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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水保监方案(2019)7号签发人:林祚顶关于新建叙永至毕节铁路川浪段水土保持方案(弃颉补充)报酬技术评审三的报告水利部:新建叙永至毕节铁路川滇段位于四川省和云南省境内,正线长度155.98公里。2015年8月,水利部以水保函(2015)367号文批复了新建叙永至毕节铁路水土保持方案。在后续设计及施工过程中,川滇段部分弃渣场位置发生了变化,涉及变更的弃渣场均已取得地方相关部门的意见。根据有关规定,建设单位组织编报了新建叙永至毕节铁路川滇段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报告书。2019年3月,我中心对新建叙永至毕节铁路川滇段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报告书进行了技术评审,基本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
2、补充)报告书,现将技术评审意见报部。附件:新建叙永至毕节铁路川滇段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报告书技术评审意见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2019年3月20日寸件:新建叙永至毕节铁路川滇段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报告书技术评审意见新建叙永至毕节铁路川滇段位于四川省和云南省境内。线路起于叙永北站,沿线经四川省泸州市叙永县、宜宾市兴文县、云南省昭通市威信县、镇雄县,止于云南省与贵州省交界处,正线长度155.98公里,属新建叙永至毕节铁路的一部分。项目已于2017年1月开工,计划于2022年12月完工。2015年8月,水利部以水保函2015)367号文批复了新建叙永至毕节铁路水土保持方案。批复的水土保持
3、方案中,川滇段共设置弃渣场55处,弃渣总量1369.16万立方米。在项目后续设计及施工过程中,川滇段弃渣总量变更为1310.35万立方米,由于工程设计和土石方调配方案调整以及原设置的弃渣场征地困难或与地方规划不相符等因素,实际设置弃渣场58处,其中3处位置与原批复水土保持方案一致但弃渣量增加20%以上,55处为新选地点设置。目前,本次涉及变更的弃渣场均已取得地方相关部门的意见。根据有关规定,建设单位组织编报了新建叙永至毕节铁路川滇段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报告书。2019年3月8日,我中心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在四川省成都市对该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报告书进行了技术评审。参加评审工作的有水利
4、部长江水利委员会、云南省水利厅、四川省水土保持局、宜宾市水利局、泸州市水务局、昭通市水务局、叙永县水务局、兴文县水务局、威信县水务局、镇雄县水务局,建设单位叙镇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主体工程设计单位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四川金原工程勘察设计有限责任公司,主体工程施工、监理和水土保持监理、监测等单位的代表以及7名水土保持方案评审专家组成的专家组。代表和专家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项目建设和弃渣场变更情况以及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关于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报告书内容的汇报。经评议,专家组建议通过技术评审。经我中心主任专题会议研究,该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报告书基本符合水土保
5、持技术标准及有关文件的规定,基本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报告书,现提出技术评审意见如下:一、本项目实际设置弃渣场58处,占地面积173.58公顷。涉及河道或流量较大沟道的弃渣场已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复;涉及基础设施、居民点等敏感点的弃渣场,建设单位组织相关单位开展了安全稳定评估,针对安全稳定评估认为存在隐患的8处弃渣场提出了拆迁措施。变更后的弃渣场选址基本符合水土保持相关技术规定。二、基本同意报告书确定的各弃渣场等级、水土保持措施体系及措施的等级标准,主要措施包括挡渣墙、截排水沟、边坡防护和场地植被恢复等。下阶段应严格按照方案及相关专题论证成果进一步完善设计,确保安全。三、同意弃渣场水土保持投资编制依据、方法和成果。基本同意弃渣场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19838.64万元,其中工程措施9152.90万元,植物措施500.77万元,临时措施8373.48万元。本技术评审意见仅限于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范畴。因之发生的相关赔偿、补偿,由生产建设项目法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