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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字楼大厦物业保安部监控中心录像程序1 .监控中心实行24小时监控录像工作,监控员须加强对首层大堂、主出入口、电梯、收银处、名贵品商铺,财务部等重点部位的监视.2 .监控员如发现监控区域内有可疑事件发生或可疑人员出现,应迅速、准确地调整摄像头摄录尽可能清晰的画面,并及时将可疑事件地点、情况报领班、主任或管理处值班室;3 .若发生火警时,必须迅速准确找到事发点的监控地段,并核对准确无误后,及时将事发过程的录像资料,下载后进行存档备案,以备上级主管部门查看。当值人员随时服从经理副经理、主任有关改变、重复相关摄像任务的指令等;4 .当收到楼层有紧急情况时,(如凶杀、打架、醉酒、抢劫盗窃等)应立即把主镜头对准现场(大屏幕),将其它各摄像头对准现场附近的重点范围内(如案发现场的上下若干层走火梯、电梯等),严密监控所有位置出现的情况,若有可疑发现,即将镜头转大屏幕进行跟踪录像,其它情况按程序要求完成;5 .将被录的有关资料刻录好。未经部门经理级以上人员同意,严禁将资料拷贝外泄;6 .监控中心值班员要严守保密守则,涉及到查看录像的相关事宜,严禁与无关人员讨论;7 .任何申请查看录像的宾客,其录像资料监控中心必须存档备案,设立专门的文件夹,注明录像的事由,定期按月份进行归类。严禁将备份录像擅自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