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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水保监方案(2017)14号签发人:沈雪建关于新建城际铁路联络线廊坊东至新机场段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评审意见的报告水利部:2017年6月,我中心对新建城际铁路联络线廊坊东至新机场段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了技术评审,基本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现将技术评审意见报部。附件:新建城际铁路联络线廊坊东至新机场段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评审意见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2017年6月29日附件:新建城际铁路联络线廊坊东至新机场段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评审意见新建城际铁路联络线廊坊东至新机场段位于北京市大兴区和河北省廊坊市境内。项目为双线城际铁路,电力牵引,设计速度200公里/小时。正线起于河北省廊坊市与北
2、京市大兴区界,经廊坊市广阳区、北京市大兴区,止于北京市大兴区与河北省固安县界,全长39.44公里。项目建设内容还包括空港新区动车所及动车走行线7.26公里。全线共设置车站4座,牵引变电所1座,单洞双线隧道16.54公里/3座,桥梁12座,涵洞11道。项目施工需设铺轨基地1处(位于河北省保定市),制存梁场1处,混凝土集中拌和站3处,填料集中拌合站1处,材料场2处,轨道板场1处,施工便道25.90公里。项目施工需改移道路5.60公里。项目总占地389.45公顷,其中永久占地158.49公顷,临时占地230.96公顷;土石方挖填总量1593.38万立方米,其中挖方814.94万立方米,填方778.4
3、4万立方米,需借方114.00万立方米(其中15.0万立方米外购,其余取自1处取土场),产生弃方150.50万立方米(其中34.70万立方米用于北京新机场项目建设,其余弃于4处弃土、渣场)。项目估算总投资184.30亿元;工程总体原计划于2017年6月开始施工准备(位于北京新机场征地范围内的地下段预留工程已于2017年4月开工),2021年5月完工,总工期48个月。项目区地貌类型属冲积平原;气候类型属暖温带亚湿润大陆性季风气候,年降水量507.0592.0毫米,年蒸发量1788.41810.7毫米,年均风速2.43.1米/秒;土壤类型以潮土、褐土为主;植被类型主要为暖温带落叶阔叶林,沿线林草覆
4、盖率为26.7%;壤侵蚀以微度水力侵蚀为主;项目沿线涉及的北京市大兴区属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2017年6月13日,我中心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在河北省廊坊市对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进行了现场评审。参加评审工作的有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北京市水务局、河北省水利厅、大兴区水务局、廊坊市水务局、保定市水利局的代表以及5名水土保持方案评审专家,建设单位京安城际铁路有限公司、主体工程设计单位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的代表到会。与会代表和专家查看了项目现场,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项目进展情况、主体工程设计单位关于工程设计和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关于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内容的汇报
5、。经评议,建议通过技术评审。经我中心主任专题会议研究,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基本符合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有关文件的规定,基本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现提出技术评审意见如下:一、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一)基本同意主体工程选址选线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的分析与评价。本项目涉及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中提出的提高防治标准、优化施工工艺、减少地表扰动和植被损坏范围的措施。(二)基本同意对项目占地、土石方平衡、施工工艺与方法的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建议下阶段进一步优化隧道工程施工工艺与方法,尽量减少地表扰动范围及挖填土石方量。(三)基本同意弃土(渣)场设置的水土保持分析与评
6、价结论,弃渣场选址符合水土保持法及水土保持相关技术规范的规定,位置明确,堆置方案可行。后续设计中要严格按照标准规范,根据渣场地形、堆渣方式、堆渣容量和水文地质条件等,进一步深化弃渣场防护措施设计,确保安全,不造成新的危害。(四)基本同意对主体工程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措施的分析与评价。二、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基本同意项目建设区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389.45公顷。三、水土流失预测同意水土流失预测内容和方法。经预测,项目建设可能造成新增水土流失量2.89万吨。站场区、隧道区和弃土(渣)场区为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的重点区域。四、水土流失防治目标鉴于项目涉及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同意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
7、执行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基本同意设计水平年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目标为:扰动土地整治率95%,水土流失总治理度95%,土壤流失控制比1.0,拦渣率95%,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25%。五、防治分区及防治措施体系和总体布局(一)同意将水土流失防治区划分为路基区、站场区、桥梁区、隧道区、取土场区、弃土(渣)场区、施工便道区、施工生产生活区共8个区。(二)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及总体布局。六、分区防治措施布设基本同意分区防治措施布设及各项防治措施的等级与标准。(一)路基区基本同意施工期的表土剥离及保护利用措施,场地临时防护措施以及主体工程设计提出的边坡防护、路基排水和绿化措施。(一)站场区
8、基本同意施工期的表土剥离及保护利用措施,场地临时防护措施以及主体工程设计提出的边坡防护、站场排水和绿化措施。(三)桥梁区基本同意施工期的表土剥离及保护利用措施,泥浆沉淀以及迹地恢复措施。(四)隧道区基本同意施工期的表土剥离及保护利用措施,临时堆土防护和迹地恢复措施,以及主体工程设计提出的洞口边坡防护、截排水和绿化措施。(五)取土场区基本同意施工期的表土剥离及保护利用措施,截排水以及迹地恢复措施。后续设计中应根据取土场地质条件和土质情况,合理确定稳定边坡和开采方案。(六)弃土(渣)场区基本同意施工期的表土剥离及保护利用措施,截排水以及迹地恢复措施。(七)施工便道区基本同意施工期的表土剥离及保护利
9、用措施,临时排水以及迹地恢复措施。()施工生产生活区基本同意施工期的表土剥离及保护利用措施,场地临时防护以及迹地恢复措施。七、施工组织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施工组织和进度安排。八、水土保持监测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本项目主要采用地面监测、调查监测和遥感监测相结合的方法。监测重点区域为站场区、隧道区和弃土(渣)场区。九、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编制依据、方法和成果。基本同意水土保持补偿费380.92万元,其中北京市248.26万元,河北省132.66万元。十、水土保持效益分析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效益分析。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后,建设区水土流失可基本得到控制,生态环境得到一定程度恢复。本技术审查意见仅限于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范畴。因之发生的相关赔偿、补偿,由生产建设项目法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