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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水保监方案(2018)17号签发人:沈雪建关于新建铁路青岛至连云港铁路水土保持方案(弃晅补充)报酬技术评审三的报告水利部:新建铁路青岛至连云港铁路位于山东省青岛市、日照市和江苏省连云港市境内,正线长度194.513公里。2011年9月,水利部以水保函(2011)268号文批复了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在后续设计及项目施工过程中,部分弃渣场位置发生了变化,存在未批先弃的情况,相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对该行为进行了处理,建设单位整改后组织编报了新建铁路青岛至连云港铁路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报告书。2018年910月,我中心对新建铁路青岛至连云港铁路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报告书进行了技术评审,基本同意
2、该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报告书,现将技术评审意见报部。附件:新建铁路青岛至连云港铁路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报告书技术评审意见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2018年1()月10日附件:新建铁路青岛至连云港铁路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报告书技术评审意见新建铁路青岛至连云港铁路位于山东省青岛市、日照市和江苏省连云港市境内,线路起于青岛北站,经青岛市、日照市、止于连云港市赣榆北站北端,正线长度194.513公里。项目已于2014年9月开工,计划于2018年12月完工。2011年9月,水利部以水保函12011)268号文批复了新建铁路青岛至连云港铁路水土保持方案。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中,共设置弃渣场2
3、0处,弃渣总量458.37万立方米。在项目后续设计及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优化、线路局部发生横向位移以及原设置的弃渣场征地困难等因素,项目弃渣总量变更为257.50万立方米,实际设置弃渣场16处(均位于山东省境内),其中2处位置与原批复水土保持方案一致(弃渣量增加未超过20%),14处为新选地点设置。目前,该项目存在的未批先弃违法行为已经相关部门处理。根据有关规定,建设单位组织编报了新建铁路青岛至连云港铁路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报告书。2018年9月2627日,我中心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在山东省青岛市对该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报告书进行了技术评审。参加评审工作的有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山东
4、省水利厅、青岛市水利局、日照市水利局,建设单位济南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青连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主体工程设计和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施工、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单位的代表,以及7名水土保持方案评审专家组成的专家组。代表和专家查看了项目现场,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项目建设和弃渣场变更情况以及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关于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报告书内容的汇报。经评议,专家组建议通过技术评审。经我中心主任专题会议研究,该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报告书基本符合水土保持技术标准及有关文件的规定,基本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报告书,现提出技术评审意见如下:一、本项目实际设置弃渣场
5、16处,其中沟道型弃渣场4处,坡地型弃渣场4处,洼地型弃渣场8处。涉及居民点、重要基础设施等敏感点的弃渣场,建设单位组织相关单位开展了安全稳定评估,评估认为弃渣场对下游设施无安全隐患,变更后的弃渣场选址基本符合水土保持相关技术规定。弃渣场占地面积由原批复水土保持方案的97.22公顷调整为65.79公顷。二、基本同意报告书确定的各弃渣场等级、水土保持措施体系及各项措施的等级标准,主要措施包括挡渣墙、截排水沟、边坡防护和场地植被恢复等。三、同意弃渣场水土保持投资编制依据、方法和成果。基本同意本项目弃渣场水土保持总投资1637.82万元,其中工程措施1201.96万元,植物措施144.03万元。本技术评审意见仅限于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范畴。因之发生的相关赔偿、补偿,由生产建设项目法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