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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信用承诺分类监管”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的精神和要求,建立健全我区企业信用监管责任体系,提升政府行政监管效能,助推我区“营商环境最优区”建设,特制订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一)工作目标通过企业签订*区“优信企业”承诺书(见附件4),推行“信用+监管”的“承诺制执法”模式,真正实现“守信企业无事不扰、失信企业处处受限”的执法新常态,提升行政执法监管水平,让信用成为区域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手段和方式。(二)基本原则科学执法。依托社会信用体系,建立“承诺制执法”机制,解决以往执法过程中“多查怕扰企,少查怕失管”的难题。全面公示。在“信用*”网站及“掌上执法”平台公布“优信企业”名单,依此规范监督检
2、查和执法监管,提高监管规范化工作水平,促使信用监管真正落地生效、发挥作用。联合监管。建立健全跨部门信用协同监管机制,推动部门间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互认互用,探索构建全区信用监管一张网,加强监管联动。退出机制。建立健全企业“信用承诺分类监管”退出机制,对列入“优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实行动态管理。(三)监管范围此项机制主要针对日常联合执法检查,不包括日常安全类、信访调处类、“双随机、一公开”及专项类检查。二、主要任务(一)强化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根据企业特点和企业信用综合监管评价需要,归集企业金融、执法、生产及与监管相关的信用信息,以及企业管理领域主体的其他信息数据。依托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信息归集
3、共享机制,实现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工作常态化、标准化。(二)建立行业信用监管评价统一评价标准。各企业信用监管评价原则上按*区”信用承诺分类监管”企业管理办法相关内容设计评价标准,建立信用监督评价平台,每半年根据信用及监管评价结果,在“信用*”、“掌上执法”等平台更新“优信企业”名单。(三)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1.加强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建设。按照省信用建设“531X工程要求,建立信用分类监管制度,明确企业信用信息归集范围、信用等级分类标准、评价周期、与信用等级相对应的监管措施等内容,为规范开展信用监管提供制度保障,推动信用长效监管机制。2.强化信用监管评价结果应用。根据不同领域信用监管评价结果,结合省
4、公共信用信息平台,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分类确定随机抽查比例、频次。对列入“优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合理降低检查频次;对列入信用风险程度较高的企业提高检查频次、增加检查事项、加大检查力度。三、实施步骤(一)平台搭建。(2019年12底-2020年2月)一是从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提取全区企业信用信息,建立全区待评企业信息库。二是根据金融、执法、生产及其他监管的信用评价要求,建立统一的信用评价标准,搭建信用监管评价平台。(二)实施推进。(2020年2月-2020年6月)一是对信息库中的待评企业开展信用监管评价,结合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确定列入“优信企业”名单。二是与列入“优信企业”名单的企业签订年度
5、信用承诺书。三是在“信用*”网站及“掌上执法”平台发布“优信企业”名单。全面推进有行政监管事项的部门及企业开展“承诺制执法”工作,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三)管理提升。(2020年6月-2020年12月)每半年对信息库中企业开展信用监管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发布最新“优信企业”名单,对入选企业实行动态管理,有效提升信用监管能力和监管水平。四、工作要求(一)提高思想认识。“信用+监管”是我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现我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手段和方式。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全力推进信用监管责任体系构建工作。(二)强化责任落实。各部门要制定出台具体的推进计划或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分工,明确责任,层层传导和落实,确保工作到人、责任到人。(三)及时总结宣传。各部门要及时总结经验,加强典型案例归集宣传,充分发挥各类传统媒体和网络媒体作用,推动我区“信用+监管”工作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