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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处管理职能学生处是学院党政领导下的学生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全院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贫困生资助、奖、贷、勤以及违纪处理等日常管理方面的工作。其主要职责范围是:1、负责制定全院学生工作计划和规章制度,组织管理学生管理工作。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2、负责了解和分析学生思想动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对学生中发生的重要情况与问题,及时提出意见,供院领导决策。3、会同各系(部)做好辅导员的选配、培训、建设、管理与考核等工作。4、负责全院学生心理健康状况的普查、教育及咨询工作。5、负责全院学生的保险办理及报销工作;6、配合各系(部)做好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评、操行评定、毕业鉴定工作。7、抓好校风学风建设。8、负责全院学生的档案及管理工作。9、负责做好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10、负责办理学生的评先评优,及奖、助、贷、勤等管理工作。11、负责新生接待和入学教育、纪律教育、安全教育等工作。12、负责学生的日常管理、行为规范管理;13、负责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实施学生奖、贷、助、补、减(免)工作,组织学生勤工助学活动。14、负责学生学年鉴定、毕业鉴定工作。15、负责全院学生统筹使用费和活动经费的管理。16、负责学生证和乘车优惠卡的发放管理等工作。17、负责对学生进行纪律教育和违纪学生的惩处工作。18、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学生处处长办公室:学生处学籍、资助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