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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陕西省车船税征收办法(2012年1月IO日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53号公布,2017年7月8日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60号修订,2024年1月28日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39号修正)第一条为了做好车船税的征收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属于本办法所附陕西省车船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缴纳车船税。第三条车船税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第四条从事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在收取保险费时依法代收车船税,并出具代收税款凭证。扣缴义务人已代收代缴车船税的,纳税人不再向
2、车辆登记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船税。没有扣缴义务人的,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自行申报缴纳车船税。纳税人没有按照规定期限缴纳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在代收代缴税款时,可以一并代收代缴欠缴税款的滞纳金。第五条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车船的登记地或者车船税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依法不需要办理登记的车船,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所在地。扣缴义务人代收代缴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代收代缴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所在地。第六条车船税按年申报,分月计算,一次性缴纳。纳税年度为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第七条下列车船免征车船税:(一)捕捞、养殖渔船;(二)军队、武装警察部队专用的车船;(三)警用车船;(四)悬
3、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专用船舶;(五)公共交通车船;(六)农村居民拥有并主要在农村地区使用的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七)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车船。受地震、洪涝等严重自然灾害影响纳税困难以及其他特殊原因,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车船依照国家规定免征或者减半征收车船税。第八条扣缴义务人代收的车船税和滞纳金,应当按照省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解缴。第九条税务机关依照国家规定,支付扣缴义务人代收代缴车船税手续费。第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07年12月2
4、4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发布的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28号)同时废止。附:陕西省车船税税目税额表税目计税单位年税颠(元)备注乘用车,按发动机汽缸容靖(排气S)分档1.0升(含)以卜的每辆180核定包括驾驻员载客人数9人(含)以下1.0升以上至1.6升(含)的1.6升以上至2.0升(含)的3004802.0升以上至2.5升(含)的7202.5升以上至3.0升(含)的18003.0升以上至1.0升(含)的1.0升以上的30004500商用车大型客车每辆整备质卡每吨540核定载客人数大于或齐等于20人.包括电车中型客车货车48060核定载客人数大于9人且小于20人包
5、括半挂牵引车、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等税目计税单位年税额(元)备注挂车整备质量每吨按照货车税额的50%计算其他车辆专项作业?整备质量每吨60不包括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按自术每吨60摩托车每辆60胡帕机动船舶净吨位每吨1 .净吨位不超过200吨的,每吨3元;2 .净吨位超过200吨但不超过2000吨的.每吨1元E3 .净吨位超过2000吨但不超过10000吨的.每吨5元;4 .净吨位超过10000吨的.每吨6元.抱船按照发动机功率仔1千瓦折合净吨位0.67吨计算征收车船税游艇船身长度每米1 .艇身长度不超过10米的.每米600元;2 .艇身长度超过10米但不断过18米的.每米900元;3 .艇身长度超过18米做不超过30米的.每米1300元,4 .艇身长度超过30米的,每米2000元:5 .辅助动力帆艇.每米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