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水稻机械化种植育秧中心建设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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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水稻机械化种植育秧中心建设方案近年来,我区不断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大力开展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工作,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不断攀升,截至2022年,水稻生产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72.55%。但种植环节机械化水平仅为11.9%,发展相对滞后,为加快补齐我区水稻机械化种植短板,引导粮食主产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投资建设一批水稻机械化种植育秧中心,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扩大水稻机械化插秧面积,加快推动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进程,按照水稻机械化种植育(供)秧中心建设规范的总体要求,并借鉴外省水稻主产区有关经验,结合我区平川水稻机械化种植育秧环节的习性和特点,制定本方案。一

2、、建设目标以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为指导,以省级农机化发展资金项目为依托,突出种子处理区、播种作业区、播后管理区和辅助功能区等功能分区建设,充分挖掘现有设施设备的潜力,按照“节俭、安全、先进、优质、适用、宜机”的原则开展项目建设,示范带动全区水稻机械化种植育秧中心发展,补齐水稻机械化种植短板,提升水稻生产综合机械化水平。综合考虑市场、技术等因素,2022年育秧中心的育秧能力按照不低于3000亩规模建设。同时,为了给远期发展预留空间,避免重复投资建设,关键环节可按照500010000亩规模建设,其它环节按照3000亩规模建设,循序渐进发展,三年后达到年500010000亩的育秧能力。二、建设内容(一)

3、功能分区水稻机械化种植育秧中心的功能分区主要分包括种子处理区、播种作业区、播后管理区和辅助功能区。种子处理区主要包括种子准备、称量、选种、浸种、浸药、催芽、摊晾等方面;播种作业区主要包括秧盘准备、床土准备、流水线播种等方面;播后管理区包括叠盘暗化催芽、育秧(含炼苗)等方面;辅助功能区主要包括供水设施、配电房、工具房、配件房等方面。各功能分区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或农机装备。(二)建设内容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浸种设施、秧盘、育秧播种机、两段式排箱机、两段式积箱机、小型装载机、秧苗田间输送机(天车)、催芽机、播种生产用钢架棚、营养土生产设备、催芽室、秧苗自动叠栈机、暗化室(营养土堆放室)、电动叉车(含叉

4、车托盘)等。为节省建设费用,可采取充分挖掘现有设施设备和农机装备生产潜力的办法减少资金投入。三、建设标准及要求严格按照水稻机械化种植育(供)秧中心建设规范(见附件1)的具体要求开展建设。四、项目管理汉台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合规性审查和监督指导。水稻机械化种植育秧中心建设以提高我区水稻种植环节机械化生产水平为重点,结合我区平川水稻机械化种植育秧环节的习性和特点,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科学合理确定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和标准、补助资金使用办法。由建设主体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自主申报,区农业农村局按程序征集项目建设主体,并及时组织开展项目的评审、实施、绩效评价、验收和补助资金兑付等。(一)申报条

5、件项目由有意愿开展水稻机械化种植育秧中心建设并具备一定试验示范经验和管理能力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并符合以下条件:1、依法登记,财务管理、成员管理、机具管理、岗位职责、档案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操作规程、牌证规范、消防措施)、作业服务标准等规章制度健全,且运行规范;2、遵纪守法、诚信经营,社会声誉良好,未发生过违法违纪行为或重大经济纠纷、服务质量投诉等情况;3、2022年自有、流转、托管、代育代插土地面积应不低于3000亩,以相关合同、协议为准;4、开展水稻生产机械化育插秧5年以上;5、具备开展项目建设所需的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的建设改造条件。经营主体在申报项目时签订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二)

6、项目申报汉台区农业农村局按照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在区政务网公示项目实施方案,各镇(办事处)根据实施方案要求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申报。申报单位应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编制项目申报书(见附件3)。(三)项目评审汉台区农业农村局及时组织专家开展评审工作,确定项目承建单位并公示。(四)项目实施公示结束无异议后,项目承担单位按照水稻机械化种植育秧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和申报书要求认真开展项目建设工作,确保项目按期完工。(五)项目验收项目实施完成后,项目承担单位提出验收申请,提交验收材料。验收材料要以申报书申报的建设内容为准,突出建设效果,体现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具体材料包括:1、项目来源材

7、料:申报材料、项目评审相关材料、承担单位工作方案等;2、执行情况材料:工作总结、新增设施设备证明材料、机育插秧证明材料、相关工作照片等其他证明材料。3、财务档案材料:委托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合同协议、发票复印件、台帐等。(六)兑付补助资金汉台区农业农村局接到验收申请后应及时组织验收,项目验收书见附件4。验收合格后,由汉台区农业农村局向区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资金,区财政部门根据区农业农村局提供的审核意见据实拨付补助资金。五、资金补助范围及标准(一)资金补助范围及方式采取以奖代补形式,仅对项目承担单位2022年度开展水稻机械化种植育秧中心建设新增的设施设备进行补助,不包含已有的设施设备

8、。(二)补助标准陕西省农业农村厅2022-2023年农机置补方案将粮油生产薄弱环节机具的补贴比例提高到35%o参照此标准,按照2022年度新增设施设备价格的35%给予补助,但总补助额度不超过20万元。六、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农业农村局成立水稻育秧中心建设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区农机中心负责人任副组长,相关股室、单位同志为成员,切实推进水稻机械化种植育秧中心建设工作。(二)加强技术指导区农机中心组织技术力量成立技术指导小组,实行全程指导,确保水稻机械化种植育秧中心顺利建成,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三)加强监督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区农业农村局会同财政、审计等部门,采取跟踪调查、现场查看等形式,加强检查和监督,确保按方案开展项目建设。对未按规定虚报规模骗取财政补助或擅自转让财政补助购置设备的组织和个人一经查实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四)加强宣传要通过各种媒介广泛宣传水稻育秧中心建设情况和规模化育秧的优点,为推进水稻全程机械化生产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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