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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特殊钢公司经营者年薪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激励机制,合理确定经营者收入水平,充分调动经营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促进企业经济效益的增长,实现股东资产的保值增值,特制定本条例。第二条企业经营者年薪制是依据企业规模和经营业绩,以年度为单位,支付经营者收入的一种分配方式。第三条本条例所指企业经营者是企业的总经理、副总经理、生产助理。第四条实施年薪制的基本原则:(一)经营者年薪水平要与企业的规模和经营成果挂钩;(二)经营者年薪核算办法、支付方式要与企业员工收入分配分离;(三)既有利于建立经营者的激励机制,又与社会的经济发展水平和企业的承受能力相适应;(四)加
2、强监督约束机制,规范收入分配,取消隐性收入。第二章年薪的构成及核定办法第五条经营者年薪由基本年薪、效益年薪和奖励年薪构成。第六条经营者基本年薪是根据企业所在地及国内同行业的生活水平和收入水平,结合企业具体情况,确定的经营者年度基本收入,其标准由董事会确定。第七条经营者效益年薪是根据企业主要经济效益指标的情况,结合对北兴公司的考核,计核的企业经营者年度收入。其计算公式为:总经理效益年薪=利润总额X5%X(1+净资产增长率)X公司考核调整系数副总经理效益年薪;利润总额X2.5%X(1+净资产增长率)X公司考核调整系数生产助理效益年薪二利润总额X1.5%X(1+净资产增长率)义公司考核调整系数公司考
3、核调整系数见附表。第八条净资产增长率指企业当年净资产值减去上年度净资产值的余额占上年度净资产值的百分比。净资产增长率必须剔除资产评估、配股等非经营性增长因素。第九条经营者效益年薪计算结果为负数时,视效益年薪为零。第十条奖励年薪是根据公司的考核得分对经营者进行的奖励。奖励同公司的主要经济指标的计划完成情况和经营者基本年薪相挂钩。计算公司如下:经营者奖励年薪=经营者基本年薪X系数经营者奖励年薪系数见附表。第三章年薪的支付第十一条经营者基本年薪列入企业成本,由企业按月以现金形式支付。第十二条经营者的效益年薪和奖励年薪列入企业成本,年终考核,并经董事会同意,由企业一次性以现金形式支付80%,剩余部分在
4、五年后发放。第十三条经营者离任时,在通过离任审计后,公司应将剩余部分效益年薪和奖励年薪一次性以现金形式支付。第十四条经营者基本年薪、效益年薪和奖励年薪在企业工资总额外单列。第四章年薪的管理第十五条确定和兑现经营者年薪收入要认真考核并坚持审批制度,体现收入公开化、规范化的原则。第十六条经营者年薪考核和申报按下列程序进行:(一)公司应聘请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并根据审计报告按本条例的有关规定测算经营者年薪数额,并填报经营者年薪审批表;(二)公司董事会对经营者年薪审批表进行审核。第十七条实行年薪制经营者,不得再享受本企业内部的工资、奖金等其它工资性收入。第十八条经营者离任审计报告结果与经营者在任期内年度审计报告不符的,由董事会在经营者的效益年薪和奖励年薪的剩余部分中扣减。第五章附则第十九条经营者的劳动保险、住房等待遇按照公司有关政策执行。第二十条本条例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