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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远程重症信息系统规范(征求意见稿)地方标准编制说明一、任务来源远程重症信息系统规范四川省地方标准是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地方标准制修订立项计划项目(川市监函(2022)357号),由四川省卫健委提出并归口。标准的编制工作在四川省卫健委的领导下,由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牵头,组织重症医学专家、网络通信专家、信息技术专家及项目管理人员共同组成标准制定联合工作小组具体实施。二、编制背景与目标2008年,国务院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重症医学为二级学科(320.58),经过十余年的发展,重症医疗取得长足发展,但是各个地方重症救治水平相差较大,各个医院对远程重症的需求日益增长,远程重症信息系统呈现百
2、花齐放的姿态,因此有必要建立远程重症信息系统规范,达到规范重症临床信息系统的目的。危重病人有别于非重症病人,患者具有不易搬动、病情变化快及病情辅助等特点,危重病人对床旁实时会诊要求较高,如何在移动中保证高速网络支撑、如何实时接入床旁仪器设备数据、如何安全实时同步海量电子病历都是急需解决的问题,建立远程重症信息系统有利于推动远程医疗的发展。2021年四川省新增远程ICU急会诊的医保支付标准,为规范远程重症的会诊技术实现,有必要对远程重症信息系统进行规范。三、主要工作过程(一)成立标准工作组在省卫健委的领导下,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牵头,组织重症医学专家、网络通信专家、信息技术专家及项目管理人员共同组成
3、标准制定联合工作小组保障项目正常实施,并确定了后续工作计划,全面落实各自的工作任务。(二)项目调研自项目启动后,联合工作小组采用文献调研和实地调研相结合的方式,了解了省内外关于“重症医学医联体远程服务”的开展工作情况,以及远程重症医疗建设关键技术及架构、基本功能、远程重症类数据集等必要组成条件,收集、梳理了法规、政策文件等相关资料,完成了远程重症信息系统的市场应用服务及技术架构、功能组成的综合调研工作。(三)标准草案编制2022年6月-2023年6月,联合工作小组组织召开多轮标准研讨会,就标准草案中各部分内容编制情况进行讨论,明确了该规范内容中不合理处的修改建议,经过多轮修改,远程重症信息系统
4、规范初稿基本完成。2023年6月-12月,通过工作小组与技术专家的不懈努力,反复对规范中内容进行讨论修改,最终形成远程重症信息系统规范地方标准草案。(四)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2024年1月,联合工作小组邀请省卫健相关部门、省重症医学专家召开会议、征求意见;会后整理出多条修改意见,我们进行了认真研究,并组织标准编制专家进行多次讨论修改,形成远程重症信息系统规范(征求意见稿)。四、标准编制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以及标准编写相关要求,标准内容必须遵从国家法律法规,不能与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等冲突。标准起草过程中,联合工作小组进行了深入学习,确保了标准文本与法律法规文件的一致性和符合性。五、
5、标准编制依据本标准严格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进行编写与表述。六、主要内容(一)总体技术要求四川大学华西医院是中国西部疑难危急重症诊疗的国家级中心,于2018年成立重症医学联盟,并同步推出远程重症信息系统服务,至今已稳定运转多年。本章结合本省和其他省重症医联体的远程服务业务开展的实际情况,给出了远程重症信息系统建设的总体技术要求。1.总体架构远程重症信息系统总体框架主要包括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应用资源交换层、系统服务层、远程重症管理应用层、标准规范、安全保障,见图Io远程重症管理应用层标准规范系统服务层应用资源交换层安全保障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图1远程重症
6、信息系统总体框架2.技术架构I因里I会 I教育牌II迎心Il B5I电诊断H理诊断I0I查房I s 历究营理I I协同II远程影 重S质I像诊断Il控监营联暨 宣传新闻单位 管理1 管理单位数据可 视化专家课程眇权限介给自理自理报表考核香症专科医联体门户用户认证角色类型安全服务访问或限操作日志J消息服务 I定时服务电子签名I接口服务音视频服务配舌信息期A数踞安全数JE服务库数据仓库存储服务姬采集远程控制事务处理数相服务电子病历安全蛆件配舌信息除私数尼业务文档安服务库SnS仓库边绿线成平台远程王症医学信且共享交换服务总送ESB118g3SMP-I文件传输GTP-I嵋gETL-I媒体控制MCUI其
7、他注射泵及箕他一一呼吸机体外鹿肝氧台设备超声彰像设备数字心电图机生命体征监测设备床旁全杲垣像机者旁备且绥 床设信采箕他一区域卫生信息系统住院及医S系统事症信息系统病理诊断系统心电诊断系统医学影像信息系统检脸信息系统医院信息管理系统电子病历系统行生息就成 医卫信系集交换与费层图2远程重症信息系统技术架构2.1 应用层远程重症信息系统应用层由远程医疗服务应用和远程重症医疗监管组成。通过统一的重症医学医联体门户访问,可实现远程会诊、远程影像诊断、远程病理诊断、远程心电诊断、远程监护、远程查房、远程教育、远程质控监管、远程重症医学研究等远程医疗服务。2.2 服务层远程重症信息系统服务层部署于公用/私有
8、云,所提供的服务包括基础注册服务、安全服务、存储服务、接口服务、音视频服务、消息服务和数据服务,用于通过远程重症医学医疗数据传输对象与远程医疗业务逻辑层直接进行交互,集中了系统的业务逻辑的处理。2.3 资源层远程重症信息系统资源层所提供资源包括结构化数据、非结构化(文档、音视频资料)数据、结构化文档数据、电子病历安全组件、应用服务资源、边缘集成平台等。2.4 交换与接入层2.4.1远程重症信息共享交换包括:企业服务总线ESB、服务集成SMP,通用文件传输GTP,数据集成ETL,媒体控制单元MeU。信息交换层根据医疗机构的重症医学临床业务流程,通过数据接口或消息传递与医疗机构各信息系统进行数据交
9、换,实现信息共享、数据上报等功能。2.4.2远程重症信息数据接入2.4.2.1医疗卫生信息系统集成通过远程重症信息系统与医疗机构各信息系统(主要包括电子病历系统、医院信息系统、检验信息系统、临床信息系统、心电诊断系统、医学影像诊断系统、重症信息系统、病理诊断系统、住院及医嘱系统及其他医疗信息系统)的数据集成,实现跨医院患者的远程重症信息数据共享,便于开展重症医疗协同服务业务。2 .4.2.2患者床旁设备信息采集患者床旁医疗信息采集设备主要包括:患者床旁全景摄像系统、多参数生命体征监护仪、超声影像设备、数字心电图机、体外膜肺氧合设备、呼吸机和注射泵等其他医疗信息采集设备,主要用于采集患者的实时监
10、控影像、生命体征、血氧、血糖、血压、体温、呼吸参数等综合数据。3 .软件架构要求基本要求包括:远程重症信息系统软件架构应该基于面向服务架构的思想来构建;系统采用B/S及C/S混合架构;符合已有的标准框架协议,应用行业标准协议;远程重症信息系统要求具有消息路由功能,具有业务流程管理、支持远程医疗业务流程的定制编排以及人工参与的工作流。架构要求符合WS/T545远程医疗信息系统技术规范要求。4 .软件技术要求4.1 基本要求基本要求包括:系统应支持远程医疗服务相关的业务操作,可具有支持业务流程定制编排的功能; 系统应支持与院内信息系统的信息共享和交互,具有各种医疗信息和数据资料调阅功能; 系统应提
11、供管理工具,能够管理所有业务系统集成节点,监控整个远程医疗业务开展情况; 系统应支持用户授权及认证,支持数据防篡改及隐私数据保密,支持业务流程的追踪与审计,系统日志的记录与查看,支持消息可靠性传递及消息追踪等;系统具有很好的备份功能,满足高可靠性需求; 单点登录:提供对各种应用系统和数据的安全集成,用户只需登录一次就可以访问其它相关应用系统和数据库; 远程重症信息系统,应提供二次开发环境,提供基础公共业务组件的封装。4.2 交互信息要求交互信息应支持WS363、WS364等国家颁布的相关卫生数据标准。4.3 软件设计依据要求软件的设计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软件产品标准进行,系统的功能设置
12、严格按照医院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进行。结合目前国际公认的医院信息系统的标准HL7和DIC0M3.Oo5 .集成能力要求具体要求包括:以WebService技术作为SOA服务开发技术的首选技术,并要求遵循WS-IBasicProfile1.0的有关指引;系统应支持主流的卫生信息交换国际和国内标准和规范;系统应通过业界通用协议及开放标准实现床旁音视频源实现集成;基于WebService的服务的安全管理应遵循WebService服务规范中WS-Security规范,其他形式的服务也必须提供安全保障。6 .网络传输要求网络基本要求:涉及患者医疗数据需采用专网/虚拟专网进行数据传输;非患者医疗数据可采用
13、互联网进行数据传输方便快速部署;高清视频(72OP以下)要求IoMbPS,超高清视频(72OP及以上)要求20MbPS。(二)基本功能要求1 .重症医联体管理功能要求远程重症信息系统通常基于跨区域专科联盟开展业务,各医院重症医学科在联盟框架体系下开展业务。重症医联体管理要求包括重症医联体门户、资源管理及统计分析服务。2 .应用业务及交换能力要求2.1 远程业务应用要求1. 1.1远程医疗应用要求远程医疗包括远程疑难会诊、多学科会诊、远程重症监测。2. 1.2远程教学应用要求远程教学包括教学查房、直播课程及录播课程。3. 1.3管理协同应用要求管理协同主要实现区域重症质量控制,包括医院端及平台端
14、。2.2 电子病历安全共享要求会诊及教学依赖实时音视频及电子病历共享,电子病历安全组件在保证病历安全的前提下实现电子病历共享。2.3 边缘集成平台部署要求部署在病人所在医院的服务器或终端实现患者电子病历数据集成和传输,用于实现远程重症监测、多中心科研及管理协同。(三)远程重症类数据规范远程重症类数据规范主要遵循依据WS539-2017远程医疗服务基本数据集。其中重症类数据集摘要包括:远程会诊数据、远程影像诊断数据、远程心电诊断数据、远程监护数据、APACHE11慢性健康评分、APACHEII诊断代码、体温类型代码、心律类型代码、标本类型代码、其他引流液类型代码、感染部位代码、血液净化方式代码、诊断条件代码、氧合严重程度分类代码、电子病历数据、早期预警数据、质控数据。(四)安全规范远程重症信息系统安全规范涉及:物理安全、系统安全、网络安全、网络隔离、网络接入、入侵检测与防御、网络传输、数据安全、数据存储、视讯系统安全等要求。七、与有关的现行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关系本标准的制定主要基于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远程医疗信息系统技术规范、远程医疗信息基本数据集、远程医疗信息系统与统一通信平台交互规范、远程医疗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基本数据集、卫生信息基本数据集编制规范、基本信息基本数据集、医疗服务基本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