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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会依法保护自己一、教学目标:为了未成年人的安康成长,家庭、学校、社会都有责任保护他们。儿童本身更有责任保护自己Q教育学生有紧急避险的权利,要保护自己的生命权,生命只有一次,保护自己的生命权是最重要的。在特殊的情况下,可以随机应变机智灵活地与坏人坏事作斗争,到达保护自己的目的。二、重点难点:1、要让学生认识到生命的重要性。2、学会用合法的手段机智灵活的处理问题,防止自己身陷险地或脱离险地。三、教学方法:事例引入,激发兴趣。抓住重点环节,深入领悟。问题讨论,拓展思路。四、教学过程:1 .导入:(1)说起维权大家的话题一定很多,那你们知道自己有什么权力吗(使学生了解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2)你们还
2、有生命的权利,有紧急避险的权利。当遇到特殊情况时要随机应变机智灵活的保护自己。请看这样一个事例。(大屏幕显示事例内容)2 .分析理解(1)提出问题,说说自己的理解1.看了这个事例,你们能说说于杰是若何脱离虎口的2.于杰是个什么样的孩子。你向于杰学习什么(2)结合实际。说说身边的故事。根据书、保,收听播送,上网搜索的材料说说你还知道哪些少年自护自救的故事,讲给同学们听。3.讨论(大屏幕出示讨论内容)遇到下面的情况你该若何办(可选择2-3个感兴趣的话题说说自己的做法)1、当你单独一人在家时,有陌生人敲门,你该不该开门呢2、路上,如果有陌生人尾随你,你该若何办呢3、当陌生人送你连环画,说是送礼物时,
3、你该若何做4、一个人自己回家,开门如发现屋内凌乱,或有味异时,你应该若何做5、当你一人在家,有人说,你的爸爸或妈妈让他来接你去单位,你去不去6、当不认识的人送给你糖果、饮料等诱人的食品时,你该若何做7、放学后,有陌生人抢你的书包,或威胁索要人民币财若何办8、当你被坏人挟持后,你将若何想方法逃离虎口4.表演?你是陌生人?。五、教师小结同学们,生命对于每个人只有一次,保护自己惩治犯罪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请大家多关注。中央一台的“今日说法等法律节目并从中学到一些法律知识得到启迪。让意外伤害远离我们一、教学活动目的:1、培养学生基本法律意识,帮助学生树立守法观念和法律信仰。2、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使他
4、们懂得遵纪守法的道理,知道若何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二、活动形式:由具体案例铺开,让学生参与讨论,发言,相互交流感想和学习体会。三、活动手段:小组讨论,个别发言,教师总结。四、活动过程:1.案例引出:事情发生在某小区的住宅楼,这天正是星期日,三位初中生在四楼的楼道窗前嬉戏,甲失手将乙推出窗外,重重地从高达20米的四楼摔了下来。当时乙的脸色铁青,血从鼻孔、耳孔直往外淌。后来,乙被市医院急救车救走。2、学生讨论:问题1:甲失手打伤乙,算不算违法1、学生讨论发言。2、教师小结:有没有构成一定的社会危害程度是确定是否违法犯罪的重要依据。比方两人开玩笑,你打我一下,我打你一下,没什么伤害,不是违法,但
5、如果其中一人不注意打到另一人的眼睛上,把眼睛打坏了,到达伤残的程度,那他就是违法了,就必须承担法律责任。所以案例中的甲造成了乙从楼上摔下严重受伤,显然违法了。问题2:甲违反了什么法1、学生讨论交流2、教师:同学们说得很对。其实在法律上,违法行为还分为一般违法行为和严重违法行为两种类型,他们的区分有明确的法律条文,但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严重违法行为对人或社会造成的危害比一般违法行为大。所以甲的失手造成了对乙的严重伤害,他的行为已构成了严重违法,也就是俗称的犯罪。甲违反了?刑法?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问题3:你认为案例中的甲应得到若何的法律惩罚1、学生根据自己对案件的理解和情感的投入,各抒已
6、见。2、教师:同学们,你们可知道,确定一个人有没有犯罪,犯了什么罪,以及应该受到怎样的制裁,不是凭感情用事,也不是一个人说了算的,在法律上,都有明确的条文作为依据。根据?刑法?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二百三十五条: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问题4:从这个案例中,你能够获得哪些启示学生答复。1、学生讨论交流2、教师:同学们说得很对。其实在法律上,违法行为还分为一般违法行为和严重违法行为两种类型,他们的区分有明确的法律条文,但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严重违法行为对人或社会造成的危害比一般违法行为大。所以甲的失手造成了对乙的严重伤害,他的行为已构成了严重违法,也就是俗
7、称的犯罪。甲违反了?刑法?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问题3:你认为案例中的甲应得到若何的法律惩罚1、学生根据自己对案件的理解和情感的投入,各抒已见。2、教师:同学们,你们可知道,确定一个人有没有犯罪,犯了什么罪,以及应该受到怎样的制裁,不是凭感情用事,也不是一个人说了算的,在法律上,都有明确的条文作为依据。根据?刑法?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二百三十五条: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问题4:从这个案例中,你能够获得哪些启示学生答复。三、案例分析:案例:出示资料:6月17日下午3:00,连江县东岱镇某小学六年级(1)班,孩子们正聚精会神地听语文教师讲解和布置各种复
8、习统考的题目。当语文教师讲到汉字的“笔画笔顺时,有的同学交头接耳地发出哄笑。原来,这个班的学生小东的姑丈的名字与“笔顺谐音,一些知道情况的同学便把这个当成玩笑。下课后,不明情况而又十分好奇的同学小明便向同学们打听为什么说到“笔顺大家就会笑,小东顿时不快乐了,觉得丢了面子,便与小明争吵起来。刚吵几句,上课铃又响了,争吵暂时中止,课堂里又恢复了平静。然而,也许是小东、小明都年少好胜,下午5点半放学后,大多数同学都已回家,但小东、小明这两个12岁的孩子留在教室里,继续下午的话题争吵起来,你说一句我顶一句,两人越吵越凶。争吵中,小东伸手打了小明一个耳光,小明不甘示弱,扑了过去,两人开场抱成一团扭打起来
9、。不知什么时候,小明将小东顶在墙壁上,前臂卡住了小东的脖子,五秒钟,十秒钟悲剧就在这时候发生了。看到小东、小明打起来了,在一旁清扫教室卫生的林某等4名同学连忙上前劝架,4名同学费了九牛二虎之力,花了一分多钟才将两人掰开。然而,悲剧已经发生,因小东的脖子被卡得太久,被拉开时就瘫倒在地,脸色发青,小便失禁经了解,小东与小明同窗时间长达六年,平时还挺好的。然而,因为一个小小的玩笑,两个还不完全懂事的孩子一死一惊,悲剧给两个又是同样贫穷的家庭带来了致命的打击。(学生听了这个更为沉重的故事,又一次陷入了沉思)教师:让我们多学法,多知法,多守法,让法律指导我们的言行,让伤害远离我们,让我们都拥有一个美好的未来!请同学们就今天的法制十分钟写一篇感想,再找一些有关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案例,为我们下次的法制十分钟作准备。四、教师小结:同学们说得非常的好!是的,我们都是活泼好动的少年,爱玩是我们的天性,但我们在玩笑时,千万要注意安全,不要因为一时的冲动伤害了别人,也不能因为一时大意让别人伤害到自己,这样的后果是既触犯了法律,又造成了双方一辈子的痛苦。那将是多么惨痛的事啊!希望同学们从今天开场注意与同学和睦相处,玩笑时注意分寸,课间注意文明休息,别让那冲动的一瞬间成为悲剧的开场。另外,我们要多学法,时刻用法律约束自己的行为,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