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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度民办非企业单位内部联合随机抽查实施方案根据我局2022年度内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决定开展民办非企业单位内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现将工作安排如下:一、抽查时间2022年4月1日至6月30日二、抽查范围2022年4月1日前设立民办非企业单位,抽取比例为3虬三、抽查事项对民办非企业单位违反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监督检查。四、抽查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1998年10月25日国务院令第251号)第十九条、二十四条、二十五条、二十七条五、抽查具体安排(一)采取从抽查对象名录库中确定被检查对象。(二)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第一人为组长。(三)被检查对象和
2、检查人员确定后,随机匹配,生成一户一档,并派发到被抽中执法检查人员。(四)按照抽查期限,各执法检查人员准备检查材料,熟知检查内容和依据,检查组长负责逐户通知所检查的主体,下发检查告知书或电话告知,做好电话告知记录。六、组织实施(一)检查要求:各专业根据本单位指定的检查作业指导书要求所检查的主体提供相关材料进行检查。对所检查的主体进行实地核查,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检查人员应当填写“市场主体综合检查随机抽查记录表”,并现场拍照。对每一个主体检查结束后,各到场执法人员签字,并由被检查主体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确认;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的应当在“市场主体综合检查随机抽查记录表
3、”上如实记录。(二)自完成“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后5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通过河间市官网向社会公示。七、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密切配合。被抽取的检查人员,无故不得请假。对市场主体实施检查时,检查人员同时到场,出示执法证件,对所有的检查项目一次完成。每个检查组检查完后,各检查专业现场填写实地核查表(一式两份),本专业留存一份,另一份加盖公章于检查结束后5日内连同其他有关材料报办公室。(二)检查中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检查专业按照相关依据予以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检查期间不得存在吃、拿、卡、要等违纪行为。按时限完成检查任务并认真填写各类检查表格、整理检查档案及时上报。(三)做好信息反馈。各专业要根据方案要求,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明确“双随机”抽查的任务安排和时间进度,务求推广“双随机”抽查工作取得实效,把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改革向纵深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