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期权经纪合同补充协议一股票期权组合策略保证金及行权指令合并申报业务说明.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股票期权经纪合同补充协议一股票期权组合策略保证金及行权指令合并申报业务说明.docx(3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股票期权经纪合同补充协议(一)股票期权组合策略保证金及行权指令合并申报业务说明甲方:乙方: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乙方根据交易所相关制度向甲方提供股票期权组合策略保证金以及行权指令合并申报相关服务,并在交易客户端展示交易界面。2、组合策略业务是指甲方为了减免保证金,根据自身持仓,通过乙方交易系统申请构建组合策略或解除组合策略的业务。(1)构建组合策略指由甲方申报构建组合策略指令,将多个成分合约(目前最多支持四个成分合约)的持仓构建成为一个组合策略持仓。经交易所交易系统校验确认后,即时返还多余保证金。(2)解除组合策略指由甲方申报解除组合策略指令,将已建组合策略拆分成多个成分合约的持仓。经交易
2、所交易系统检查确认,拆分后各单个成分合约保证金必须足额,并加收保证金后,才能拆分成功。(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根据日终甲方组合策略持仓计收维持保证金。3、组合策略适用标的以交易所公布为准。目前交易所拟提供的策略如下:(1)认购牛市价差策略,由一个认购期权权利仓与一个相同合约标的、相同到期日、相同合约单位的认购期权义务仓组成,其中义务仓的行权价格高于权利仓的行权价格,代码为CNSJC;(2)认购熊市价差策略,由一个认购期权权利仓与一个相同合约标的、相同到期日、相同合约单位的认购期权义务仓组成,其中义务仓的行权价格低于权利仓的行权价格,代码为“CXSJC”;(3)
3、认沽牛市价差策略,由一个认沽期权权利仓与一个相同合约标的、相同到期日、相同合约单位的认沽期权义务仓组成,其中义务仓的行权价格高于权利仓的行权价格,代码为wPNSJCw;(4)认沽熊市价差策略,由一个认沽期权权利仓与一个相同合约标的、相同到期日、相同合约单位的认沽期权义务仓组成,其中义务仓的行权价格低于权利仓的行权价格,代码为“PXSJC”;(5)跨式空头策略,由一个认购期权义务仓与一个相同合约标的、相同到期日、相同合约单位、相同行权价格的认沽期权义务仓组成,代码为“KS”;(6)宽跨式空头策略,由一个较高行权价格的认购期权义务仓,与一个相同合约标的、相同到期日、相同合约单位、较低行权价格的认沽
4、期权义务仓组成,代码为“KKS为(7)交易所、中国结算规定的其他组合策略类型。4、盘中构建组合策略甲方在交易时段进行开仓时,仍然以单一合约的保证金模式进行收取。甲方可以在盘中(按交易所规定的交易时间)通过构建组合策略指令,将单一成分合约的持仓构建成某种组合策略持仓,乙方收到申请后,根据组合策略清单中该组合定义,扣减相应单一成分合约持仓可用数量(交易系统将进行锁定),同时生成甲方的该组合策略持仓,并盘中即时释放保证金。认购期权保证金开仓转备兑开仓不记为组合策略持仓,备兑持仓不能构建组合策略。组合策略中的成分合约持仓计入该合约的持仓限额。合约停牌期间允许进行组合策略构建,停市期间不允许进行组合构建
5、。构建组合策略的申报不能撤单。5、盘中解除组合策略甲方可以在盘中(按交易所规定的交易时间)通过解除组合策略指令来拆分某个组合策略。甲方在申请解除时,必须有足够的按单一成分合约计算的保证金,乙方检查满足要求后,对甲方所申请的组合策略进行解除,并加收保证金(按拆分后各成分合约所需开仓保证金之和减去该组合策略所需保证金计算,如扣减后可用保证金余额小于0,则不允许拆分)。6、对于垂直价差策略组合,中国结算将在合约到期前两个交易日(E-2日)日终自动解除,除另有规定外,E-I日和E日当月合约不能进行垂直价差组合策略的构建。7、当日构建的组合策略当日可以解除。合约停牌期间允许进行组合策略解除,停市期间不允
6、许进行组合解除。解除组合策略的申报不能撤单。8、盘中组合策略单边平仓(暂不实施)。甲方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对组合策略中的任一成分合约进行直接平仓,应解除组合后再进行平仓。9、组合策略保证金收取标准如下:(1)认购牛市价差策略(CNSJC):无。(2)认沽熊市价差策略(PXSJC):无。(3)认沽牛市价差策略(PNSJC):行权价之差X合约单位X组合策略数量。(4)认购熊市价差策略(CXSJC):行权价之差X合约单位X组合策略数量。(5)跨式空头策略(KS):max(认购期权开仓保证金,认沽期权开仓保证金)+保证金较低方合约的前结算价X组合策略数量。(6)宽跨式空头策略(KKS):max(认购期权开
7、仓保证金,认沽期权开仓保证金)+保证金较低方合约的前结算价X合约单位X组合策略数量。(7)认购期权保证金开仓转备兑开仓(ZBD)(不记为组合策略持仓):无。乙方有权根据交易所、中国结算的规定、市场情况,或者乙方认为有必要时自行调整保证金比例。乙方调整保证金比例时,以乙方发出的调整保证金公告或者通知为准。10、乙方因甲方保证金不足实施强行平仓时,按乙方业务规则执行。11、乙方于合约到期前5个交易日(E-5日)即对甲方的垂直价差组合策略持仓进行重点监控,甲方需提前做好资金调拨及合约拆分准备。甲方应在合约到期前2个交易日(E-2日)10:00前对垂直价差策略按照组合策略拆分后的保证金标准自行补足保证
8、金;甲方未在规定时间内补足保证金的,乙方将自(E-2日)10:00起对甲方价差策略组合持仓进行强制拆分及强制平仓操作。12、对于跨式和宽跨式空头组合策略,在合约到期日(E日)日终交易所交易系统将先对组合策略自动解除,再进行所有持仓的对冲操作。13、行权日(收盘后)15:00-15:30,甲方可以对其同时持有相同标的证券的当日到期认购和认沽期权权利仓进行行权指令合并申报,实现到期认购和认沽期权的同步行权。每一单位数量的行权指令合并申报包括同一标的的当日到期认购和认沽期权权利仓各一张,认购和认沽期权的合约单位必须相同,认沽期权行权价需高于认购期权。14、甲方可多次提交行权指令合并申报,累计申报的行权数量不应超过其持有的权利仓净头寸(即相应衍生品合约账户同一合约到期组合策略解除后,权利仓和义务仓对冲后的持仓)。若某次申报数量超过当前可用的行权额度,则该笔申报全部无效。15、行权指令合并申报可以撤销,撤销申报时间为行权日15:00至15:30。16、行权日日终,中国结算有根据交易所发来的行权数据(包括非行权指令合并申报数据及有效的行权指令合并申报数据),先对行权指令合并申报数据进行处理,再对非行权指令合并申报数据进行处理。中国结算汇总通过有效性检查的行权指令合并申报及非行权指令合并申报数据,形成有效行权,并按现有规则完成行权指派、行权清算和行权交收等后续业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