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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家庭综合服务中心行政管理制度补充修改细则XX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二零XX年七月修订目录一、社工考勤制度1(一)工作时间1(二)考勤1(三)加班、调休和轮休2(四)请休假3二、中心组织人事架构图4三、财务管理制度5(一)费用申请原则5(二)费用报销规定5(三)发票管理规定5四、社工督导制度7(一)督导配备7(二)督导资源7(三)督导岗位职责7(四)督导时间7(五)督导安排7(六)督导形式7(七)督导记录7(八)督导档案管理8(九)督导考核制度8五、社工培训制度8(一)总则8(二)培训体系8(三)培训计划9(四)培训申请10(五)参加培训的权利与义务12(六)附则12六、人事管理制度13(一)聘用制度
2、13(二)社工晋升管理制度16(三)新员工入职帮带制度17七、会议管理制度18(一)会议管理的目的18(二)会议时间如下规定18(三)会议流程19(四)会议主题19(五)会议具体规定如下19(六)会议内容执行20八、附件23附件1考勤表24附件2签到表25附件3同工请休假申请表25附件4同工加班申请表26附件5加班登记表26附件6休息排班表27附件7调休申请单27附件8销假证明28附件9经费预算汇总表28附件10物资费用申请表29附件11同工车费报销明细表30附件12社工督导内容建议表31附件13个别督导记录表32附件14集体督导记录表33附件15督导情况记录表34附件16培训申请表35附件1
3、7同工购书申请表36附件18培训意见反馈表37附件19员工入职登记表38附件20员工报到证39附件21试用期同工考核表40附件22同工转正申请表42附件23离职交接清单45附件24竞聘申请表46附件25新入职员工试用期学习及工作计划(半年以下经验)47附件26新入职员工试用期学习及工作计划(半年以上经验)49附件27会议记录表51一、社工考勤制度(一)工作时间1、中心实行同工每日工作时间为7.5小时,上班时间8:30-12:00,14:00-18:00,每周工作时间为5天的工时制度。2、不能按照常规5个工作日上班的,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轮休,出勤天数应与中心噗求统一。(见附件1)3、中心可根据项目
4、需要,对工作日、上下班时间、就餐时间及公休时间进行适当调整,所有同工均须配合中心安排。4、同工应按规定上班时间提前十分钟到岗,准备当天的工作。(二)考勤作为中心的同工,有义务按中心规定的工作时间出勤并接受考勤。1、同工上下班必须考勤签到,签到表(见附件2)为同工出勤之基本依据。若出现其他情况(如:探访、会议、培训等)不能按时上班,需提前通过口头、短信、电话等方式告知行政,回来后需在签到表上注明清楚,在月底考勤汇总必要时向中心行政部作出解释。无故不签到或不按规定签到者,按旷工处理。2、代替他人签到或委托他人签到均属违反中心规定,一次查实,给予当事人书面警告处分;违纪两次及以上者,给予严重书面警告
5、处分,且一年内薪金不予上调。3、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未经批准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如有违反将从员工当月工资中扣除缺勤工时的工资,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4、同工不可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如暂时离开工作岗位,须经中心主任批准。因公务离开需经中心主任批准;如因私事离岗须填写同工请休假申请表(见附件3),经中心主任核准后方可离岗。5、以下情况,一律视为旷工:(1)请假未获批准即擅自不上班的(包括续假未获批准的);(2)以虚假理由或资料请假并获批准而不上班的;(3)超假未办续假手续的;(4)当月无故迟到或早退0.5小时以内的,中心主任给予口头警告;0.5小时以上1个小时以内累计2次书面警告;连续2次或累计
6、达3次的,按旷工一天论处;(5)每次迟到/早退1小时以上,未满4小时者,按旷工半天论处;(6)每次迟到/早退4小时以上者,按旷工一天论处;(7)旷工时间的最小计算单位为0.5个工作日,不足0.5个工作日以0.5个工作日计。6、对旷工的处理:(1)每旷工1个工作日,自当月起工资降一个薪级,视情节轻重,部分或全部扣减各类型奖金;(2)一个月内连续旷工2个工作日,将视为自动离职。()加班、调休和轮休中心因工作需要安排同工加班的,将安排补休或按劳动法相关规定支付加班费用。具体操作如下:1、中心因工作需要安排同工加班,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将按劳动法相关规定支付加班费用。2、同工于当日或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工
7、作任务而导致工时延长的,如无正当理由且未报中心综合办公室领导批准同意的,将不被视为加班。3、同工因工作需要申请加班,须提前向中心主任申请并填写同工加班申请表(见附件4)和加班登记表(见附件5),经行政主任签注意见后,交由中心主任批准同意后方有效。未经此程序的,一律不视为加班。若有特殊原因未能提前申请的,同工需在事后3天内补回申请单,逾期失效并不予承认。签署后的同工加班申请单由同工自己保管。4、中心因工作需要延长同工工作时间或安排节假日加班加点的,将按劳动法相关规定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为加班加点工资计算基数支付加班加点报酬,或给予同工补休。5、补休的程序:6.加班工资的支付标准:(1)工作日安排同
8、工延长工作时间又不能安排调休的,支付日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2)休息日安排同工工作又不能安排调休的,支付日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3)法定节假日安排同工工作又不能安排调休的,支付日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7、轮休。无特殊情况,中心采取每周周日固定休息和周一、周六各休一半同工的方法,且同工须提前一周在休息排班表(见附件6)里勾记下周的轮休日,同一领域的同工必须保证每个工作日有一人在岗位上,若出现其他情况不能在轮休日休息的,须向中心主任提出申请并填写同工加班申请表或调休申请表(见附件7)。不按时勾记休息排班表或不按规定填写加班申请单者,将不给予轮休或视旷工处理。(四)请休假1
9、、同工因因事须需亲自处理的可以请事假,事假为无薪假,事假以天或小时为计算单位,同工一年内累计请事假原则上不超过15天。2、请假需本人填写同工请休假申请表,并遵循请假审批程序,获得批准并安排好工作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请休假连续超过3天(含)以上的(除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外),须经由总干事/副总干事审核、批准。如有争议,则以理事长最后批复为准。3、同工请假超过3天(含3天),除生病或丧假外,须提前一周申请。请假3天以下的,须提前至少2天申请,中心根据同工的工作状况,综合考虑其工作安排,并决定是否准假。4、同工遇特殊情况或紧急事故不能事先请假的,应及时打电话向中心主任口头请假,返回工作岗位后当天补办
10、请假手续,否则作旷工处理。5、同工未经请假、请假未核准或假期已满未申请续假而不到岗者,视为旷工。若因不可抗逆之情况,同工应及时电话告知中心主任原因并于返岗后当天补办请假手续,并与3天内补缴相关证明,否则作旷工处理。6、销假:同工在请假获批后又需取消假期或在假期内上班,必须于3天内递交销假证明(见附件8),经行政主任签署并交中心主任认可后生效,否则作请假处理,同时拿回自己的请假申请单。7、请假的程序:二、中心组织人事架构图中心组织人事架构图行政主任服务主任W少 年 领 域行政专员三、财务管理制度(一)费用申请原则1、同工在日常费用支出时,需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2、用于服务的各项支出必须事先提出计
11、划,在计划范围内使用。3、每项支出经费需由中心主任、行政主任进行审批,同意后方可购买物资。4、做好经费的预算工作,预算情况要在计划书中体现,并获得服务主任或中心主任的签字。5、每月28日前各领域组长需把本领域下月开展服务的经费预算汇总表(见附件9)上报行政主任。6、活动经费审批需先填写物资费用申请表(见附件10),申请经费100元可由行政主任(意见)审批;100元申请经费W500元由中心主任审批;申请经费500元由机构总干事审批。7、由于工作的原因获得的收入,一律归入同工基金,不得弄虚作假、私下占有。基金的用途将公示。(二)费用报销规定1、办公用品由行政专员每月咨询同工意见后统一购买;业务接待
12、费、同工福利所产生的费用,由行政主任负责统筹。2、个别同工的加班餐费不予报销,如因项目需要(如大型活动、评估等)而需要加班的,经行政主任同意,可报销餐费。3、同工在市内外出办事,应尽量选择乘坐公交或地铁,原则上不提倡乘坐出租车。同工的车费统一每月月底自行到中心行政主任处报销,报销前需填妥同工车费报销明细表(见附件11),并由中心主任审核通过。4、报销时需提供发票/小票/收据,注明报销费用的用途。(H)发票管理规定1、发票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2、日常小组、活动等按预算金额进行采购,并取得原始收据和发票进行实报实销O3、发票后面需有经手人和证明人的签名。4、发票抬头为“XX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13、”,提交发票时,尽量将有明细的小票一同提交。活动经费审批流程图申请经费500元报销流程图获得主任/行财务计划 政主任同意预支费用凭原始发票实报实销四、社工督导制度(一)督导配备:根据民政局相关文件要求,机构为服务中心配备3名督导,其中至少1名为境外督导。(二)督导资质:1、境外专业督导:由香港、新加坡资深社工担任,且具备10年以上社工服务经验。2、本土督导:具备督导资质(例如,广州督导班毕业)或具备超过10年以上社会服务经验。(三)督导岗位职责1、协助中心制定服务计划、社工管理制度、服务程序、工作指引,为规范社工服务提供建议;2、协助和指导社工制定并完成个人成长计划;3、定期与社工面谈,给予专
14、业指导,审阅、批复社工服务文书;4、为社工提供实务技巧的指导、情绪方面的支持,激发社工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促进社工对专业的认同和专业的提高,增强社工处理问题的技巧和能力;5、协助机构对中心社工进行管理考核。(四)督导时间1、香港督导每月至少提供1天督导,每天督导至少7小时。2、本土督导每月至少提供2天督导,每天督导至少7小时。3、全中心每月督导时间不少于28小时。(五)督导安排1、中心根据实际需要,自行对督导进行安排。2、每月月初由服务主任跟各个督导沟通确定督导时间,并提前至少3天制作督导时间安排表,通过qq群、口头、书面等方式通知当天被督导社工。(六)督导形式督导形式分为:个人督导、集体督导
15、、工作坊、邮件督导等。(七)督导记录被督导同工需提前3个工作日填写督导内容建议表(见附件12),发给服务主任,由服务主任统一收集后发给督导。被督导同工需于督导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服务主任提交督导记录表o督导内容记录表格分为个别督导记录表(见附件13)和集体督导内容记录表(见附件14)。记录责任人:个别督导由被督导者记录,集体督导由服务主任或一星级服务主任指定一名被督导者记录。可用手写,一方面提高工作效率,一方面保留历史痕迹,如果担心资料丢失,可以扫描或相机拍照留存。(A)督导档案管理每次督导后,服务主任需及时收集督导建议表、督导记录表等相关督导资料交给督导签名确认,同时让督导签署督导情况登记表(附件15)中心督导档案由服务主任负责。督导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