作,扶持一批条件较好的小作坊提质改造,树立一批产品质量稳定、老百姓信赖的品牌产品,坚决取缔一批卫生条件差、产品质量差、添加甲醛等非食用物质或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小作坊。2、继续开展米粉、豆制品流通消费环节的整治。加强对流通环节的米粉、豆制品产品溯源和现场销售卫生条件的检查,重点
14、清查农贸市场、中小餐饮企业的冒牌、无证产品;同时结合中小餐饮企业整治,重点加强对早餐食品的监管,早餐的米粉店要极力倡导连锁经营,米粉等早餐原料实行配送制供货。第三季度:“秋虎行动”主要内容:(六)食用油专项整治牵头部门:区商务局,责任部门:区工商分局,区食药分局、区卫生局、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等。工作目标:1、重点整治散装油经营户和企业,粮油经营户工商营业执照持证率100%;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持证率100%;从业人员有效健康证持有率100%;索证索票和购销台账建立率100%;2、餐饮企业餐饮服务许可证持有率100%;粮油消费单位和餐饮企业从业人员有效健康证持有率100%;采购使用的
15、粮油索证索票和购销台账建立率95%以上;主要任务:1、规范粮油的经营行为。清查粮油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进销台账的建立等落实情况;对散装油经营户进行重点监控,索证索票和购销台账建立率100%;2、规范粮油的消费行为。清查餐饮企业、食堂进货查验、索票索证、进销台账和餐厨废物流向台账的建立等落实情况;严厉查处使用“地沟油”的违法行为。(七)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牵头单位:区食安办,责任部门:各镇、街道食安站、区工商分局、区食药分局、区文化局、区物价局、区公安分局等。工作目标:1、农村超过50人的大型群众聚餐到镇(街道办事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站备案率达100%;2、农村大型群众聚餐的厨师登记备案率100
16、%,厨师每年体检率达100%.3、以保障农村食品市场消费安全为目标,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索证索票和购销台账建立率90%以上,食品安全违法案件查处率100%;4、监管站工作人员和信息员培训率100%。主要任务:1、区政府负责督促镇(街道办事处)政府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站,解决监管站的编制、经费问题,明确1名乡镇(街道办事处)领导任站长,1-3名工作人员,每个自然村和居委会要配备一名信息员,明确职责;2、食药部门要指导镇(街道办事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站建立工作机制,并对监管站的工作人员和配备的信息员进行业务培训,指导工作人员开展农村大型群众聚餐备案和厨师体检备案等工作。3、以城乡结合部、镇(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