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建筑能源、水资源利用指标、结构材料用量、碳排放的范围、计算和统计方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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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A.0.1属于生产设备的能耗不应计入工业建筑能耗,如输送工艺用生产物料的气力输送系统,但除尘系统回收粉尘或用于废料的气力输送系统或压块、包装设备的能耗应计入工业建筑能耗。由于工艺需要,与工艺设备一体化配套出厂环保设备的能耗不应计入工业建筑能耗。工艺设备回收的能量,当用于生活、改善室内外环境时,为回收该部分能量所消耗的能量应计入工业建筑能耗,回收的能量在工业建筑能耗中扣除;当回收的热能用于生产时,为回收该部分能量所消耗和回收的能量均不应计入工业建筑能耗。A.0.2工业建筑能耗指标应按下式计算:EIi=Ix(A.0.2)JE式中:Ij工业建筑能耗指标;I工业综合能耗指标;Ej工业建筑能耗,当有行业

2、清洁生产标准或国家、行业和地方规定的综合能耗指标时,可选择行业内有代表性且有施工图设计的若干企业按本标准第A.0.1条工业建筑能耗范围和式(Ao2)进行计算;当无行业清洁生产标准或国家、行业和地方规定的能耗指标时,可选择本行业在节能方面做得好、较好、较差(符合国内基本水平的要求)且有施工图设计的若干企业按本标准第AOl条工业建筑能耗范围和式(A.0.2)进行计算;E综合能耗。A.0.3工业建筑能耗的统计方法应根据本标准第Aol条工业建筑能耗范围,按申请评价的项目统计期内各种工业建筑能耗的实际分项计量,求得工业建筑能耗。A.0.4各种能源折算成标准煤的系数应采用国家规定的当年折算值。电力折算标准

3、煤系数按火电发电标准煤耗等价值计算,在实际应用中应以国家统计局正式公布数据为准。引用某行业标准煤耗时,按照行业清洁生产标准所规定的数据折算。A.0.5绿色工业建筑预评价应根据本标准第A.0.2条所列的方法进行计算;绿色工业建筑评价应根据本标准第A.0.3条所列的方法进行统计。A.0.6综合能耗按应按下式计算:E=JXI(EiXki)(A.0.6)式中:E综合能耗;n消耗的能源种类数;Ei生产和/或服务活动中实际消耗的第i种能源量(含耗能工质消耗的能源量);ki第i种能源的折标准煤系数。A.0.7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宜采用提交有关部门的统计数据,也可按下式计算:E%.二一L(A.0.7)JMj式中:

4、ej第/种产品的单位产品综合能耗;Ej第/种产品的综合能耗;Mj第/种产品的合格产品产量。A.0.8对同时生产多种产品的情况,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应按每种产品实际消耗的能源分别计算。在无法分别对每种产品进行计量、计算时,可折算成标准产品统一计算,或按产量与能耗量的比例分摊计算。附录B工业建筑水资源利用指标的范围、计算和统计方法B.0.1申请评价的项目所属行业已经发布清洁生产标准且该标准对水资源利用有关指标的范围、计算和统计方法等内容已有规定时,评价应按该行业清洁生产标准执行;否则应按本标准第B.0.2、B.0.3、B.0.4条的有关规定执行。B.0.2取水量可包括下列内容:1企业自备给水工程取自地

5、表水、地下水的水量;2取自城镇供水工程的水量;3企业从市场购得的其他水或水的产品(如蒸汽、热水、地热水等)。4企业取水量不包括:取自海水、苦咸水、矿井水以及城市再生水和雨水等非传统水源水,也不包括企业为外供给市场的水或水的产品(如蒸汽、热水、地热水等)而取用的水量。B.0.3取水量、单位产品取水量、单位产品废水产生量以及水重复利用率、工业废水回用率、蒸汽凝结水利用率等指标的计算方法应分别符合下列规定:1取水量的确定应选择本行业在节水处于不同水平(至少符合国内基本水平的要求)的若干企业,按本标准第B.0.2条规定的范围,根据项目提供的相关数据(每班员工人数、台班、总取水量、平均时用水量、变化系数

6、、设备数量机同时使用百分数等),扣除水以产品形式外供市场的部分求得2单位产品取水量应按下式进行计算:Vp=100%(B.0.3-1)式中:Vp单位产品取水量(z113单位产品或单位产品);Vc统计期内的总取水量(r113或L);Q统计期内合格产品的总产量。单位产品取水量指标可以现行有关行业清洁生产标准的指标为依据。不同行业清洁生产标准对水资源的利用采用了不同的指标,如耗水量、耗新鲜水量、新鲜水用量、水耗、新鲜水单耗等。3单位产品废水产生量应按下式进行计算:I7=1100%(B.0.3-2)UQ式中:Vu单位产品废水产生量(m3/单位产品或L/单位产品);V w统计期内的废水产生量(租3或L);

7、Q统计期内合格产品的总产量。4水重复利用率应按下式进行计算:R=100%(B.0.3-3)%式中:R水重复利用率();V r统计期内的重复利用的水量(m3);V z统计期内的总用水量(Tn3)。5工业废水回用率应按下式计算:Ra=100%(B.0.3-4)9V9式中:Rg工业废水回用率();VfI统计期内回用的工业废水水量(113);Vg统计期内排放的工业废水水量(Tn3)。6蒸汽凝结水利用率应按下式计算:R0=100%(B.0.3-5)4Vd式中:Rq蒸汽凝结水利用率();Vb统计期内回用的蒸汽凝结水量(t);Vd统计期内使用的蒸汽发气量()。B.0.4水资源利用有关数据的统计应以年度为计量

8、周期。C.0.1工业建筑主要结构材料用量的计算范围应包括以下内容:1针对主要结构体系为钢结构体系的工业建筑,主要为钢构件、门窗等围护结构主要材料;2针对主要结构体系为现浇混凝土结构的工业建筑,主要为混凝土、钢筋、门窗及砌块等围护结构主要材料;3针对主要结构体系为装配式建筑体系,主要为混凝土构件、钢构件、门窗等围护结构主要材料。C.0.2工业建筑单位建筑面积主要结构材料用量指标应按下式进行计算:MP=MnA(C.0.2)式中:MP某类主要结构材料单位建筑面积用量(t112).Mn某类主要结构材料总用量(t);A工业建筑面积(nt?)。C.0.3工业建筑单位建筑面积主要结构材料用量统计数据来源应优

9、先采用工程概算、预算或决算清单,或采用经建设单位认可的项目建筑材料统计数据表格,应包括项目申报范围内所有建筑楼栋所涉及的各类建材,模板、回填土等施工过程中的材料不应计入统计范围。C.0.4具体工业建筑单位建筑面积主要结构材料用量计算后应与层数(或高度)相近的同类建筑进行数据比较以判定得分。同类建筑指结构类型相同,层数(或高度)相近指与具体项目层数和高度相差均不应超过15%o附录D工业建筑碳排放的范围、计算和统计方法D.0.1工业建筑碳排放应包含下列内容:1用于供暖、通风、空调、净化、制冷(包括风机、水泵、空气压缩机、制冷机、电动阀门、各类电机及设备、控制装置、锅炉、热交换机组等)系统,以及照明

10、和生活热水系统的全年能源消耗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2用于环境保护、职业健康设施的全年能源消耗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3用于除工艺之外且1.2款所没有涉及的各种设备和系统的电、煤、汽、水、气、油等各种能源的全年能源消耗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4工艺过程及设备回收的能量,当用于室内外环境保障和生活设施时,为回收该部分能量所消耗的和回收的能量使用时所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5可再生能源发电产生的二氧化碳抵消。D.0.2工业建筑碳排放指标应按下式计算:C_EtlCi+EcCt+EC+EwCi+EeCi+EpCi+EfCi-ErCi(D式中:C建筑碳排放强度CkgCO2n2;Eh供暖系统能源消耗(kWh);Ec通风空

11、调供冷系统、净化系统能源消耗(kWh);E1照明系统能源消耗(kWh);EW生活热水系统能源消耗CkWh;Ee环境保护、职业健康设施能源消耗(ZclVh);Ep插座能源消耗CkWh);Ef工艺设备回收能量系统能源消耗CkWh);Er可再生能源发电量CkWh);qi类能源碳排放因子,主要能源排放因子按国家现行标准建筑碳排放计算标准GB/T51366确定,电力排放因子按0.5kgCO2/kWhoD.0.3工业建筑碳排放的统计应按本标准第DOl条确定工业建筑碳排放范围,以申请评价的项目统计期内各种工业建筑能耗和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的实际分项计量,根据本标准式(DO2)计算得出工业建筑碳排放;当工业建筑能耗和可再生能源发电量没有实际分项计量或计量精度不够时,应根据本标准第A.0.2条中工业建筑能耗计算结果和对应能源种类参照本标准式(D.0.2)计算得出工业建筑碳排放。D.0.4各种能源折算成电力的系数应采用国家规定的当年折算值,标准煤折算电力系数按火电发电标准煤耗等价值对应计算,在实际应用中应以国家统计局正式公布数据为准。D.0.5工业建筑碳排放的有关数据的统计应以年度为计量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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