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江新区企业招用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社保补贴申请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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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湘江新区企业招用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社保补贴申请指南一、享受社保补贴的企业:企业(单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与本省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实际在岗12个月以上,可申请社会保险补贴。二、社会保险补贴对象:企业(单位)招用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企业(单位)按规定履行了社会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缴纳义务,并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三、社会保险补贴的范围:企业(单位)招用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可申请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代发放工资或代缴社会保险费的第三方单位,不在补贴范围之内。四、

2、社会保险补贴的期限:企业(单位)招用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最长不超过3年;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间不早于初次申报时间一年,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后不再申报本补贴。自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之日起计算,距法定退休时间不足5年的,可延长享受至法定退休时间。五、社会保险补贴标准:对企业(单位)招用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按其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进行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部分。未缴齐上述三种社会保险费的不予补贴。六、社会保险补贴的申领: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方式,申请社会保险补贴企业(单位)按规定先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且须通过湖南省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平台向社会保险费缴纳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报社会保险费补贴。七、申报社会保险补贴企业(单位)应按照省平台要求填报录入相关信息并上传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2、与招用的就业困难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3、享受补贴对象的身份证;八、联系方式、政策咨询:湘江新区就业服务中心地址:湘江新区政府政务大厅7栋湘江新区政府政务大厅7栋1楼67号窗口联系电话:88999902湘江新区政府7栋4楼就业服务中心联系电话:88999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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