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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浅析非法集资在我国,非法集资尚无统一的法律定义,目前较为通行的是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机构业务活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条的解释:“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其他债券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极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一、刑法规定涉及的非法集资罪名我国刑法规定涉及的非法集资罪名主要包括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第160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第176条),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第179条)以及集资诈骗罪(第192条)。二、非法集资的主要特征1.未经有
2、关监管部门依法批准,违规向社会(尤其是向不特定对象)筹集资金。如未经批准吸收社会资金;未经批准公开、非公开发行股票、债券等。非法集资的主要危害一是扰乱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非法集资活动以高回报为诱饵,以骗取资金为目的,破坏了金融秩序,影响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二是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出资人货币、实物、股权等形式的投资回报。有的犯罪分子以提供种苗等形式吸收资金,承诺以收购或包销产品等方式支付回报;有的则以商品销售的方式吸收资金,以承诺返租、回购、转让等方式给予回报。三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集资目的。为掩饰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与受害者签订合同,伪装成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最大限度地实现其骗取资金的
3、最终目的。2.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影响社会稳定。非法集资有很强的欺骗性,容易蔓延,犯罪分子骗取群众资金后,往往大肆挥霍或迅速转移、隐匿,使受害者(多数是下岗工人、离退休人员)损失惨重,极易引发群体事件,甚至危害社会稳定。3.损害了政府的声誉和形象。非法集资活动往往以“响应国家林业政策”、“支持生态环境保护”等为名,行违法犯罪之实,既影响了国家政策的贯彻执行,又严重损害了政府的声誉和形象。三、非法集资的主要手段非法集资的集资手段主要有以下几种:(1)通过擅自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份额权利凭证等有价证券集资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2)以“入股分红”、“认领股份”、“借款”等名
4、义集资;(3)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项目建设等事业名义集资;(4)通过签订商品经销合同、技术转让合同等集资;(5)通过发行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集资;(6)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加盟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7)通过“委托理财”“受托投资”“地下钱庄”等方式集资;(8)借助互联网等技术手段,通过虚拟交易集资;(8)金融机构高息揽储;(10)其他手段,如对物业或地产等资金进行分割并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利用传销与秘密串联的方式、未取得预售商品房许可证而预售商品房,以及利用返本销售和售后包租的方
5、式销售商品房等集资;(11)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四、关于非法集资的最新法律为依法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非法集资犯罪活动,最高人民法院会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关单位,研究制定了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司法解释自2011年1月4日起施行。1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了这一司法解释出台的有关情况。近几年来,非法集资活动猖獗,案件数量居高不下,大案要案频发,涉案地域广,涉及
6、行业多,参与集资群众众多,不仅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而且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和国家经济安全,非法集资已经演变成为典型的涉众型经济犯罪。此次公布的解释分九条。其中,第1条明确了非法集资的界定标准和特征要件;第2条明确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具体行为方式;第3条明确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定罪量刑标准;第4条明确了集资诈骗罪中“非法占有目的”要件的具体认定标准;第5条明确了集资诈骗罪的定罪量刑标准;第6条明确了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的具体行为方式;第7条明确了非法擅自募集基金行为的定性处理意见;第8条明确了非法集资活动当中虚假广告行为的性质认定和处罚标准。据介绍,解释的出台,对于依法从严打击严重
7、非法集资犯罪活动,提高群众的防范意识具有重要意义:第一,解释明确了非法集资的概念和特征要件,划清了非法集资与合法融资的政策法律边界,有利于打消犯罪分子的侥幸心理,有利于监管部门和办案机关及时发现、查处非法集资活动,防止合法融资的非法转变和非法集资的恶性发展。第二,解释对非法集资相关的各种犯罪的法律适用作出了具体规定,有利于正确区分罪与非罪、罪与罪的界限,依法从严惩处严重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第三,解释对实践中各种非法集资活动进行了甄别梳理,并特别规定了非法集资活动当中虚假广告犯罪行为的处理意见和处罚标准,有利于提高广大群众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消除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的社会诱因,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8、和社会稳定。五、普通群众如何识别非法集资及如何提醒群众非法集资行为的识别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看主体资格是否合法。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必须经过法定部门审批。如某种集资活动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和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的集资,就涉嫌非法集资;二是看是否承诺回报。非法集资行为一般具有许诺一定比例集资回报的特点,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或投资收益回报,即通常所谓的“保底”条款;三是看是否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所谓“不特定对象”是指社会公众,即具有不同身份、年龄、性别、职业、行业、阶层、关系的社会各类人员,而不是单位内部或外部的少数特定人员;四是看是否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性质。从事非法集资的单位或个人一般都是在貌似合法的形式下掩盖其非法集资活动的实质。另外针对亲朋好友低风险、高回报的投资建议和反复劝说,要多与懂行的朋友和专业人士仔细商量、审慎决策,防止成为其发展下线的目标。非法集资是违法犯罪活动,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要认识到“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风险和损失自担,让广大群众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不要盲目追求所谓的“高收益、高回报”,理性投资,远离非法集资。特别是广大老年朋友在投资之前要与子女家人商量谨慎投资,保护好自己的养老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